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 最高法刘贵祥谈企业执行

3月12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企业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 最高法刘贵祥谈企业执行?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企业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 最高法刘贵祥谈企业执行

企业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 最高法刘贵祥谈企业执行

3月12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

有记者提问,一些企业的执行有时候会面临一些两难的境地。有的企业陷入了债务危机,这个时候法院如果加大执行力度的话,会造成企业的破产。怎么来处理这种善意的执行与加大执行力度之间的一个矛盾?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介绍,对于执行工作来说,我认为这是一个更高层次、更高境界需要把握的一个问题,这实际上是怎么在执行过程中,把加大执行力度和文明执行、善意执行,追求一个最好的社会效果有机结合的问题。一方面,对于教科书式的老赖,我们是绝不能手软,也不能姑息,因为这是关系到我们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基本要求,基本的道德风尚。

他说,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我们往往遇到一个这样的情况,一个企业有技术力量,有相当强的技术工人,有非常好的发展前景,但是由于市场等各种因素,一时出现了资金链断裂,出现了债务危机。当一个企业债务危机的时候,会引起债权人的恐慌心理,我们往往见到的景象就是各地法院和有关的司法部门,蜂拥而至,纷纷采取查封等等手段,这真是左叼一口,右咬一口,不死也得死。我们怎么处理好这个问题,确实对我们执行人员来说,要有比较高的综合素养,要有比较好的把握政府界限的这种能力和水平。

在刘贵祥看来,人民法院在这里这样的案件,尽可能采取执行和解的办法,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一方当事人现在通过财产保全这样的保险,这个成本是比较低的,有保全保险,你提供一个类似这样的担保,然后拿出一个罚款计划,度过一时的债务危机,让这个企业能力活下来,又能够促进就业,保住就业,又能够促进经济发展,何乐而不为呢?

刘贵祥继而说道,另外一点要有效的利用执行和破产制度的衔接,我们国家有企业的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的制度。对于一个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当你申请破产重整,而且能够得到债权人和有关股东形成一个共同意愿的情况下,那么我们进入到一个破产重整或者破产和解的程序,拯救这个企业,使它起死回生。

刘贵祥还提到,对法院来说,在采取、查封、控制措施的时候,一定要有限度,把握好界限。能够“活封”的不要“死封”。你看我们的机器设备,我们的农用工具,我们的生产性的车辆,你用其他的方法完全可以达到查封的方法,你何必非得捆到那儿,不让它动呢。还有如果有多种采取形式,你只能采取最经济的、对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执行方式去采取处置措施。还有,不能把民事纠纷当作刑事犯罪去处置。我们在保护民营企业的一系列措施上,都有明确的规定。

“总的来说,我们在整个的执行程序中,我们的法官要有一个很强的理念,怎么为我们的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这个要有充分的考量,采取的一些措施不能不管三七二十一,要追求最好的法律效果,市场效果。”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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