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结婚证离婚怎么判(未领结婚证离婚)

未领结婚证离婚怎么判(未领结婚证离婚)(1)

本报记者 张婧

【读者求助】 日前,献县刘女士向本报记者求助:2001年,我和丈夫在老家结婚,由于当时没到法定婚龄,就没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此后10多年,我们一直生活在一起,其间生育了两个女儿。2013年,由于琐事闹矛盾,我们分开了2年多。后来经人说和,我们又在一起了。分分合合这些年,我们一直没有登记结婚。

“我俩在一起这些年,一直做生意。在献县有两套房子,其中一套在我名下。后来生意赚了钱,我们就又在沧州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是我丈夫的名字。此后又买了一辆车,登记在我名下。去年,我发现他有外遇,想和他分开。我想咨询一下,像我们这种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如果‘离婚’该如何分割财产?”刘女士说。

【律师观点】 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的郑洁律师认为,两人未办理登记不需要离婚,对财产分割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一般共同财产来分割。

依据《民法典》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是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另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等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本案中由于两人未办理登记手续,因此应按份共有,但本案中房屋已分别写到各自名下并办理产权手续的,系为赠与,可不再进行分割,其他共有的财产分割时,如果不能证实各自的出资,可按同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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