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公路实务必刷题100道(20年一建公路精讲口诀笔记整理2)

原地基处理要求

路基范围内的原地基应在路基施工前按下列要求进行处理:

1.地基表层碾压处理压实度控制标准为: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一般土质应不小于90% ;三 、四级公路应不小于85%。低路堤应对地基表层土进行超挖(18单)、分层回填压实,其处理深度不应小于路床深度。

2.原地面坑、洞、穴等,应在清除沉积物后,用合格填料分层回填分层压实,压实度应符合规定。对可能存在空洞隐患的,应结合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 泉眼或露头地下水,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有效导排措施,将地下水引离后方可填筑路堤。

4.地基为耕地、土质松散、水稻田、湖塘、软土、过湿土等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局部软弹的部分也应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P18)。

5.陡坡地段、填挖结合部、土石混合地段、高填方地段地基等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6 . 地下水位较高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一建公路实务必刷题100道(20年一建公路精讲口诀笔记整理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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