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时时刻刻把安全记在心中(头等安全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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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时时刻刻把安全记在心中(头等安全勿以恶小而为之)(1)

近年来

高空坠物案件频频发生

让人触目惊心

一起起高空坠物酿成的惨剧

摆在在我们面前

无一不在提醒我们

高空坠物必须重视!

近日

工业路某小区

就出现了让人后怕的一幕

城市快警一组接到群众求助称,在工业路某安置点有人高空抛掷芋头,险些砸到了路人,非常危险!

快警队员排查后确定是该安置点三楼的一名老人所为,其随手将芋头从阳台扔下。之后快警队员对老人及其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告知高空抛是不文明行为,更是违法行为,会严重威胁到楼下行人的生命安全。

“原来扔东西危害这么大,我记住了,下次一定不会了。”老人充分认识到错误,监护人也受到了警示,表示今后会看管好老人,不让类似情况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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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5月26日下午,特巡警文化广场岗亭执勤人员接群众求助:楼上邻居小孩经常往下丢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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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队员现场了解情况后,首先找到楼上的住户许某,告知清楚从楼上丢东西的危险性,经过执勤民警的批评教育,许某当场表示会严加看管自己的小孩,绝对不会出现此类现象。

所幸,这次芋头从天而降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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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再乱丢!

请仔细检查你家阳台外侧!

花盆、松动的钉子、

伸出阳台的晾衣架……

都要注意!

请对每一个经过楼下的生命负责!

高空坠物,危险之极!

30克的鸡蛋从高空坠下的能量,

超乎你想象!

4楼抛下来会让人起肿包;

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

18楼甩下来就可以砸破头骨;

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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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的法律后果

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第291条第2款明确:“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进一步明确此罪罪名为“高空抛物罪”。“据此,自今年3月1日起,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将依据‘高空抛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避免自身和他人被砸伤

谁能想到走在街上

都能碰到这种事

安全问题真是一刻都不能忽视

稍不注意

就出了人命

为了自己也为了家人

下面这个提醒

请认真看看吧

重要提醒!

一、绝对不要高空抛物。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自身做起,更要制止他人高空抛物的行为。

二、在看到高空中有摇摇欲坠的物体时,要及时向消防等相关部门反映,立即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三、及时清理阳台、窗台上容易被风吹掉的物品,如花盆、晾衣架等,避免意外高空坠物的发生。

四、风雨天外出时,不要紧贴墙面老化的大楼以及在广告牌下行走或逗留。

五、遇到施工、装修等可能产生坠物风险的场所,应注意观察或绕行。

高空抛物就像隐藏在头顶的炸弹

隐秘而危险

即使从高空丢下的小物件

也极有可能酿成大祸端

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刑事犯罪

勿以恶小而为之

切实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需从你我做起

关于公布南康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举报信箱公告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要求,设立我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举报信箱:

举报电话:0797-6605763

举报邮箱:nkzfjyzd@163.com

举报信箱:1.区信访局大门口;2.区市民服务中心大门口;3.区综治中心大门口;4.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门口

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6月15日。

主要受理反映我区区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政法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南康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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