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昕与白衣男子(更美微信公众号侵犯吴昕肖像权)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30日讯 (记者 马先震 何潇)1月2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两份吴昕与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创意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京0491民初27806号、(2021)京0491民初27807号)。

吴昕与白衣男子(更美微信公众号侵犯吴昕肖像权)(1)

吴昕与白衣男子(更美微信公众号侵犯吴昕肖像权)(2)

两份判决书显示,微信公众号“更美”(×××)认证主体为完美创意公司。该微信公众号于2016年8月17日、2020年1月20日、2020年1月9日、2018年3月19日发布的4篇涉案文章中共使用吴昕肖像照41张;于2020年7月7日发布的1篇文章中使用吴昕肖像照片30张。文中另有其他众多人物形象,文章内容与整形美容相关,文末有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新氧APP”链接、更美小程序链接。

一审法院均认为,公民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其载体包括人物画像、生活照、剧照等。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本案中,完美创意公司未经吴昕允许,在其用于宣传推广整形美容的微信公众号上使用吴昕照片,且具有营利目的,侵犯了吴昕的肖像权,完美创意公司应当承担侵犯吴昕肖像权的法律责任。

最终,民事判决书((2021)京0491民初27806号)依法判决被告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吴昕经济损失3万元;民事判决书((2021)京0491民初27807号)依法判决被告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吴昕经济损失2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19日,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该公司为微信公众号“更美”运营公司及商标“更美”持有者。

更美APP官网显示,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旗下更美App是专业医美平台,提供整形、微整形、齿科、眼科、抗衰老等消费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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