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推进未成年人纹身治理研讨会(拒绝带刺的青春)

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但是,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却发现未成年人纹身现象呈日益流行趋势,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全国推进未成年人纹身治理研讨会?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全国推进未成年人纹身治理研讨会(拒绝带刺的青春)

全国推进未成年人纹身治理研讨会

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但是,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却发现未成年人纹身现象呈日益流行趋势。

该院未检部门立即成立办案组开展调查。调查发现,部分经营者并不知晓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规定。部分知晓规定的经营者也没有严格核查接受文身者的身份证。绝大部分文身店均未设置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显著标识。

未成年人受年龄、心智、阅历等限制,尚不能清楚判断文身行为对自己的身体和人格利益带来的损害,他们往往盲目跟风。殊不知,未成年人文身对日后就业、入伍、 考公务员等都会造成负面影响。且文身是用带墨的针刺入皮肤底层制造出一些图案或字眼,文身过程中很容易引起皮肤发炎、过敏。检察官在现场调查过程中,发现不少店铺作业条件简陋,文身器械随意放置,无任何消毒设施,存在安全风险,对接受文身的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和健康权造成侵害。

近日,芦淞区检察院依法对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保持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整改进度,提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完善管理机制,堵塞监管漏洞,不给违法经营着留下可乘之机。

接下来,芦淞区检察院将深入学校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帮助未成年人树立对文身的正确理性认识,减少盲目、冲动文身,守护自身身体权、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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