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巡察内容(洛阳城市监察情况通报来了)

11月3日至11月12日,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共受理城管信息员上报问题18225件,其中区级巡查发现17845件,城管志愿者上报145件,督察上报17件,网民投诉2件,12319受理群众诉求206件,12369上报10件。

洛阳巡察内容(洛阳城市监察情况通报来了)(1)

一周问题整改率排名:

(一)城市区组:龙门园区问题处置率100%;洛龙区排名末位,问题处置率99.35%;

(二)委局组:市园林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邮政局、市交通局、市人防办、市体育局、市林业局问题处置率100%;市住建委排名末位,问题处置率4.68%;

(三)企业组:市政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联通洛阳分公司、中国移动洛阳分公司、洛阳供电公司、洛阳北控水务集团、市公交集团、市热力公司、洛阳城投公司问题处置率100%。中国电信洛阳分公司排名末位,问题处置率50%。

除了这些,还有伊川、新安两县因落实错峰生产、封土行动工作不力的通报:

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施工工地“封土行动”,是国家和省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明确要求,直接关系全市能否顺利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日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召开会议,要求供暖季期间(11月15日至明年3月15日),《洛阳市2017—2018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业企业应实施错峰生产。“封土行动”期间,特许施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实行市长“一支笔”审批负责制。凡发现违规作业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2017年11月16日,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上,省环境攻坚办通报了洛阳市两起突出问题:一是,企业未错峰生产:伊川县金顺水泥有限公司;二是,施工工地未实施“封土行动”:新安县洛新大道八里安置小区项目。

上述两家单位违反全省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施工工地“封土行动”的规定,应错峰未错峰、应封土未封土被省环境攻坚办通报,严重影响洛阳市顺利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和工作进程,造成恶劣影响。

按照《洛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一案四查”的规定,经市环境攻坚办研究,现将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如下:

1.对伊川县、新安县人民政府在全市通报批评;

2.对伊川县、新安县人民政府财政扣款50万元;

3.由市监察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伊川县分管工业副县长、新安县分管城建副县长和主管部门及辖区乡镇主要负责人、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市环境攻坚办

2017年11月17日

【环境污染,举报有奖】

来信和来访举报:地址是洛阳市九都东路328号环保大厦一楼市环保局信访科,邮政编码是471002;

微信公众号举报:举报人可通过微信搜索公众号“12369环保举报”进行举报;

电子邮件举报:lyhjjb12369@163.com

24小时电话举报热线:12369

(来源:老贾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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