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阅读成为一种日常(当阅读成为一种社交活动)

如何让阅读成为一种日常(当阅读成为一种社交活动)(1)

文章来源:文化客厅(新京报),内容有删改

如果被问为什么阅读或阅读是为了什么,爱书的人自有不同的回答,有的是获得知识、更新知识,有的是获得阅读过程的愉悦,有的是打发时间,还有的是已经把阅读变成一种像吃饭一样的日常习惯,不需要多少理由。在这些理由中,阅读都是一件私事。这意味着由我们本人决定阅读什么、什么时候阅读、以何种方式阅读。当然,当人们通过阅读产生了某种观念的改变,阅读也有其公共性。其实在私人性与公共性两者之外,阅读也可能另有理由,比如为了社交,也就是“以书会友”。

因为阅读一本书、参加一个读书会,我们可能会认识一个或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我们会向其他人展示在读的书、喜欢的书、厌恶的书,以及拍照打卡,展示读书的场所和方式。到这时,当我们打开一本书也就不再是完全意义上的个人阅读。这是一种会考虑他人反应的社会化行为。

英国历史学家阿比盖尔·威廉姆斯的《以书会友:十八世纪的书籍社交》向读者呈现的就是一种“以书会友”,只不过在这本译著新书中,我们看到的是十八世纪英国中产阶级的书籍社交。在当时,随着印刷和出版的兴起,阅读成为一个不同于其他任何娱乐方式的家庭活动。阅读是一种社会时尚,也是一种家庭社交。读书的人按照道德礼仪标准来彰显个人修养、形象和学识。反之,“以书会友”也影响和塑造了当时的书写、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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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正常人》(Normal People2020)剧照。

确实,阅读离不开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和交流,“以书会友”更是让书籍知识流动起来的一种方式。不过因为“社交”是一类必然需要考虑他人反应的活动,当阅读成为一种社交活动,能克制书籍社交中炫耀知识、拍照打卡的“表演欲望”,当然最好不过的了。

下文经北京大学出版社授权节选自《以书会友:十八世纪的书籍社交》一书,摘编有删节,标题为摘编者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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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英]阿比盖尔·威廉姆斯

摘编|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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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会友:十八世纪的书籍社交》,[英]阿比盖尔·威廉姆斯 著,何芊 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11月。

01 朗读,一项家庭活动

在一个健全的家庭空间里,总会有一些娱乐活动被认为更恰当,更合适。詹姆斯·福代斯(1720—1796,英格兰牧师兼诗人)在论述家庭闲暇时就曾长篇大论,痛斥了打牌的潜在之恶——打牌是夜间的主要活动,而他认为,它严重地违背了“人情与友谊的规则”。“对牌局的沉溺”应当改成更优雅的活动,他尤其推崇女红刺绣。在他看来,女红最大的意义就在于能让人同时进行其他提升修养的活动。人们对不同的女红评价也不同——比起复杂的“精巧之作”,“松泛和随意的图案”更受欢迎,这是因为它们不太费眼睛,花不了多少时间,也更实用。

福代斯以一位高洁贵妇举例:

她在陪坐时也从不闲着……她善女红,且品味不俗,无论在家还是在外……总是不停手中的活计,有的为了实用,有的用于装饰;与之同时,她还帮衬着维持交谈的延续,如此注意力与才能,我从未见有人能比得上。为了丰富生活,增进修养,她常常会在家中请人朗读,而她和她的闺蜜客人坐在一旁,一边忙着手中的针线一边欣赏。

福代斯意在树立榜样,因为他笔下的这位完美典范在闲暇时光中也从不懒散,利用这点功夫做着福代斯赞许的事:她手上忙着活计,还参与到理智高明的交谈之中——还有最重要的,她聆听别人朗读书籍,从而与她的闺蜜们一起拓展了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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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纪欧洲家庭的一种室内画像。

朗读具有双重益处。既能让读书人打发无所事事的时光,又能为其他家庭活动奉上愉悦且促人进益的背景音。“蓝袜子”团体的成员、艺术家玛丽·德拉尼(Mary Delany)就推荐过鲍斯威尔的《赫布里底群岛游记》(Tours of the Hebrides),作为编绳打络子时聆听的绝佳读本。闲居在北威尔士的“兰戈伦女士”埃莉诺·巴特勒(Eleanor Butler),常为伴侣萨拉·庞森比(Sarah Ponsonby)朗读,而庞森比一边听,一边忙着画画、制作地图、绣十字绣或者装点日记本。在伊丽莎白·蒂勒尔的伦敦日记中,几乎所有的读书场景,都是一位女性朗读,而其他人同时在忙着其他事。

