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外地车限行新规定(海南将对外地号牌小客车限行)

6月20日,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公告,就《海南省外地号牌小客车通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海南外地车限行新规定?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海南外地车限行新规定(海南将对外地号牌小客车限行)

海南外地车限行新规定

6月20日,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公告,就《海南省外地号牌小客车通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依据《办法》,海南拟规定任何一辆外地号牌小客车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每年可通行天数累计不超过120天。每年通行天数累计已达到120天的外地号牌小客车上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按照违反限制通行禁令予以处理。

据海南省交警总队消息,违反禁令标志的处罚将按记3分罚100元的标准,一天一次。

6月29日前 有意见赶紧提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6月29日前反馈海南省公安厅。

哪些车限行? 外地号牌小客车适用本办法

《管理办法》提出,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外地号牌小客车适用本办法。非营运性质的外地号牌新能源小客车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不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外地号牌小客车”,是指悬挂非海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外地号牌小客车的备案管理和通行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外地号牌小客车通行管理的相关工作。

备案记录 交管部门官网和公众号可查询

《管理办法》提出,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网址、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查询车辆备案记录。

同时,已备案管理的外地号牌小客车信息发生变化或发现备案内容有误的,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及时要求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更正,并通过海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网址、微信公众号等途径,登录外地号牌小客车通行监管系统平台提交留存有效信息。

超时通行 按违反限制通行禁令予以处理

《管理办法》提出,外地号牌小客车违反限制通行禁令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海南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每年通行天数累计已达到120天的外地号牌小客车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按照违反限制通行禁令予以处理。

提交虚假信息、材料办理过渡期通行备案的,列入企业信用记录,撤销过渡期通行备案。

《管理办法》自2019年08月01日起施行。

交警提醒:违反限制通行禁令一天算一次,一次记3分罚款100元

交警特别提醒,外地号牌小客车进入海南后,不用办任何手续,监管系统平台会自动记录天数,每年通行天数累计已达到120天的外地号牌小客车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违反限制通行禁令的,一次将被记3分罚100元,一天算一次,所以车主们一定要留意自己的通行天数,届时相关部门会主动提示车主,车主也可随时通过多个官方途径查询自己的通行时间。

怎么监管?通过监管系统平台实行无感化自动备案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监管系统平台对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外地号牌小客车实行无感化自动备案管理。

备案管理 驻琼机构非营运外地小客车过渡期通行需备案

《管理办法》指出,本办法实施前已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驻琼机构、在琼注册登记企业的非营运性质外地号牌小客车实行过渡期通行备案管理,过渡期通行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驻琼机构、在琼注册登记企业需提出过渡期通行备案的,应当向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的组织机构代码或者营业执照

授权委托书

受托人身份证明

已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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