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数约数解题技巧(两类比值法定义物理量不可通约性及其特殊联系性教研分享系列249)

自然数约数解题技巧(两类比值法定义物理量不可通约性及其特殊联系性教研分享系列249)(1)

​一、问题提出

在某微信群,有朋友讨论了下面这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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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很好地“区分”了正、误选项,但是根本没有深入到物理知识本质层面,因此具有非死记硬背思维模式,即具有深度学习思维模式的,自会提出“为什么”类问题。例如吴老师就提出了这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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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几位老师的交流回答,并没有突破参考解析的思维模式,估计并不能解答吴老师的疑惑。

那么吴老师的疑惑关键点是什么?如何深入才能切中疑惑的要害而超越参考解析思维模式?在实际教学中还可能生成怎样的新疑惑?新疑惑又如何解惑?

前些日,号主所在学校所在年级的期中考试卷中,事实上也“引用”了此题,号主结合试卷点评尝试着回答上面问题。

​二、两类比值法定义物理量​的不可通约性

中学物理中,很多“未知”物理量是运用比值法定义的,即用两个“已知”物理量或物理量的变化量作比定义。

比值法定义的物理量具有一定的共同特点,例如:

特点1,被定义物理量与已知物理量没有必然的关系。

特点2,被定义物理量具有了崭新的物理意义,即表征了一种新性质的定量关系,这种新性质的定量比较有了新定义物理量而变得“简单”,不再需要运用“控制变量法”控制一个物理量不变去比较另一个物理量大小。

事实上,比值法定义物理量具有三类,本文只讨论其中两类:

第一类,所定义物理量一般表征事物的某种固有属性,一般是由两个物理量直接作比定义,例如电阻器的电阻、场物质的场强、劲度系数、摩擦因数、质量、密度、电容器的电容,还包括一些普适常数等等。

第二类,所定义物理量一般表征事物的某种变化率(或梯度),一般是由两个物理量的变化量作比定义,例如速度、加速度、功率、感应电动势等等。

严格说起来,两类比值法定义的物理量除了前述两个特点外,另外还具有一定的共通性,例如变化率在一定意义上也表征了事物的功能特征,只不过这种功能特征并不是事物的固有不变属性,而是一种可能或可允许存在的状态。

但是更应该注意到两类物理量的差异性,最最需要明白的是:两类物理量具有不可通约性。很遗憾,由于教材编写简化表述、新授课教学简化处理、习题教学中应试倾向等等原因导致了这方面的概念迷思。例如x—t图像,基本上都是位置—时刻图像,称之为位移—时间图像很容易导致思维混乱,有些学生直接运用V=x/t解答试题,绝大多数时候未能得到正确答案,原因就在于没有理解速度的定义,未能正确理解速度定义,与不良教学具有相关性。

所谓两类比值法定义物理量不具有通约性,就是指某物理量是第一类比值法定义,那么就不能使用第二类来定义,即物理量是物理量y除以物理量x定义,则决不能再用物理量的变化量Δy除以物理量的变化量Δx定义,反之亦然。

前述速度案例就是如此,是Δx/Δt,绝不是x/t。同理,电阻R由U/I定义,而不能轻易使用ΔU/ΔI进行计算。

比值法定义物理量,如同所有概念一样,都有特定的生成背景,即具有质的规定,不能恣意更改其“质的规定”,否则就内涵突变,自然就脱离了原有概念的本质。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两类比值法定义物理量具有本质上的差异,不可混淆。

未能理解两类比值法定义物理量的上述本质区别,导致相关题型不明故里也就十分自然了。

​ 三、两类比值法定义物理量的特殊联系性

当我们做出“特殊”规定时,y/x=Δy/Δx。例如,0时刻开始计时,出发点位置规定为0,那么在一条直线上单向运动,在数值上,位移就等于位置坐标,时间就等于时刻,也正是从这个特殊意义上而言,x—t图像可由位置—时刻图像称之为位移—时间图像,前者具有一般性,后者只是特殊性。很遗憾,人教版教材一直使用只适合特殊性的名称——位移-时间图像,而放弃了更具一般性的名称——位置-时刻图像。事实上,也只有在上面特殊规定下,而且还得再规定物体做匀速运动情况下,才会有x/t=Δx/Δt。总之,对于速度,Δx/Δt才是定义,具有普适性;x/t不是其定义,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用来计算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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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以电阻概念为例,电阻的定义式是:R=U/I,具有普适性;ΔU/ΔI不是定义,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用来计算电阻器的电阻。例如,只有电阻器的电阻不变时,其两端电压的变化量与通过其电流的变化量之比才会等于其电阻值;然而,U/I这个定义式没有这样的条件性,任何时候都可以使用,电阻器的电阻变了,U/I也就随之改变,后者永远等于前者。

