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中的你和我的海报(一张海报引发的撕逼大战)
周立波海外巡演马上就要开始了,他的微博赫然写着:“11月9日、11日重回卡内基!”
我想起岳云鹏的全球巡演也要开启了。
于是我就去网上查:“11月10日享岳十年北美站——林肯中心!”
同样是全球巡演,同在美国纽约,同样是在11月,两者有没有联系呢?
作为娱乐领域创作者敏锐地发现:这是一个大热点!
于是,我写下了《官媒点赞:周立波岳云鹏都去美国商演,海派清口为何不连说两天?》的文章。
我的行文思路:从周立波岳云鹏的成名史引出两人海外商演情况的对比,中间穿插着郭周的“大蒜论”,想借争议引发读者的思考和讨论!
成功了!
首日阅读过万,次日破20万,我还没来及沾沾自喜,一个认证为作家、文化领域创作者的举报我了!
头条系统直接后台提示我文章侵权!
我心一惊:完了!扣分、封号、取消原创该都要到了吧。
反思中我突然想起来了:彼时找不到岳云鹏的商演海报时,我直接在微博上收索过。同时在文章配图的时候,将该图片上原作者的水印清除了!
我该死!我是个贼!我偷了东西!
然后我就把文章删除了!
可是这位“被抄袭”者今天在微头条上公然将我的账号名字贴出来质疑我抄袭,那么我想问问:
周立波和岳云鹏商演的海报你是从哪里来的?
卡内基和林肯中心的演出信息你又是从哪里来的?
你会查?我不会查吗?纵使我引用了两个场所演出的信息,这应该不算侵权吧?
这些演出名单和场所配置属于你的原创?
您是作家,是大V,咱是自媒体小白。
您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粉丝们攻陷我的账号,扬言要把我举报到封号!
来吧,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我不信,你在举报之后,官方不会去核查!
我不信,自己纯手打的文章会被认定为抄袭!
您在微头条中罗列我的几大罪状,包括您查的是英文资料。扒姐确实没您牛气,无非是曾经做过同声译而已!
你文末点明头条号会追查,我相信我们每一个自媒体人也见识了头条号对抄袭、洗稿的打击力度。
可是,在你提交“证据”还未定性以前,你直接认定我是抄袭、洗稿?
请问谁赋予你的权力?你凭什么?
我承认我“偷”了你岳云鹏和周立波演出的海报,现在我文章已经删除了!
同时,我也郑重地向您道歉!
可是,你直接把我的账号名称“圈外扒姐”“抄袭”到你的头条号上,好像有点不妥吧!
这可真是我的原创!
您顺便抱怨了头条的不公:为啥同样是写周立波、岳云鹏,“抄袭者”可以获得几十万的阅读,自己却只有1万呢?
难道您没仔细看看:您写的是啥,我又写的是啥?
周立波枪毒案关注的不仅仅只是您一个!
周立波、岳云鹏关的海外巡演关注的也不仅仅只是您一个!
同样的热点信息,站在同个角度、立场上写的人很多,同质化恨严重,抄袭也恨严重!
但是,您相信头条,我也相信头条!
我们相信头条会给我们一个公道!
只是在公道还没到来之前,希望您在喝咖啡的时候耐住性子。
——大蒜尽管很臭,但却是我们生活的调味品!
或许你应该学学唐爽,一定要有斗争下去的勇气!
但您更应该学习的是唐爽的勇气——揭露真相,先拿出证据的!
最后万分抱歉,偷了您一张图!
同时,我也向周立波、岳云鹏、唐爽等人道歉——因为他们的名字都是他们父母原创的!
头条的审核人员们,网友们,粉丝们:
辛苦了!
打击抄袭、洗稿,从你我做起!
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你看周立波唐爽纠缠这么久了,不也马上就要结束了吗?
潮水退去,坚硬的石头会付出水面!
也包括乱扔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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