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进境物品税率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下调)

2019-04-16 20:53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潘敏洁 通讯员 康维,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个人进境物品税率调整?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个人进境物品税率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下调)

个人进境物品税率调整

2019-04-16 20:53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潘敏洁 通讯员 康维

4月9日起,我国下调进境物品进口税(俗称行邮税)税率,这是自去年11月1日行邮税调降以来的又一次下调,出境旅游购物、个人海淘商品的市民将直接从税率下调中获益。

近年来,市民对健康饮食、医疗康复等领域的优质商品、服务的消费需求保持高速增长,海淘直邮、境外购物早已不是新鲜事。本次行邮税调降,将更大程度地满足我国消费者的消费升级需求,扩大相关领域物品进口。

据悉,行邮税是对个人携带、邮递进境的物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合并征收的进口税。此次调整,将原15%档税率下调到13%,商品范围包括婴儿奶粉、食品、饮料、手机、药品等;原25%档税率下调到20%,商品范围包括纺织服饰、箱包、化妆品(高档化妆品除外)、电器等。

随着行邮税的下调,市民出境购物、“海淘”更便宜。温州海关驻瑞鳌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如价值500元的婴儿奶粉,按原税率15%需征税75元,下调后仅征税65元;如价值5600元的笔记本电脑,按原税率15%需征税840元,下调后征税728元,较调整前少征112元;以纺织品及其制成品为例,价值8000元的手提包,按原税率25%需征税2000元,调整后征税1600元,较调整前少征400元。

家住安阳的李女士是个典型的海外购物达人。她告诉记者,每次出境旅游她最期待的就是购物了,而且每次一买肯定超出5000元的免税限额,超出部分只能缴税。按照现在调整之后的税率来看的话,以后出境购物都能节省不少钱了。

据了解,行邮税是有一定起征标准的。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若超出相应的标准,海关仅对超出部分征税。

此外,从国外邮寄进境的采购物品,海关的行邮税也有一些政策规定,其中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单次金额超过800元人民币的,海关将按照具体商品对应的行邮税税率征税;如果是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则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温州海关驻瑞鳌办事处提醒市民,进出境旅客随身携带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境外采购商品,应主动向海关如实申报,接受海关验核,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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