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禁毒我们一起行动(共同守护无毒家园)

全民禁毒我们一起行动(共同守护无毒家园)(1)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上头电子烟’吗?上头电子烟是毒品!普通烟大家不能沾,上头电子烟大家更不能沾!”在禁毒宣传月期间,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进街道和中小学,开展“伴你青春不‘毒’行”法治宣讲活动。

今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禁毒宣传月活动,围绕“6·26”国际禁毒日关键节点,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发布毒品犯罪检察工作白皮书等多种形式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并将禁毒宣传与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结合起来,取得了较好成效。

内外联动

打好禁毒宣传组合拳

“围绕强化毒品犯罪法律监督、惩治新型毒品犯罪、查处涉毒资产、打击涉毒洗钱犯罪、延伸检察职能等,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在今年6月开展禁毒宣传月活动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向全国检察机关提出要求,各地检察机关闻令而动。如福建省检察院把禁毒宣传月活动纳入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进行考核,将落实“七号检察建议”与禁毒宣传一体谋划,与该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共同部署开展打击寄递违禁品犯罪、开展寄递安全法治宣传等五项重点工作。

做好禁毒宣传活动,离不开部门之间的配合。在检察机关内部,一体化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形成禁毒宣传合力。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重罪检察部门联合未检部门,安排“莎姐”检察官以“青春无毒”为题,先后到重庆滨江实验学校、重庆市大坪中学等,带去一堂堂生动的防范新型毒品法治课,帮助学生了解新型毒品,提高辨识能力。天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重罪检察部门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已办案件中具有吸毒史、仍处于缓刑考验期的涉毒人员进行跟踪回访,讲解毒品危害,督促落实监管措施。

对外,检察机关积极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如福建省检察院参加该省禁毒委员会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检察机关落实“七号检察建议”、打击涉毒洗钱犯罪等工作情况。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针对涉毒电子烟案件多发的情况,联合烟草专卖局走访电子烟商贩,宣讲禁毒知识,引导商户们自觉抵制贩卖涉毒电子烟行为,发现涉毒线索及时举报。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法院共同开展禁毒及涉毒反洗钱工作同堂培训,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惩治力度。

润物无声

让禁毒意识深入人心

今年6月24日,最高检召开以“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 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介绍打击整治新型毒品犯罪有关情况,引发广泛关注,相关微博话题登上热搜榜第1名,充分展示检察机关惩治毒品犯罪的决心。据不完全统计,近20个省级检察院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后召开了以禁毒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

贵州省检察院、山东省检察院分别发布了《2018-2021年贵州省检察机关禁毒工作白皮书》《山东省毒品犯罪检察工作白皮(2019-2021)》,对本省检察机关禁毒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系统分析,全方位总结和展示了经验做法和工作成绩。江西、湖南等省检察机关利用公开开庭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公开听证毒品犯罪案件、组织模拟法庭、发布禁毒宣传片等形式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扩大宣传覆盖面。同时,各地检察机关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制作、播放禁毒原创音视频,通过讲解、实时互动等方式,引导观众辨识毒品,提高禁毒意识。

“在今年禁毒宣传中,各地检察机关强化对禁毒工作的正面宣传,挖掘禁毒工作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最高检第二检察厅负责人介绍,山西省检察机关组织参加“三晋最美禁毒人”暨“三晋最美禁毒艺术作品”评选表彰活动,该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一名检察官被评为“最美禁毒工作者”;山东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连续两年被该省禁毒委员会授予“山东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禁毒宣传与“七号检察建议”

碰出火花

记者注意到,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事例的引领示范作用,最高检发布了以打击新型毒品犯罪为主题的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这批指导性案例涉及的罪名包括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欺骗他人吸毒罪等,涉及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认定以及司法实践中证据审查和量刑标准等难题,为检察机关在引导侦查取证、证据审查、庭审说理、法律适用等方面提供了指引。”最高检第二检察厅一级高级检察官黄卫平介绍。

“各地检察机关将禁毒宣传与落实‘七号检察建议’紧密结合,为预防寄递毒品、维护寄递安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最高检第二检察厅负责人介绍,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联合自治区公安厅、禁毒办、邮政管理局开展以“健康人生、绿色无毒、寄递安全、你我同行”为主题的禁毒暨寄递安全宣传活动,向各快递公司、快递员和过往群众宣讲“七号检察建议”、寄递违禁物品危害以及发现邮寄毒品包裹应如何处置等知识。青海省检察院联合该省邮政管理局共同召开推动“七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座谈会,通报了检察机关近年来涉寄递违禁品案件办理情况,携手行业监管部门和寄递企业共同落实“七号检察建议”,推动9家寄递企业在快递面单粘贴“全民禁毒,共享幸福”“手牵手参与禁毒,心贴心珍爱生命”禁毒宣传贴,多维度多角度进行禁毒宣传。

多谋长远之策,多行固本之举。各地检察机关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构建禁毒宣传的长效机制。天津市检察院与有关部门会签《关于健全完善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关于对犯罪嫌疑人吸毒行为处理有关衔接工作规定》,加强预防寄递毒品等禁毒宣传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联合自治区公安厅、邮政管理局出台《广西邮政行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关于健全寄递行业监管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寄递行业涉案每月通报机制。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与该市公安局、邮政管理局会签《关于预防和打击寄递违法犯罪活动协作办法》,建立预警、宣传等协作机制。

禁毒宣传月虽然已经结束,但开展禁毒宣传、惩治毒品犯罪未有穷期。下一步,全国检察机关将以禁毒宣传月为契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禁毒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为提升毒品问题治理效能作出积极贡献。(检察日报 崔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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