注意到,因为没有深入到物理概念的本质,肤浅记忆教材与教辅中的结论,导致有些结论产生负迁移。例如,学习了闭合电路欧姆定律理论知识和实验运用,认为r=ΔU/ΔI是电源内阻的定义,是可随时用来计算电源的内阻,这是一种错误认知。也正是这样,U/I和ΔU/ΔI之间产生混淆而不明故里。根据电阻的定义,电源内阻r=U内/U干,然而U内是无法直接测量的,一般要通过U内=E—U外进行计算;注意,内阻r不能用ΔU内/ΔI干来定义,使用此式具有特殊条件,这个条件就是:电源内阻不变

在测量原电池内阻实验中,在操作上有一个要求,那就是闭合开关测量时,尽可能快速读出数据,然后断开开关,记录数据后,再移动变阻器滑片,闭合开关再快速读数,断开开关,记录数据,移动滑片,快速读数,断开开关,记录数据…

为什么要快速读数,闭合电路不能长时间持续工作?大多数解释是,在长时间持续工作过程中,内阻会发生改变,此时内阻≠彼时内阻。如此解释自然蒙混过去,但更本质原因是:此情景下,内阻r=ΔU/ΔI在理论上就不可使用。

开篇例题参考解析虽然没有什么错误,但是没有把“道理”说清楚,没有深入到物理知识本质。

当然,即使深入到知识本质,就知识本质也允许质疑,也很可能受到有理由的质疑。 例如,号主授课后,一个学生就追着质疑:

外电阻增大,U/I增大,那么ΔU/ΔI也必然增大。老师,你不信,你就从图像上画,你一定画不出前者增大,后者不变的情况!这位学生与号主特亲,号主故意给了他一个“不信”的眼神,于是他就急得自己画了下面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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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学生是有理由的质疑,如此质疑如何化解呢?

事实上,针对本题,外电压和干路电流的图像遵循下面规律:U=E—Ir。外电阻改变时,应该理解为外电路“电阻器”改变,即电阻器的伏安特性曲线改变,如下图所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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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根据电阻的定义,在U—I图像中图线某一点对应的电阻=该点与原点连线的斜率,号主称之为割线斜率,这是第一类比值法定义的物理量在物理图像中必然体现;第二类比值法定义物理量,在物理图像中是由图线的切线斜率表示。 说及此,来一个插曲: 浙江陈敏华老师就牛顿第二定律的表述提出质疑,陈老师认为“加速度与质量成反比”说法是错误的,原因是质量改变了,在本质上就是研究对象改变了。牛顿运动定律下的质量是惯性质量,是研究对象的固有属性,惯性质量定义式正是:m=F/a,属于第一类比值法定义物理量,这与电阻的定义从数理逻辑来看是一致的。从上面学生质疑及号主答疑来看,陈敏华老师的观点不无道理。 ​四、拓展思考​ 概念学习和规律学习具有一致性,又具有差异性。

一致性体现在概念与规律往往联系在一起,例如电阻与欧姆定律,劲度系数与胡克定律等等都是联系在一起的。

差异性体现在概念与规律在特征上有差别,前者具有无条件性,后者具有条件性。例如R=U/I是电阻的定义式,虽然具有“质的规定性”,但是这不是条件性,而是区别于其他概念的内涵约定,一切电阻器的电阻计算都适用;而I=U/R,这是欧姆定律的表达式,欧姆定律的成立是有条件的,只有在纯电阻电路条件下成立。

从单元教学视角,辩证性地处理好紧密相关的概念与规律教学,这是形成正确的物理观念的前提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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