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发展对象的公示(推荐对象公示)

关于推荐发展对象的公示(推荐对象公示)(1)

关于推荐发展对象的公示(推荐对象公示)(2)

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公示

为充分发挥民主,认真接受群众监督,根据《中共安徽省委信访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皖信明电﹝2022﹞36号)等有关通知要求,现对滁州市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滁州市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8人

一、公示时间

6月27日至7月5日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信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三、要求

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四、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方式

联系科室:市信访局办公室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99号科技馆南楼群众之家

举报电话:3022493

举报邮箱:czsxfj3022493@163.com

滁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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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滁州市信访局

预审 | 王桂云

审核 | 汪飞审签 | 李兴磊主办单位 | 中共琅琊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 琅琊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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