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将迎三连降(关于调整南航国内航线燃油附加征收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旅客: 依据国家发改委与民航局相关通知,自2021年11月5日(含)起,南航将调整国内航线(包含国际航线国内航段)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具体如下: 一、800 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 元,800 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 20元 二、婴儿免收取燃油附加费 三、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免收燃油附加费,800 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 四、国际客票以系统实际结算为准 五、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如客票改期至2021年11月5日(含)后,燃油附加费不再补收 特此通知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将迎三连降?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将迎三连降(关于调整南航国内航线燃油附加征收标准的通知)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将迎三连降

尊敬的旅客: 依据国家发改委与民航局相关通知,自2021年11月5日(含)起,南航将调整国内航线(包含国际航线国内航段)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具体如下: 一、800 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 元,800 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 20元。 二、婴儿免收取燃油附加费。 三、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免收燃油附加费,800 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 四、国际客票以系统实际结算为准。 五、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如客票改期至2021年11月5日(含)后,燃油附加费不再补收。 特此通知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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