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童男童女(神界的口味变迁史)

神仙童男童女(神界的口味变迁史)(1)

《西游记》通天河的鲤鱼精,最大的劣迹是吃童男童女。其实从这个口味上来看,他还是一个很low的神。可以记住这个原则:神也是有逼格的,其中一条就是看它吃什么。宋代以后,只要是吃童男童女的,一定是神界底层的最low的神。

这事就有点像我们前些年穷的时候,有钱人天天吃肉,肥头大耳,没钱的天天饿肚子。现在大家都有钱了,更有钱的那些人反倒开始饿肚子辟谷去了,像贫道这样蹲在马路牙子上撸串的,不用看,肯定是没钱的人!

其实吧,谁没low过?童男女,并不是天上的大神不吃,他们当年,也有蹲马路牙子的时候。

大神们童男童女早就吃腻了

童男童女这种食品,早些年,天上那些大神也是吃的。只是时代久远,我们不觉得罢了。3000年前,大神们不但吃童男女,而且男人女人,老人小孩,有什么吃什么,口味杂得很。

这就是原始信仰中的人祭!

翻翻甲骨文就可以知道,里面有好多杀人祭神的记录,祭品里,有“臣臣子”(左边两个臣,右边一个子,相当于后世的“仔”、“崽”),就是童男童女,另外,“仆”、“小妾”、“小女”,恐怕也以未成年的男女为多。事实上,河南安阳殷墟挖出来的人牲,就有许多儿童的骨架。商朝人祭祀一次,就可以杀掉几十个“小女”。

杀人祭神,花样也很多,换句话说,就是神吃童男女的烹调方法很多。

假如人类为神献上一本菜谱的话,上面会有这样的做法:戠、㲹、胹、烄、伐、卯、豉……这些做法,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风干(这个字写成“戠”)、做血豆腐(刺人出血,这个字写成“㲹”)、炖煲(写作“胹”),烧烤(写作“烄”),砍头(写作“伐”)、剖(写作“卯”,把人一剖两半,对剖祭物,《圣经》里也有)、豉(这个不是把人做成豆豉,而是把人砸死)、串烧。

一次如果杀多个人,还可以让神吃自助餐,这个字后来写作“俎”,就是把人一个个摆在案子上,供神随便吃。当然,剩了也不罚款。

神仙童男童女(神界的口味变迁史)(2)

(殷墟祭祀坑里的人头)

来吃童男女的神,有天神(帝),河神、四方神、土神。以“帝”或“上帝”为代表的神界,3000多年前的饮食结构,就是以人、牛、羊等富含蛋白质的肉类为主要食材。

神界的饮食结构,东西方似乎是相同的,西方人在远古时代,也用活人乃至童男女献祭。但社会渐渐发达之后,人的生命逐渐变得宝贵,人祭就逐渐消失了,其实这毋宁说人类的价格一路飙升,神吃不起了。这个时期,大约相当于中国的战国到汉代(相当于西元元年前几百年)。

一个体现这种变化的著名例子,就是《圣经》记载的上帝耶和华,这位上帝的原型也可以追溯到蒙昧社会,但祂现在似乎对童男的肉不感兴趣了,所以当亚伯拉罕用他的儿子以撒献祭的时候,祂送来了一头羊作为替换品,并派遣天使来说:“你不可在这童子身上下手。”

然而,祂似乎对埃及童男的口味仍然保持了旧有的习惯。《圣经》记载祂曾给埃及人降下“十灾”,其中之一,就是击杀了埃及人的头生子。杀头生子祭神的行为,在全世界的原始部落里都有。文字学上,汉字的“孟”字,就是把生的头生子溺死在水盆里。所以上面是“子”,下是“皿”。“孟”用在人名,也是家庭中长子的标志,如汉代的马超字孟起、班固字孟坚。我们不得不想起那句普适性的名言:”东海西海,口味攸同;天神地神,嗜好未裂。”

