江苏野生动物保护标准(江苏将对受损养殖场给予补偿)

疫情发生以来,对滥食野生动物严重威胁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社会反映强烈。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江苏省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方案》,江苏将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养殖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尽量减少人工繁育单位损失。

  今年8月,《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经修正后正式公布实施,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也不能吃。 此次出台的方案要求,针对禁食野生动物分类处置给部分从业机构造成财产损失的实际情况,依法给予补偿。因政府行为关停的合法人工繁育场,以及因处置在养野生动物造成其他损失的,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给予补偿。补偿标准重点考虑在养野生动物的种类、数量,并兼顾养殖设施投入和养殖模式等因素。

江苏野生动物保护标准(江苏将对受损养殖场给予补偿)(1)

  记者走访了南京多家养殖基地,发现主管部门已经登记造册补偿清单。在南京浦口区鹿源生态农庄,负责人欧先生表示,他一共养殖了几百只蓝孔雀,此前就关注到了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相关规定,现在养殖成本非常大,他也希望能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尽快转型。

江苏野生动物保护标准(江苏将对受损养殖场给予补偿)(2)

  《方案》中明确,2020年8月30日前,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林业、财政等部门对登记造册补偿清单予以公示。2020年9月30日前,补偿到位以后,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林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科技、卫生健康等部门及时处置到位。

  目前南京多区农林部门已经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相关工作。“全区关于蓝孔雀补偿的费用将近三百万,要区里面常委会通过。现在统计数据已经上来了,等通过之后走流程公示,签订补偿协议,在9月30日之前是没有问题的。”南京浦口区林业站站长郑爱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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