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需要经历的四个阶段(他用了整整半个小时)

《五十条缺点》

------------文章来源自知乎

分手时,他用了整整半个小时,列举了不下五十条我的缺点,来羞辱我。

我扭头和小奶狗好了,他又把我堵在楼下,死死抱着我说:「颜颜,我错了,原谅我好不好?」

分手需要经历的四个阶段(他用了整整半个小时)(1)

1

分手后第二天,前男友告诉我,他遇到了一个更适合自己的女孩子。

我人麻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无缝衔接吧!

正当我已经忘记过去,拉着又奶又野的学霸奶狗,重新开始时,就看到前面不远处一对正在激吻的小情侣。

女孩是……方清的新女友?

但,那个男的好像并不是方清?

淦!

刺激!

「是合适还是喜欢?」

此刻,我正站在方清的面前,抬头问他。

极力忍着。

从来没有想过,昨天方清非要跟我分手竟然是因为一早就移情别恋了!

他挠头想了想,不确定地说大概都是吧。

然后我实在没忍住把他骂了一顿,事后回想起来的时候颇有些骂街的气势。

他一开始低着头任我骂,后来他也眼眶红红的开始回怼。

「我真是受够你了颜鹿,你总是这样自以为是,从来没考虑过我的感受。」

「私底下是这样,在别人面前也是这样,在你心里到底把我当什么?」

「一个随叫随到的宠物还是一场赌局的胜利品?」

一字一句,都是委屈。

我哽了一下,我从未想过方清和我在一起有这么多委屈和不满。

那天,我在我家楼底下愣愣地听方清控诉了我半个小时。

整整半个小时,他列举了不下五十条我的缺点,还顺带着列举了证据。

我记不得我是怎么回的家了,只记得我躺在床上的时候,脑海中还循环着方清声泪俱下的控诉,我甚至怀疑我和他是不是拿错了剧本。

该哭的不应该是我吗?

被分手的不是我吗?

为什么他哭的这么惨?

后来我渐渐想明白,那大概是因为跟我分手了,所以喜极而泣吧!

2

我和方清是大一刚进学校认识的,那是学生会的新生见面会上,我们轮流着一个接一个上去自我介绍。

轮到方清的时候,他挺直了背往前走,坐在后排的我只能看见他清晰的下颌线。

看着他一身的黑色卫衣,心里想这人是不是有点高冷啊。

结果下一秒他就被自己鞋带绊倒,摔了个踉跄。

大家都哄笑起来,气氛逐渐热闹。

后来他红着脸介绍自己,我眼神追着他,感觉这个男孩子可真有意思,浓眉大眼的,没想到是个憨憨。

在之后的学生会活动中,我们才正式开始认识,他告诉我他是哲学系的,我心说我知道,自我介绍的时候就知道了。

但我还是回了一个礼貌的微笑,「我是化学系的颜鹿。」

那天他问我,他是不是一场赌局的胜利品。

我想和他说不是,可我却什么也说不出。

因为我和他在一起的确是因为一场赌局。

大一的时候,学生会聚餐,大家吃完之后就开始玩游戏,而活泼开朗善于交际的我和长相高冷实际憨憨的方清很快就成为大家打趣的对象,甚至有人打赌说我和方清一定会在一起。

那时我不以为意,心里想着我和他都没怎么说过话,在一起个锤子。

但刚进大学的我们年少轻狂,玩起来不要命,所以当有人用「颜鹿配不上方清」这样的言论激我时,我立马大言不惭地说,「我跟方清怎么就没可能了?我要是追他,死缠烂打都要追到手。」

大家都开始起哄,我反应过来也有些尴尬,毕竟另一个当事人还在场呢!

好在方清是个憨憨,只是咧嘴一笑就过去了。

游戏继续,大家也不再揪着这个不放,只是我没想到,那天晚上,方清单独来找我问我能不能做他女朋友。

我在宿舍楼底下,路灯的暖光映在他的脸上,衬得他的笑容有些傻气又有些认真。

我突然就笑了出来,「你不会是因为那个赌局吧?」

他摇摇头说不是,「我喜欢你,在第一面的时候。」

我没问他第一面是哪一面,我只知道,不会是我见他的第一面。

我爽快地答应了。

可我没想到方清会一直记得这件事。

还说他只是我的战利品。

我呵呵了!