而用朗读打发无聊时光,或给其他事务作伴奏的,不只是女性。罗伯特·夏普(Robert Sharp)是约克郡的一名教师,也是一位店主。他声称:“(至少对我来说)没什么比见到一个人懒洋洋窝在椅子里百无聊赖,连书也不看更让人心烦了,如果是我,宁可忍受被磨子碾压的可恨惩罚,也别让我无法读书。”尼古拉斯·布伦德尔打理宅邸、收拾庭院时总是不知疲倦——他的日记里都是日常维护宅院的忙碌生活:“晚饭后我试着修理剃胡刀,阿尔德雷德先生为我朗读了一段比格斯塔夫先生的预言。”

02 在工作时也读书

对于尚未进入中等阶层的人士而言,读书与工作之间的关系也不一样。自学成才的出版商詹姆斯·拉金通(James Lackington)回忆,他当鞋匠学徒时极渴望读书。他和其他学徒工们宁可晚上只睡三小时也要尽可能多读书,“我们中的一员坐起来工作,直到工时结束轮到下一个人,当我们都起来时,就由我的朋友,也是您谦卑的仆人约翰,为其他正工作的人大声朗读”。休·米勒(Hugh Miller)生于苏格兰一个沿海小镇克罗默蒂(Cromarty)的一个工匠家庭。他的伯父詹姆斯一边制作马具,一边设法读书的场景被他记在了日记里:

白天他常常找人在他旁边读书;他居所的另一头就是他的铺面,冬日夜晚,他会从那儿搬来一张长椅,放在家中的起居室里,紧挨壁炉前围着一圈椅子。他的弟弟亚历山大,也就是我的叔父,谋了一份晚上得空的差事,他会在壁炉前为大家朗读一些有趣的文章——他总是坐在长椅的对面,这样让还在工作的人得以借光。家族成员为主的小圈子时不时会有两三位聪颖的邻居加入,他们顺道过来聆听朗读;被朗读的书过一段时间就被放到一旁,以备众人交谈时还会提起。

是否能在工作时兼顾读书,这取决于工作环境。手艺人的作坊里,约束相对宽松,年轻学徒有可能与资深技工和老板攀上交情,而这些人更有能力负担读物的开销,也更容易组成一起购买书籍报刊以供分享的小团体。从事集体工作的人能享受到交谈带来的益处。饥渴的读者们竭尽所能地寻找读书的机会。仆役约翰·琼斯(John Jones)描述自己曾经匆匆布置好晚餐桌,只为了能有几分钟时间去看看餐厅书架上的收藏。一位不知名的石匠,四处给人做工,他的马被训练得认了路,以便他能在路上读书。

这些叙述表明,干活时读书因为环境差异而有着截然不同的作用。对于有闲的士绅,中产阶层的男女而言,手头忙碌之时还有人在旁大声朗读,既是陪伴,又是德行之展现,因为谁都没在闲暇时无所事事。但对忙于工作的男女而言,工作时的朗读是自我提升之道,既可以学到东西又能缓解工作的辛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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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纪《乡村书籍俱乐部》封面(1788年)。

这样的两个世界——将朗读作为打发时间的背景音以及工作挣钱同时坚持读书——在十八世纪家庭中碰撞到了一起。仆役往往也参与分享式读书。格特鲁德·萨维尔有好几次愉快的散步时光,都是与侍女皮尔以及一本书共度。托马斯·特纳家的女仆经常去听她的雇主朗读,赫斯特·皮奥齐(Hester Piozzi)在给女儿读《旁观者》(Spectator)时,她的女仆也在一旁听着。常被拿来说道的,有梳头理发以及卷发扑粉时的朗读。这类习惯如此盛行,以至于1789年的《淑女期刊》(The Lady’s Magazine)上刊载的一篇《读书的线索》提到了这种流行的习惯。文章作者宣称,“梳理头发时非常适合读书——去瞧瞧那些流通图书馆里受欢迎的书,书页里夹着的香粉发膏把书脊都撑破了”。杂志的编辑继续打趣地推荐,“由于打理头发的一小时很有可能备受折磨,我会专门读报纸和政治小册子——这样能一次打发掉所有我厌恶的事情”。

