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有镉超标能吃吗(镉米第一案进展)

大米有镉超标能吃吗(镉米第一案进展)(1)

据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从汤冬华家中以及耕地中所取得的3年总计6个稻谷样品镉含量都超标,其所种植稻谷的耕地土壤中镉含量也超标

记者 周泰来

由湖南种米农民提起诉讼的“镉米第一案”近日再有新进展。由于二审期间出现镉超标的司法鉴定等新证据,一审事实需进一步查清,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撤销一审判决,发回衡东县人民法院重审。

该案原告汤冬华是衡阳市衡东县大浦镇石桥村村民。据衡东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汤冬华诉称2010年到2012年他所种植的稻谷受大浦镇工业园废水、废气排放的影响导致绝收,2013年到2014年,他的稻谷被检测出镉含量超标而无法上市。

而被告湖南创大钒钨有限公司(下称创大公司)位于该工业园区内,经营范围主要涉及有色金属回收,冶炼,加工,销售等,距离原告的耕地不到两公里。

汤冬华要求该公司承担他的经济损失92508.4元,对他耕种的重金属超标土地修复至原状。

2015年9月,衡东县人民法院一审驳回汤冬华诉讼请求。一审判决称,汤冬华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自身存在损害结果,也未提供证据证实被告排放的污染物中涉重金属镉、铅,以及被告的排污行为与其所称“损害”具有关联性。

汤冬华及其代理律师胡少波认为一审判决错误,事实不清,提起上诉。二审于2016年11月22日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镉是世界卫生组织(WHO)定义的威胁公共健康的十种化学物质之一,镉及镉化合物对人体的致癌性已被广泛证实。近年来,与镉污染相关的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2013年广东全省拉网式抽检大米镉含量,150多批次“镉米”被检出,其中半数以上来自湖南,引起全国轰动。

某环保组织也曾根据广东省公布的镉米产地名单,溯源回湖南省,将含镉稻米的部分污染源锁定在大浦工业园。大浦镇曾在2014年被查出有300血铅儿童,而大浦工业园区周围也是镉米重灾区。

二审开庭一个月之后,2016年12月22日,汤冬华从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取得二审裁定书。该裁定书称,法院在二审期间委托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作出司法鉴定意见。据汤冬华向财新记者提供的该司法鉴定意见,鉴定结论为从汤冬华家中以及耕地中所取的3年总计6个稻谷样品都是镉超标的,其所种植稻谷的耕地土壤中镉也是超标的。

二审裁定书称,由于案件出现了上述新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应对创大公司是否对汤冬华构成侵权的事实予以进一步查清。故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发回衡东县人民法院重审。

“新证据能够证明有损害事实。土壤镉超标了,种植出来的稻谷镉超标了,超标的稻谷含有重金属不能吃,不能吃那就有损害事实,”胡少波对财新记者说,该司法鉴定出现后,一审就有事实不清的问题,发回重审也是合法合规的。

据胡少波介绍,一审并没有做司法鉴定,汤冬华证明他的稻米和农田土壤镉含量超标的证据,是来自环保组织的三份检验报告,而这三份报告在法律上存在瑕疵。

据一审判决书,该三份检验报告的委托人为长沙曙光环保公益发展中心,由于检测样品的取样人为曙光环保的志愿者,取样及送检过程均无第三方在场,对于样品是否来自汤冬华农田的土壤及汤冬华农田所产稻谷,只有取样人单方证明。而且如何取样应包含一些技术含量,取样人是否懂得取样的流程及科学取样的方式方法,均无法证实。因此一审法院对该证据不予采信。

胡少波称,之所以一审没有做司法鉴定,是因为汤冬华无力承担高额的司法鉴定费用。而在二审中,汤冬华通过募款和公益组织的支持,筹集了鉴定费用。“二审鉴定花了一两万,还是打折照顾了,正儿八经做出来要四五万元,”胡少波说。“钱不到位的话,没有人来帮你做这个鉴定的,这也是环境案件中存在的问题。”

胡少波表示,汤冬华是当地唯一一个就镉米进行诉讼的村民。由于土地连块,村里其他村民的耕地其实也受到了排污的影响,但是其他村民可能因为诉讼费时费力,而且不一定能打赢,所以不愿参与。■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