失恋后,一整个暑假我都宅在家,只不过早上会晨跑,只是没有想到,总是能够遇到我的新邻居林歇。

林歇比我小一岁,当时刚刚考上大学,他父母给他在学校附近买了一个小公寓。

非常巧的,就住在我隔壁。

每次看到我时,都笑起来又奶又野。

那时我看见他的时候只觉得这个小弟弟乖乖软软的,戴着个棒球帽,掩住黑黢黢的眼睛,只露出消瘦的下颌。

这小孩好内向好乖啊!

但可能因为过分好看的外貌跟挺拔的身材,看起来十分的勾人。

我在心里偷偷想。

开学那天我被安排做迎接新生的志愿者,我虽然不想,但也没办法。

只是当我在学校门口帮着学弟学妹们指路、介绍学校时,就听见面前传来一道轻轻的嗓音。

「姐姐?」

3

我抬头看着眼前清清爽爽的少年,穿着白色的衣服,背着一个斜挎包,头上倒是没再戴帽子了,露出了一头软软的黑发。

我迟疑着,「林歇?」

少年笑着应了一声,又递给我一张餐巾纸,示意我ca擦汗。

我说了句谢谢,暑假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报考了这所大学,选的还是计算机专业。

那时我就有些想笑,林歇那副安静内向的样子看着就像是一个技术宅。

不过比其他的技术宅要年轻好看很多的那种。

「姐姐,我的东西已经收拾好了。」林歇眼睛盯着我ca汗的动作,接着拿过纸巾随手丢到垃圾桶里,「要一起去吃饭吗?」

林歇转身看我,眼睛亮晶晶的,嘴角恰到好处地扬起。

我发了个消息给交班的人,想着林歇第一天到学校还有许多地方不知道,便应下了。

一路上,我细细数着学校好吃的店以及图书馆、教学楼、实验楼的方位。

「图书馆负一层有一家咖啡馆,里面环境挺好的,有空你可以去看看。」

林歇走在我身侧,安安静静听我讲着,偶尔应和一声,不动声色地替我遮挡着阳光。

「啊,对了,」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你不用一直叫我姐姐,我叫颜鹿,喊我名字就行。」

我不在意地转头对他说。

「不行的。」林歇看着我说的有些认真,我张张嘴刚想说什么,就听见他顾自说了下去,「如果你不喜欢,那我叫你学姐可以吗?」

「哎呀,随你吧。」一个称呼而已,我没太纠结。

到食堂打完饭后,就看见不远处的林歇朝我挥挥手,我抬脚走过去,只是没想到眼神一转看到了方清和一个女孩子吃饭,就坐在林歇后面。

我脚步一顿,但到底还是在林歇对面坐下。

林歇不爱说话,而我眼神一直往他身后看。

方清背对着我,我倒是看清了他对面的那个女孩。

是一个很好看的女孩子,长长的波浪卷,精致的妆容,面上笑得很温柔,面对方清的喋喋不休,她也只是安静倾听,偶尔说上几句发表自己的看法。

是一个很大方很得体的女孩子啊!

相比较之下,我很方清相处的时间里,基本上都是我在说,好几次他都插不上嘴,最后也只能无奈地笑笑,当时的我们都没当回事。

我们都以为那就是爱情。

「姐姐?」林歇伸手在我眼前晃了晃,我突然回神。

「嗯?怎么了?」

林歇抿抿嘴,一双眼直直盯着我,「我们走吧,姐姐。」

我点点头,走到门口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已经人去桌空了。

之后我又带着林歇去了一些地方,绕来绕去就到了我宿舍楼底下,林歇很有眼力见地和我告别。

「谢谢姐姐。」少年轻轻笑着。

午后的阳光暖暖照在他的发丝,软蓬蓬的,看起来手感就很好。

他眉眼弯弯,像是一个乖巧可爱的小学弟。

啊,年轻真好啊!

我在心里第一百零八次感叹。

「不客气,那就再见喽。」我朝他挥挥手,转身走进宿舍楼。

身后传来一声,「再见。」

轻轻的,带着少年嗓音独特的清脆感,竟有点撩人。

4

大二的学业压力比大一重了将近一倍,我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了课业和学生会中,当我忙完拥有了一段短暂的休息时间之后,我才猛然想起,似乎好久没见到方清了。