03 观赏读书

福代斯笔下的女性典范既能做针线活又能保持聊天,还能充当一位听众:只有亲眼目睹,才能说她是道德标杆。虽然人们反复说,在家能享有率真的自由,但家庭娱乐往往离不开展示。行端品正要被到访的客人或前去造访的主家目睹,这有重要的意义。

室内装潢发展到了十八世纪中期,户主开始认真花心思装点待客空间。为了给访客留下深刻印象,男女主人们大量购入壁纸、地毯以及成套的瓷器。随着英国中产阶层集体陷入消费热潮,他们的宅邸也被塞满了时髦的新奇玩意,用来向访客们展示和显摆。茶具、银盘、糖夹、灭烛钟、胡椒罐、漆器茶盘以及多种多样的物件都登上了广告,被人们大批购买,用来炫耀。《淑女指南》的作者就提醒说,流于形式的拜访做客往往成了打着习俗幌子的包打听:“不少人去别人家探望,但其实他们根本不关心人家的死活”,作者声称,这类拜访“更像是一个间谍不怀好意的刺探,而非友邻的善意支持”。

有一类拜访就是专程去看看其他人过得怎么样,同样也有一批人热切向来宾们展示家中的活动。詹姆斯·吉尔雷(James Gillray)的讽刺人像画《农场主贾尔斯夫妇显摆自己从学校返家的女儿贝蒂》(Farmer Giles and His Wife Shewing off Their Daughter Betty on Her Return from School)嘲弄的就是中产阶层家庭文化中的这股渴望。画面中,左邻右舍都被召来,大家围成一圈,听他家女儿用钢琴演奏一首民间小调,她的父母在微笑,却没留意,其实并没有人(包括狗在内)在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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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吉尔雷作品《农场主贾尔斯夫妇显摆自己从学校返家的女儿贝蒂》。(图片来自网站artic.edu)

《淑女的导师》(The Lady’s Preceptor)作为十八世纪中期的一本言行指南,书中为读者提供了拜访时应当如何与人聊天的靠谱建议。做客时的言谈,需要小心细致和预先准备,绝不亚于对裙衫发饰的谨慎态度。书里提醒读者,不要“只摸到第一只哈巴狗的毛就如释重负……没有了它就手足无措”,对如何才能在做客时焕发光彩,这位作者建议道:

如果拜访的场合没能为你提供一个聊天的话题,不要毫无准备,必须谈一会儿天气和时间。事先根据拜访对象准备一些恰当的话题绝对错不了,还能让你把控住局面。

聊天也是社会交往中的一种表现,即便是家庭拜访,氛围相对不那么正式,得体聊天也至关重要。理论上来说,交谈能带出人最好的那一面,因为“聚在一起时总是妙语连珠,而独处时绝想不到这些奇思”。但聊天需要锻炼,如同恩斯特家族札记的汇编人所说:“世人的机智只在对话中显现。既然这让他们闪耀,他们必得着力于此。”

最明白聊天技巧必不可少的,恐怕要属可怜的达德利·赖德了。赖德的日记中,少年时光短促,不过极其坦率地记录了他如何学会交际的努力过程。大部分时候,赖德真正担心的都是说什么和怎么说。他留意其他能侃侃而谈且风度翩翩的人,只觉得自己:“和女士们在一起时,特别容易显得愚蠢和不安。”赖德认为,读书能助他在人群中谈笑自若。他偏爱的不是指导口才、传授举止的作品,而是他觉得风格鲜明,自己能加以效仿的书籍。于是他提到,没有什么书比“贺拉斯的作品更适宜学习文雅书写与交谈了,再怎么熟读也不为过”。他钦佩布瓦洛(Boileau)的轻松随意,声称要多读《闲话者》(The Tatler),“以改进自己的风格,了解他思考与讲故事的方式,还有看待世界、洞察人性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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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登(R.V.Weyden, 1399-1464年)作品。

