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人加qq群算是犯罪吗(以案说法QQ建群推荐)

叫人加qq群算是犯罪吗(以案说法QQ建群推荐)(1)

核心提示

自去年3月起,有人在QQ聊天平台内先后开设“美眉交流群I”至“美眉交流群6”共6个QQ群,为多家提供色情服务项目的会所做推广以招揽客人,并从中牟利。近日,经多名嫖客的指证,上述QQ群的群主被依法判刑。

叫人加qq群算是犯罪吗(以案说法QQ建群推荐)(2)

网络配图

自去年3月起,林赢、何伟在QQ聊天平台内先后开设“美眉交流群I”至“美眉交流群6”共6个QQ群后,在群内为上海多家提供色情服务项目的会所做推广以招揽客人,从中牟利。

林赢、何伟先后招募许峰、谢飞、陈杰及陶云等人,担任这6个QQ群的管理员。招募来的许峰还为两家会所的卖淫女拍摄照片后,通过林赢、何伟、许峰、谢飞、陈杰等人将照片推广图发送至上述群内,通过聊天等方式为会所招揽客人。

何伟、林赢获得推广费后,分发给许峰、谢飞、陈杰等人。自去年8月,经警方查实的就有7名嫖客通过加入QQ“美眉交流群”的推广介绍分别前往两家会所嫖娼。法庭上,7名嫖客作证通过该6个QQ群才了解到两家会所,前去嫖娼。

上海普陀法院经认为,被告人何伟、林赢、许峰、谢飞、陈杰结伙以牟利为目的,介绍他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被告人何伟、林赢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许峰、谢飞、陈杰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减轻处罚。法院最后判决何伟、林赢有期徒刑五年,其他被告人获刑二年到二年九个月有期徒刑(文中被告人均为化名)

来源|上海普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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