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人的婚丧嫁娶习俗(厦门地方志闽南民俗)

封建社会,女子只能凭从“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有“父母主婚,芋横(芋头秆)菜尾(酸菜)也要吞”,“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乞吃跟加自(乞食袋)跑”和“查某仔(女孩)养大给人做媳妇,妇女生成做家务”之说,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厦门人的婚丧嫁娶习俗?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厦门人的婚丧嫁娶习俗(厦门地方志闽南民俗)

厦门人的婚丧嫁娶习俗

封建社会,女子只能凭从“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有“父母主婚,芋横(芋头秆)菜尾(酸菜)也要吞”,“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乞吃跟加自(乞食袋)跑。”和“查某仔(女孩)养大给人做媳妇,妇女生成做家务”之说。

“赘婿”,俗称“招子婿”,是男嫁女娶的婚姻,即到女家落户的男子。古时,赘婿都出自贫家,因出不起聘礼而以身质于女家,受到社会歧视,俗称“卖大灯”,地位与奴仆差不多,生子随母姓。随着时代的发展,赘婿逐步向招女婿过渡,性质上有了改变,成为夫从妻居的一种婚俗,是岳父母的全子,体现了婚姻中的男女平等。

“指腹为婚”,亦称“指腹联姻”,简称“腹内婚”,即两女同时怀孕,指腹约定,产后若为一男一女,则结为婚姻。一般是亲朋好友双方为密切两家关系给未出生的子女预订婚约。

“姑舅亲”,也称“表亲联姻”,即姑舅表兄弟姊妹之间结成婚配,是古老的血缘婚、亚血缘婚制的残余。

古时注重传宗接代,盛行早婚,“世俗嫁娶太早,未知为人父母之道而有子”的现象相当普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有“娶心哺仔”(即童养媳)之俗,要等家中男孩长大后才与之“圆房”。还有因病提前办婚事,用来冲喜。早婚者多为男小女大,有“大娘子,小女婿”之说。


来源:厦门地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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