童男女饮食结构的下移

天神、地神这样的大神,高屋建瓴,掌控大局,知道全人类一盘棋。再这样吃下去,一定导致人类价格飙升,自己权威受损,再说,吃了几千年甚至几万年,也都腻了。所以以身作则,下狠心忌掉了这一口。上面狠煞吃喝风,下面不再提供肉源,可是,中层的这些神灵吃惯了,积重难返,仍然不顾上级的三令五申,顶风犯案。比如我们最熟悉的西门豹治邺的故事。

西门豹所在的邺,一直兴盛的就是“河伯娶妇”的习俗,每年把一个漂亮女孩子沉到河里,作为河神的祭品。西门豹一来,立即把这个习俗破除了。

其实这个习俗,是从商朝留下来的。甲骨文写成“沈”,就是沉。甲骨文记载“沈小妾”、“沈小女”,就是把小姑娘扔到河里淹死。所以就河伯而言,他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这是他吃了一千多年的老口味。

但是他也聪明,不敢明说想吃,非常的不敢明说,所以这件事,大家都叫“河伯娶妇”,用一种浪漫的色彩来掩盖血腥。因为商朝的时候,经常性“沈”的“小女”有好几十个,与她们同时被扔到河里的,还有“十牛”、“十羊”等等。河伯就算身体再好,也不能这么频繁地娶老婆。所以在商朝,这些小女孩,和牛羊一样,就是给河伯吃的!到了战国,形势变了,河伯不好意思再明着说吃人,于是改个理由“娶妇”,其实还是要吃人!这和今天官员们搞个“考察”、“开会”的名目,其实是公费旅游,都是一个道理!形式当然要做足:女孩子被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穿婚纱,戴项链,坐豪车,开到河边去,让人们相信这是“娶妇”,有的傻姑娘自己也心花怒放,以为终于嫁入了豪门,其实是心甘情愿地给豪门当了鱼肉!

神仙童男童女(神界的口味变迁史)(3)

但是即便是变通的说法,也被人类的好干部西门豹揭发出来了!所以这真是一件神界饮食史上的里程碑事件,这件事标志着,童男女将正式退出众神的餐桌,并且,“西门豹治邺”将作为神界法系可供援引的判例!所以,我们看后来的官员上奏朝廷,要求禁绝民间“淫祀”的时候(这个淫是多、滥的意思,不是淫荡的淫),无不拿着西门豹这个判例说事!到唐宋时期,类似的事件终于销声匿迹。

童男女成为神界底层的违禁食品

经过几轮整治,到了宋代,天上的大神、地方性神灵普遍不再食用童男童女,童男女就开始成为违禁食品。

这段时期,天上的大神还是非常自律的,尤其是道教开始主持祭祀之后。自律到什么程度?《天皇至道太清玉册》里记载的祭祀用的龙脯、白鹤脯、鹿脯……看上去是这些动物的肉,实际上都是代称。龙脯是麦麸,白鹤脯是蘑菇,鹿脯是牛蒡子。用矿泉水瓶子装茅台的人类官员,面对玉帝牌位自己打脸二十下!

所以这里戏说一下:有人说《西游记》里玉帝还吃“龙肝凤髓”,不用大惊小怪,也许人家是自律呢?只是用个好听的名字而已。名字叫“龙肝”,其实玉帝吃的是一嘴麦麸!

然而,人类对违禁食品有一种特殊的好奇,比如东北的飞龙鸟、熊掌,冒着犯法的危险,也要设法吃一吃。其实神也也一样。越是禁,越要吃。于是,唐宋以后,童男女从此再也不出现在官方祭祀的菜谱中;另一方面,民间的私自祭祀的小神却又偷偷地吃。

这些小神,往往都是恶神、鬼怪。比如《西游记》的灵感大王、《三言》里的皂角林大王、《咒枣记》里的王恶、《北游记》里的刘后、萨守坚灭的蛇精;以上都是传说,史实上那就更多了,比如宋代湖北松滋县的恶鬼神、湖北的棱睁神(瞧这名字)、池州的大王神……“湖南北两路风俗,每遇闰月之年,前期盗杀小儿,以祭淫祠,谓之采生”。(《宋会要辑稿》)有时候是老百姓自愿奉献子女,有时候是当地人去外地抓。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它们都相当于黑恶势力,在老百姓心目中,如果不拿点新鲜玩意伺候着,它们就会降灾的(其实多半是巫师搞的鬼)!比如通天河的这位灵感大王,“若不祭赛,就来降祸生灾”。国家承认的正神,因为有编制,有国家的一份香火钱,反倒不需要这种待遇。也不是他们就天生自律,因为原始信仰的那些年头都吃腻了!

