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晋在土地赋税方面实行什么制(论占田制在西晋的经济改革中的重要性)

西晋在土地赋税方面实行什么制(论占田制在西晋的经济改革中的重要性)(1)

西晋疆域图

西晋晋武帝在政治改革的同时,在经济方面也进行了改革。咸宁六年(280年)三月西晋灭吴后,晋武帝采取了重大的经济改革措施,他罢州郡兵,颁布了一项重要的经济措施——占田制。占田制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户调式2、农民占田课田令3、官员占田及荫客、荫亲属制。

1、户调式。其内容规定:丁男之户(男女十六岁以上至六十岁为正丁)每年交纳户调绢三匹,棉三斤;丁女及次丁男之户(男女十五岁以下至十三岁,六十一以上至六十五岁为次丁),纳半数;边郡民户纳三分之二,更远者纳三分之一;少数民族纳賨布一匹,边远地区纳一丈。

2、农民占田课田令。其规定: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其中丁男有五十亩,次丁二十五亩、丁女二十亩为课田,要向政府交税,每亩交租八升。边远的地区少数民族不实行课田者每户输义米三斛,远者五斗,极远者每人纳算钱二十八文。

晋武帝司马炎像

西晋的占田制既不是官府授田,也不是重新分配地主的土地,而是将原来自耕农和成为编户齐民后的屯田农民占有的小块土地都归于了占田制之下,同时制定出一个最高限额,允许农民在限额内垦荒占田,至于能否达到规定的数额,政府是不管的,无论农民是否占到规定的土地,政府都要按规定的课田数量征收田粮。从这可以看出课田有强制农民耕种规定数量的田地,以便向政府缴纳田租的拥有意。与屯田制下的屯农相比,占田农民的负担有所减轻,身份地位也有所提高,从而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而且占田无年龄之分,而课田有年龄,性别之分,占田数又高于课田数,这些规定鼓励了农民去开垦更多的田地,大大的扩大了耕地的面积。太康元年至三年(280-283年),政府统计的户口数量由二百四十六万增加到三百七十七万,这是由于占田制的推行,大量流民得以安定下来,垦占荒田,重新向国家呈报了户口。因此可以说占田制的推行,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西晋在土地赋税方面实行什么制(论占田制在西晋的经济改革中的重要性)(2)

西晋农民耕田图

在占田制的推行下,西晋社会安定了下来,流民也复归农业,社会经济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占田制中对官员占田的规定,承认了官僚士族的即得利益。荫亲属也使官僚士族的亲属可以免除国家的租调和力役负担,荫客则使他们的佃客不在承担国家的赋役负担,完全成为了私家的依附农民,这些规定是国家维护官僚士族特权和经济利益的措施。但同时也确实对官僚士族占有土地和依附人口起了一定的限制作用,使国家有充足的租调和力役来源。占田制是我国封建社会的一个重要的经济制度,是系统完整的封建经济制度,对后来北朝及隋唐时期的均田制和租庸调制也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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