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奸敲诈勒索案(男子捉奸收情夫2.5万元被判敲诈勒索罪)

男子捉奸收情夫 2.5 万赔偿被判敲诈勒索。网友质疑「偷情不道德但无需赔偿?」这是在给偷情者保驾护航吗?

捉奸敲诈勒索案(男子捉奸收情夫2.5万元被判敲诈勒索罪)(1)

最近在知乎网上看到这么一则新闻:

★妻子张某在孩子上辅导班时与另一名男子刘某某在酒店偷情,31岁的山东淄博人路某某跟踪后在酒店房间内撞破这一场景,并收取了刘某某2万多元补偿金。

事后,刘某以敲诈勒索罪起诉路某,说自己被路某敲诈了钱财……

明明偷情的人才是犯错的那个人,为什么要让捉奸之人,赔了夫人又折兵?

任何时候,婚姻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可是有些人就是喜欢去勾引有夫之妇(有妇之夫)。

不可否认的是,破坏别人的家庭是极不道德的,可一旦发生了这样的情况,自己该怎么办呢?

有网友说:“如果没有专门针对的处罚,整个社会将来就会乱套”。

捉奸敲诈勒索案(男子捉奸收情夫2.5万元被判敲诈勒索罪)(2)

毕竟作为婚姻的受害者,被别人破坏了家庭却还要赔了夫人又折兵的话,真的会有点说不过去。

可有网友又说了“偷情这玩意属于道德问题,如果涉及到赔偿问题,必将引发仙人跳泛滥……”

而我想说的是: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助长这种偷别人的老婆,或者老公的不正之风,坚决不能对这种情况放任不管,必须要给那些“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人一个说法。

那些去跟别人的老公或者别人的老婆偷情的人,就应该被处罚,被社会正义所嫌弃,而不是一味地对他们保驾护航。

否则后果真的很严重,你试着想想,如果每个人都可以随意地去偷情,去破坏别人的家庭,那么我们的家庭,社会还能稳定发展吗?

捉奸敲诈勒索案(男子捉奸收情夫2.5万元被判敲诈勒索罪)(3)

不管是道德层面上也好,还是法律途径上也罢,都应该对那些在婚姻存续期间还跟别人偷情的人给予一定的处罚,毕竟法律不外乎人情嘛。

我相信法律程序的制定,其初衷就是为了保护弱者不受欺凌,而不是为了给那些道德败坏的人保驾护航……作为一个旁观者,你们对捉奸反被定罪这件事又有一个什么样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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