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新规定兰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为进一步加强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切实推进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带头引领作用,有效提升广大市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兰州市城管委、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委会、城关区广武门街道于12月11日在市民公园开展“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切实做好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

垃圾分类新规定兰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1)

此次活动,是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全市公共机构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月的又一次主题宣传活动,各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节能和生活垃圾分类负责人员和兰州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卫健委等单位的垃圾分类志愿者百余人共同参与。现场悬挂垃圾分类宣传横幅、放置宣传展板20余条(块),发放兰州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倡议书》《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手册》《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宣传手册千余份(本),志愿者向在场的干部群众讲解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处理流程以及垃圾分类对资源循环利用、环境改善的重要意义。此次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干部群众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和实践垃圾分类的行动自觉,营造了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使“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理念深入人心。

垃圾分类新规定兰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2)

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赫林出席活动并强调:垃圾分类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今年兰州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市九连冠,意义重大,成绩斐然,来之不易!作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珍惜荣誉,积极发扬城市主人翁精神,增强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要率先垂范,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和“精致兰州”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垃圾分类新规定兰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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