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民办学校教师流动性(广州民办学校教师)

6月15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2020年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入户工作方案》(简称《方案》),今年广州民办学校教师入户计划数为400人(不含其他入户途径)。

●遴选对象:

广州市市属及下辖11个区的民办学校教师

今年广州民办学校教师入户的遴选对象为广州市市属及下辖11个区的民办学校教师。民办学校是指由市、区两级教育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同级民政部门登记,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面向社会举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学历教育(包括职业教育、技工教育)的民办学校。民办学校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方案》要求,参与遴选的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且获得初级(含初级)以上职称,或为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技工学校教师可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部门)颁发的技工学校教师上岗资格证;在广州市民办学校连续任教满3年(以合同和社保证明为准,合同和社保证明需一致),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在广州有合法住所;无违法犯罪记录。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6月30日。

其中,符合《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第六条、《广州市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第七条所指的高层次人才对象条件的,年龄放宽至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由所在学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其资格后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在名额中优先予以解决。

珠海民办学校教师流动性(广州民办学校教师)(1)

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入户评分指标及分值表

●遴选标准:

按申请人分值从高至低进行分配

遴选程序方面,首先,教师本人向现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递交相关材料。

学校核对原件,按照分值高低将符合基本条件的教师进行排名并公示。

学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报材料到相应的审批部门汇总。审批部门复核原件后,按照分值高低将符合基本条件的教师进行排名并公示。

其中广州市教育局所属民办普通高中(广州市培才高级中学除外)的申报工作纳入区教育局的教师入户工作范围,其材料报送至区教育局;广州市教育局所属民办中职学校和广州市培才高级中学材料直接报送至市教育局汇总;技工学校报材料到广州市职业技术教研室,由广州市职业技术教研室复核原件后,按照分值高低将符合基本条件的教师进行排名并公示,并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

各民办学校教师入户申请由区教育局报名单至广州市教育局;其中技工学校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单至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教育局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请人分值,从高至低进行分配,由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入户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审核并公示。

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

●评分标准:

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

广州建立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入户评分指标体系,对申请入户的民办学校教师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申请人只需符合申请入户的准入基本条件即可提出入户申请。根据申请人评分排序情况,按程序获得入户指标后,准予办理入户手续。

夫妻双方均在广州民办学校工作,且均符合准入基本条件的,由分数高的一方申请,给予加30分,另一方作为家属,将资料附在申请人资料中。如果申请成功,家属及未成年子女根据有关政策办理随迁。

如遇评分排名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从教年限长短(在广州市民办学校从教时间长优先)、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资格高者优先)、学历高低(学历高优先)、是否持有学位证书(有学位优先)进行确定,如果仍然存在并列情况,以身份证出生日期进行选择(出生早者优先)。

【记者】马立敏

【通讯员】穗教宣

【作者】 马立敏

广州教育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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