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付信用证付款期限(国内信用证卖方议付)

议付信用证付款期限(国内信用证卖方议付)(1)

〖产品定义〗

国内信用证卖方议付(贴现)是指在议付/延期付款信用证项下,议付(贴现)行在单证相符或者开证行已经承付的情况下扣除议付(贴现)利息后向受益人提供的有追索权的融资业务。

在议付信用证项下,只审核单据而未付出对价的,不构成议付。

〖产品优势〗

办理同业国内证议付业务,属于占用同业授信额度的低风险贸易融资业务(对企业融资而言),有益于降低银行风险资产占用、提高综合收益。

〖产品定价〗

国内信用证议付利率适用贴现利率的有利条件,努力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及银行综合利润,力争仅限于为优质客户办理信用证项下议付业务时执行贴现利率,对其他客户办理议付业务时,要根据风险程度适当提高利率或中间业务收费标准。

二、议付(贴现)的处理掌握要点

1、申请议付(贴现)的信用证必须是延期付款及议付跟单信用证,且银行为信用证指定的通知行及议付行。

2、议付(贴现)以信用证项下收汇为还款来源,应对收汇安全性进行考核,包括考核开证行资信、客户交易历史和融资期限等情况;

3、议付(贴现)行应在受理业务的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受益人提交的信用证项下单据进行审核,单证相符或开证行已经承付,并同意议付(贴现)的,按银行规定的手续办理;对于单证不符或开证行未承付或虽然单证相符但银行决定不予议付(贴现)的,应及时通知受益人,说明拒绝议付(贴现)理由,并要求受益人重新办理委托收款。

4、对于单证不符的单据,银行可在收到开证行的到期付款确认书后予以办理议付(贴现)。

5、办理议付(贴现),须对开证行是否具有开证资格及信用证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后方可办理。

6、国内信用证议付(贴现)分为合格议付(贴现)和不合格议付(贴现)。

合格议付(贴现)不占用客户授信额度,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办理:

(1)议付信用证项下银行须为信用证项下指定议付行;且

(2)开证行为系统内分行或同业授信额度充足的代理行;

(3)单证相符且信用证无软条款(议付信用证项下);或者开证行已经承付。

对于无法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国内信用证议付(贴现)为不合格议付(贴现),不合格议付(贴现)需占用受益人的授信额度。

文章选自《商业银行对公授信培训(第四版)》,由立金银行培训中心讲师整理编写,转载还请注明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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