最近忙到昏天黑地,快一个月没回家了。

我坐在宿舍的吊椅上,眼角余光撇见一个娃娃,思绪有些恍惚。

那是我和方清第一次约会的时候他帮我夹的。

娃娃掉下来的时候,我笑着抱着方清亲了一口,往前走了几步才发现他没跟上来。

回头去看的时候,就看见方清那个憨憨捂着脸在原地傻笑。

我噗嗤一下笑了出来,脑子里无限循环「傻狍子」。

用力闭了闭眼睛,叹了口气,走过去把娃娃从床头拿下来,扔进了垃圾桶。

到公寓楼下的时候,林歇给我打了微信电话,「喂?姐姐,你今晚回家吗?我钥匙忘记带了,打电话给物业说是要一会才能到。」

「我能先去你家坐会儿吗?」

林歇的清朗的嗓音从电话里传来,我不禁笑了笑。

「算你好运,我都楼下了,马上就上来。」

电话那头是他开心的语气,等我上楼走过转角,一眼就看见林歇蹲在我家门口,白皙修长的手指一下又一下戳着我家的门,像是要把它戳出个洞来。

我喊了他一声,他转过头看见我,眼睛亮了一瞬,立马站起身,颇像一只大型犬。

或许是因为猛地站起,林歇有些头晕,往我这边晃了晃,我伸手扶了他一下。

「小心点,一下子站起来会头晕的。」

大型犬满不在意,只是站直了身子,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谢谢姐姐。」

我放开他,掏出钥匙开门,没回头地说了一句,「进来吧。」

其实这不是林歇第一次进我家。

暑假有一次他来敲门,告诉我点外卖多送了一杯奶茶,他不喜欢喝这个,扔掉又可惜,想着我一个女孩子肯定喜欢,就拿来给我。

我站在家门口抬头去看他,少年的话真诚又礼貌,我笑着接过奶茶,道了谢。

林歇耸耸鼻子,「好香啊,姐姐在做饭吗?」

我后知后觉地回答,「啊,是啊,在煮饺子。」

「真好哦。」他眼睛亮亮的,仿佛后面有条尾巴摇来摇去。不知怎么我鬼使神差说了一句,「要不要进来一起吃点?」

林歇迅速点头,并且道谢,「谢谢姐姐。」

让我这个说出口但已经后悔的人根本来不及反悔。

那时我跟林歇最多算是点头之交,是以吃饺子的时候我还带着些警惕,脑子里想着要是他是个坏人,以我的身高跟力气有没有打败他的胜算。

当然,思考过后的结果就是。

没有。

林歇虽然有些腼腆,看向我的时候,总是容易脸红,但嘴很甜,也会很认真听我讲话,一双黑漆漆的眼睛亮闪闪的,笑起来还有小虎牙。

软萌得过分。

5

林歇进门后就安安分分坐在沙发上,我倒了杯热水给他,他说了句「谢谢姐姐」就接过去。

我在心里吐槽着他是谢谢狂魔吗?怎么一口一个谢谢,太有礼貌了吧。

「姐姐最近很忙吧?」

男孩好听的嗓音在我耳边响起时,我脑子里想着今晚吃什么。

我估摸着这开锁,估计还要一段时间,刚好自己要吃饭,一个人吃肯定没有两个人来的有意思道,「晚上要不要一起吃饭?去买点食材,今天想吃火锅。」

林歇欣然应允,跟着我下路去超市买东西。

我穿梭在一排排货架前,林歇在后面推着小推车,我摸不准他喜欢吃什么,便只能按照我的喜欢选,然后回头问他有没有忌讳。

他摇摇头,嘴角噙着笑。

每次跟我的视线对上时,眼睛都亮得仿佛有勾子一般。

问他羊肉吃吗,他说可以,问他毛肚吃吗,他说随意,问他吃哪种丸子,他说都行。

我打趣他,「你再这样,我就只给你喝汤,反正你都是随便。」

林歇也不恼,任由我在前面嘀嘀咕咕,「这还挺好养的啊,弟弟。」

这是我第一次喊林歇弟弟,林歇笑笑没说话,谁知我刚抬头,就看到少年红得几乎可以滴血的耳垂。

林歇开始给我讲学校里的趣事,我偶尔附和几句,只是我没想到的是,我刚跟林歇走出超市,就碰到了狗血剧。

我看着前面不远处一对激吻的小情侣,正感到尴尬,寻思着拉林歇往回走。

眼睛一抬,就看见那个女孩子的侧脸,在月光下反射出晶莹的泪光。

我愣了一下。

这不是……方清的新女友吗?

那个男的好像并不是方清。

这是什么戏码?