值得考虑一下的是,这一时期文学作品中的审美标准——自在、谈话风格、风趣——被当成一种生活规范,而不管这些与一个人本身的个性有多么不契合。赖德读书时既焦虑又自我怀疑,这可能无法代表十八世纪早期的所有男性,但我们看到,他如何化用书里的内容来纾解个人的社交窘境。他很瞧不上自己的堂姐,认为她浪费时间读错了书:她“缺乏聊天的才华,说话很少,读的多是骑士小说、浪漫传奇还有悲剧作品,而且极其钟爱,但她对人性一无所知,这是一大缺点”。有些书能助你聊天,而有的显然只会妨碍。

无论在今天看来有多肤浅,赖德直白交待了自己如何努力学会自在交谈,以及读书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这些对理解十八世纪人们如何使用书籍有重要意义。詹姆斯·福代斯在他《论有才学的女性美德》(“On Female Virtue with Intellectual Accomplishments”)的说教文里,将读书与使用所读之书视为才学修养的基本。他声称,读书既能娱人也能教化,它让人学会享受独处,还“能让你在聊天中绽放光芒”。

下面我们会看到,这种使用书籍的方式如何影响到书籍出版的体例,尤其是那些专为社交场合提供素材的汇编文集。

04 从女性到男性:

把读书作为面向外界的一种表演

在家庭社交的环境中,所读之书与所说之话,往往是面向外界的一场表演,而不只是反映才学和个性的基本面。作家、报纸撰稿人哈丽雅特·马蒂诺(Harriet Martineau)轻蔑地回顾了这种惯例,其中女性读者为了符合期待,要坐在起居室里做针线活,聆听其他人朗诵书籍选段,准备接待访客。客人来了之后,话题常常自然地转向了刚放下的那本书。因此书也是精挑细选的,以免让客人感到讶异,以至于去到下一家时,把她在上家目睹的可悲散漫抖搂出去。

正在读书的女性是一景,她与她谈吐中流露出来的才学一道,都是访客们评价个人与家庭的典型指标。在马蒂诺看来,这类粉饰门面的做法显然是性别化的。

书籍反映了女主人的端正品行,整个十八世纪的出版物和小说中也常常用二者之间的联系来塑造人物形象,比如提到家中书籍的名称作为品行端方与否的标志。在理查德·谢里丹(Richard Sheridan)的戏剧《情敌》(The Rivals)中,莉迪亚·兰桂希(Lydia Languish)是一位沉溺于言情小说的年轻小姐。每次父母要走进她房间之前,她都要赶快遮掩起她真正在读的书籍:“这儿,我亲爱的露西,藏好这些书。快,快。把《皮克传》(Peregrine Pickle)抛到梳妆台下面,把《蓝登传》(Roderick Random)扔进衣橱,把《无辜的通奸》(Innocent Adultery)夹入《众人的本分》(The Whole Duty of Man),把《埃姆沃斯大人》(Lord Aimworth)塞进沙发……留一本福代斯的说教在桌上。”小说被迅速塞到角落,退出视线范围,留下给人看的,只有正派体面的书籍——教导行为举止的《众人的本分》以及福代斯的说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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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改编版《简爱》(Jane Eyre 2011)中十九世纪的家庭阅读场景,图为该剧剧照。

男性读书也是相似的道理。当时有一篇匿名讽刺诗,为了回应乔纳森·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淑女的梳妆室》(“The Lady’s Dressing Room”),选取了年轻男士的校舍作为主题而作。斯威夫特的这首名篇描写了一位男士目睹了自己心爱之人的梳妆室:胭脂水粉胡乱堆着,全是污垢,屋里飘荡着汗味,凌乱不堪的场景让他嫌恶。作为回应,讽刺诗题为《校舍描述》(“A Description of a College Room”),带领读者一窥城里的年轻男士混乱不堪的道德世界:

各色书籍凌乱摊开,

苏格兰歌曲,与深刻的哲学,

这儿一本普赖尔,那儿一本欧几里得,

一本罗切斯特挨着一本《公祷书》;

这儿的蒂洛森旁边摆着法文小说,

虔诚的索思与乡间舞步堆在一处。

我们又从桌上堆着的书里看到了男性的道德水准:歌词、舞步、蒂洛森的布道、欧几里得的经典几何、罗切斯特伯爵的放荡诗以及《公祷书》,通通混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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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经北京大学出版社授权节选自《以书会友:十八世纪的书籍社交》一书,摘编有删节,标题为摘编者所起。原文作者:[英]阿比盖尔·威廉姆斯;摘编:罗东;导语部分校对:柳宝庆。欢迎转发至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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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会友:十八世纪的书籍社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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