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英文原著(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第一章一般的法,第三节人为法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英文原著(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1)

(1)人类一有了社会,就立即丧失掉自身软弱的感觉,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开始感觉到自己的力量,企图将这个社会的主要利益掠夺来自己享受,这就促成了个人之间的战争状态。同理社会或国家也因此产生战争状态。

(2)这两种战争状态使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建立起来,有国际法、政治法、民法等。

(3)法律其实是人类的理性在支配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各种场合中具体应用形式;每个国家的政治法律和民事法规应该都只是这种人类理性应用于各个别情况的事例。

(4)为某一国人民量身而定的法律,应该是非常适合于该国的,所以如果一国法律也能适用于另一国的话,那只是非常凑巧的事。正因这种“量身而定”关系,法律应该与该国的政体、该国的自然状态、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宗教、风俗、经济贸易等等有关。

(5)法律与法律之间也是有关系的,法律和它们的渊源,和立法者的目的,以及法律依赖建立的基础与秩序等等之间也有关系,所有这些关系及关系的关系统称为“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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