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英武简介(钟英通李静佘杰新)

根据《海峡两岸》节目消息,2022年8月3日,浙江省温州市国家安全局依法对长期从事“”分裂活动,涉嫌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的犯罪嫌疑人杨智渊实施刑事拘传审查,并于次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2年9月14日,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回应“”分子杨智渊案调查进度和有关情况,表示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办案部门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各项合法权利。白昃战略研究院研究人员钟英通、李静、佘杰新对此案进行了评议。

钟英武简介(钟英通李静佘杰新)(1)

(图片来源:掌上青岛)

中国政府打击“”分子法理依据充分

“”分子杨智渊案体现出我国法律的适用范围当然地及于台湾地区。国家有关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台湾地区的人、物和行为进行管辖。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本着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的目标,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然而,善意并未让少数“”分子有所收敛。本案的处理进程表明,我国有权机关有权力、有能力将在台湾地区从事违反我国法律活动的人员绳之以法,对其他“”分子有着极强的震慑作用。

中国政府以本国法律为依据处理分裂国家的行为属中国内政。“”分子杨智渊案的处理是中国对台湾地区行使主权的重要表现,彰显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部分“”顽固分子挟洋自重,始终妄图将其他国家拉入到台湾问题中来,借助所谓的“国际力量”来支持其“”图谋。中国政府依据本国法律对以杨智渊为代表的“”分子进行处理,其他国家无任何在国际法上站得住脚的理由进行干涉。中国政府用切实的行动向国际社会宣示,台湾事务属于中国内政,任何想要将台湾问题“国际化”的阴谋都是徒劳的。

“”势力推动修改教科书,进行“去中国化”“反中”等歪曲操作,不仅欺骗台湾民众,也严重伤害了两岸人民之间的感情。此次案件或许只是一个开始,“”顽固分子如不收手,必将在法律面前无处可逃。应当警惕的是,“”势力可能拿杨智渊案件大做文章。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依法打击“”势力具有充分的法理基础,任何企图污蔑和曲解我国有权机关执法行动的潜在动作都是站不住脚的。(钟英通:西南政法大学白昃战略研究院兼职研究员)

打击“”分子符合国际惯例

随着“”顽固分子杨智渊被温州市国家安全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进一步彰显了我对“”分子零容忍的态度。杨智渊一案是国家有关部门以涉嫌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依法追究“”分子刑事责任的首例案件,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中国法律对“”顽固分子享有司法管辖权。

《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指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历史任务。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问题,是中国内部冲突的遗留问题。台湾作为中国的一部分,中国政府有权维护主权和领土完整。中国政府对台的政策、行动,对“”顽固分子的依法打击,都是有理有据的。

打击“”分裂分子不仅具有充分的国内法依据,而且符合国际惯例。各国应互不干涉内政,任何国家不得在台湾问题上指手画脚。“一个中国原则”是1971年第26届联大通过的第2758号决议明确确立的,是绝不可逾越的红线和底线。王毅外长在第77届联大一般性辩论中也指出,中国坚定维护“一个中国原则”,不仅是在维护自身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也是在真正维护台海的和平稳定,维护不干涉内政这一发展中国家安身立命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一个中国原则”只有一个版本,只有一种含义,那就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不允许私塞任何前提后缀,也不允许任何歪读曲解。刑法禁止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是世界各国的做法。没有一个国家允许分裂、背叛国家的行径,美国、德国、法国、俄罗斯都规定了相应的罪行,并且予以严厉打击。面对公然侵犯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恶意挑衅,中方采取反制措施都是正当的、合理的、符合国际惯例的,也是必须的、坚决的、有力的。以最坚定决心打击“”分裂活动,以最有力举措排除外部势力干涉,是实现两岸统一的现实基础。(李 静:西南政法大学白昃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推进运用法治打击“”向纵深发展

“”分子杨智渊案是国家有关部门以涉嫌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依法追究“”分子刑事责任的首例案件,充分说明凡是以身试法的“”顽固分子都逃脱不了国家法律的严惩。

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生命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和共同义务。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8月10日发表《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进一步重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的历史事实和法理事实不容置疑。在国际法领域,“一个中国原则”是由联大第2758号决议所明确,并在国际实践中充分证实其法律效力。少数国家歪曲事实的不当言论,终究抵挡不住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正义之声。在国内法领域,我国《宪法》《反分裂国家法》《国家安全法》《刑法》都明文禁止一切分裂国家的行为,打击“”分子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据。对于任何企图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行为我们必须予以坚决打击,绝不容忍。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是历史定论、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大义所在。国家依法打击“”顽固分子,维护两岸同胞的切身利益,回应两岸同胞的共同愿望。

《宪法》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序言部分明确规定:“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反分裂国家法》织密打击反分裂行为法网,明确规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国家安全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刑法》第六条规定的属地管辖原则,明确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行为都要受刑法调整。台湾作为中国的固有领土,“”分裂分子实施分裂国家的行为,按照其触犯的罪名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彰显了法治是治国之利剑的理念。杨智渊案是依法惩治“”分裂分子、震慑“”分裂势力的典型例子。国家绝不允许“”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任何企图分裂国家的不法分子,法律利剑永远高悬,我们将更加积极运用法律捍卫国家主权完整与安全。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安全法治体系不断健全,未来,我国将根据形势变化,不断完善打击分裂国家行为的相关立法,运用法治力量更加精准打击“”。“”分裂势力抗拒祖国统一不会得逞,外部势力阻碍中国完全统一的行径也必遭挫败,祖国统一大势不可阻挡。(佘杰新:西南政法大学白昃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本文作者

钟英通,西南政法大学白昃战略研究院兼职研究员;

李静,西南政法大学白昃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佘杰新,西南政法大学白昃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END

编辑| 吕梦婷

责编| 常宇豪

审核| 马 方

西南政法大学白昃战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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