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是什么(7月起实施最严发票令)

税务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是什么(7月起实施最严发票令)(1)

龙腾南阳讯 6月16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我市自7月1日起开始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严发票令”。企业在开具和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必须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否则发票将不能作为税收凭证。

据市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说,以往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多数时候只填写企业的抬头,纳税人识别号经常是空缺的。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的公告规定,自下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税号的全称,对于企业而言,税号就相当于我们个人的身份证号,每个企业的税号都是唯一的。今后,您在开发票前最好询问所在单位的税号,否则,您拿到的发票可能就不能报销了。”该工作人员说。但对于购买方不是企业的,则不用提供税号。通俗地说,如果您代表企业进行采购,就必须提供相应的税号,个人采购则没有太大影响。这一政策主要针对企业和普通增值税发票,出租车发票等定额发票不在实施范围内。

市国税局工作人员提醒,对于7月份以前开具的未填写税号且尚未入账的普通发票,仍然有效,但建议目前手上有积攒发票的尽快报销。

南阳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 曹蕊


编辑:阮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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