这种心理,贫道也见过,比如某个实权部门的小官僚,凶神恶煞地到下面一走,拍工作证,吹胡子瞪眼。下面保证搞出各种新鲜玩意招待,什么飞龙鸟、熊掌等保护动物,往往就在这种饭局上出现。中央的大领导下去,能吃到吗?反倒不能!因为这种小官僚,手里握有直接的破坏力!就算是虚张声势,这份担惊受怕你就受不了!

有趣的是,信奉这些恶神的,往往也是底层或偏远山区的民众。这些恶神就像小混混一样,生活在神界的底层,借着社会上多神崇拜的风气,在偏远山区或底层民众中混口饭吃。因为需要搏生存,所以往往小混混反倒凶,需要吃新鲜玩意,这其实是没出息的表现,然而当地老百姓反倒惹不起。但他们的处境,也是最不安稳的,一旦出现了西门豹这样的官员,或者萨守坚这样的法师,尤其是:惹恼了当地正神(当然是惹恼了信奉正神的老百姓),就是砸像烧庙连窝端了。

童男童女的价格

最后八一个问题,就是童男女的价格。也就是说,这些“大王”们,吃一顿童男女,折合多少钱。

在通天河的陈家庄里,孙悟空问老陈兄弟,你们既然这么有钱,为什么不买两个童男女替你家孩子祭祀呢?原文是:

  • 行者道:“既有这家私,怎么舍得亲生儿女祭赛?拼了五十两银子,可买一个童男;拼了一百两银子,可买一个童女,可就留下自己儿女后代,却不是好?”

合计150两银子。按一两银合今天300元人民币来算,灵感大王这一顿吃了45000元。铺张浪费,必须彻查!

这个地方,有朋友问贫道,咦,古人男权社会,不是重男轻女的吗?为什么50两买一个童男,反倒得100两买一个童女?贫道回答道:正是因为有重男轻女的现象,女孩才比男孩贵!因为这重男轻女,是从自己的家族说的,不是从买卖的角度说的。战乱、饥荒,还看不出来,尤其是太平年代,女孩的用处,比男孩大多了!比如:

  • 第一是可以作丫环侍女。

  • 第二是可以作妾。假如一家富户,老爷能生育,夫人不能生育,老爷大可买一个女孩来做妾,为他生孩子。

  • 第三是可以卖作娼妓、歌女。

  • 第四可以卖到边远山区做穷光棍的老婆,如果还小的话,可以做童养媳。

反过来,男孩有这些用途吗?除了买去给人做小厮,做苦力外,这几样用途一个都没有!比如老爷不能生育,夫人能生育,夫人能买一个男孩来给她生孩子吗?同理,老爷少爷房里,可以有一堆侍女照顾;但夫人小姐房里,能有一堆小厮照顾吗?老爷能干吗?谁听说把小伙子卖到边远山区做老寡妇的老公了?有童养夫一说吗?

所以说,正因为是男权社会,所以对女性的需求比男性才高!在允许人口买卖的情况下,进入市场的男女人口均等,肯定是女口市场供不应求的。

所以宋朝太平盛世的时候,人都说:“京师中下之户不重生男”,生了女儿,就像掌上明珠一样宠着,稍长大一点,就随其资质,教一些吹拉弹唱的本领,卖给士大夫家做歌女侍妾。这其实不是宠孩子,而是做投资!

另外一个旁证,是清代的邓之诚《古董续记》卷二:“今旗下贵家(八旗的贵族),必买臊鞑孙口(蒙古人),以多为胜,竟相夸耀。男口至五十金,女口倍之。”这个价格,和《西游记》的童男童女价格正好一致。所以,《西游记》里的这个价格,是很能反映当时的社会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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