6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林歇拽了拽我的手臂,将我拉离了狗血现场。

直到公寓楼下,我才回过神。

低头看见林歇从拽我小臂改为了拽我手腕。

也许是天气逐渐变凉,他的体温有些低。

一只骨节分明的手环住我的手腕,属于另一个人的气息丝丝缕缕传入我身体。

我后知后觉地发现我和林歇现在的姿势过于靠近了。

我默默退后半步,他像是没察觉一般,只是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盯着我。

我正想着说点什么,他递过来他的手机。

上面赫然是刚刚那对男女亲吻的照片,还能很清楚地看见女孩侧脸。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拍这个照片,但我知道他现在的意思明显是将照片交给我处理。

也许是看不下去我呆呆的样子,林歇皱着眉夺回手机,将照片传给我。

随后又拉着我上楼,直到吃完火锅后与我分别。

「晚安,姐姐。」

还是那副乖乖软软的表情,丝毫没提起刚才那件事,仿佛毫不在意。

说完也不转身回去,就站在我面前,直直地看着我。

我抿抿嘴,有些不敢看他。

「……晚安。」

说完我就迅速转身开了门进去反手关掉。

躺在床上,我脑子里反反复复想起方清和我说分手那天,又想起那天在食堂碰到的时候。

其实后来我也不是没见过他和他女朋友牵着手谈笑风生的样子。

学校就这么大,虽然是不同系,但总有机会碰面。

不得不说,方清算是一个合格的男朋友。

在一起的那些日子里,他总是无奈又甘愿地宠着我,我学生会的工作忙,他就一直等我忙完,怕我胡乱应付,非要看着我吃完饭才放心。

永远记得我来姨妈的时间,也会贴心的在我姨妈痛的时候给我煮一杯红糖姜茶,然后抱着我轻轻揉我的肚子,说以后的红糖姜茶他都包了。

有时候大半夜的我肚子饿,想吃烤串,他也会一边抱怨一边从被窝里爬出来陪我去吃,一边点单一边说下不为例,然而下一次我撒个娇,他依旧会妥协。

我考试的时候忘记带准考证,一个电话打给他他就会马上跑去我家给我找到并送过来,还会在我考完戳着我的脑袋骂我忘性大,重要的东西总是忘记。

而我永远嬉皮笑脸虚心接受,他又骂我不知悔改。

他对我很好,而我一直理所当然享受着他对我的好,消耗着他对我的喜欢,直到消耗殆尽。

现在想起来,方清好像确实为我做了许多,所以他那天才这么歇斯底里。

所以我给他的恋爱体验真的很糟糕。

我在床上翻了个身,拿起手机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半晌,最终还是叹了口气。

摁灭手机,蒙头睡觉。

也许方清说的没错,我就是心大,忘性大,没心没肺,所以我才能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

还是被饿醒的。

我只能离开我温暖的被窝,认命地去厨房下了一碗面条。

吃饱喝足之后,整个人才像是活了过来。

而昨天那件事和照片,早就被我扔在脑后了。

那天之后,我和林歇倒是很快熟悉起来,会一起去图书馆刷题,也会约着去咖啡馆喝杯咖啡,一起看一部怀旧电影,周末打招呼一起回家,有时候他不想吃外卖就敲我家门来蹭饭。

刚开始他还有些拘束,到后来已经学会开我玩笑了。

我们之间好像总有些莫名的默契。

我想吃夜宵他就会发消息问我要不要吃烧烤,我刚考完试饿的半死他就约我吃庆功宴,说是庆祝他竞赛得奖,我刚下定决定减肥他就会给我带一杯高热量的奶茶,还是七分甜。

总之就是过于巧合了。

但不得不说,和林歇相处起来很舒服。

我们不是什么特殊的关系,不用每天见面,也不用向对方报备什么,我们都有自己的生活,他的朋友我认识一些,我的朋友他也说得出名字。

没有任何逾越的举动和言语,林歇表现出来的只有礼貌而克制。

这是让我感到最舒服的一点。

我又不傻,我知道我和林歇如果继续发展下去,说不定真的会有点什么。

只不过现阶段的相处方式让我很放松,看得出来,林歇也是。

时间飞快,大三的课程比之前来的更加繁重,再加上学生会的换届工作,我都恨不得把时间掰开了用。

反观林歇,他依旧是大一那副轻松的样子,也难怪,他本就是学霸,课业根本不用担心,他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竞赛上,还帮着老师做了很多个项目。

听说他最近跟一个师兄打算合伙创业了,我还调侃他,说苟富贵,勿相忘。

他笑了笑说一定,明媚的笑容露出了一颗尖尖的小虎牙。

有那么一刻让我晃了神。

日子仿佛就要这么平淡忙碌中过去,直到我在器材室见到了方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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