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的性质(姓名的一些基本概念)

名字的意思是什么?名字是一个符号,无论是宝宝起名还是公司、企业、品牌和产品都离不开他。在中国古代,名、字分开使用。今合称“名字”,则指 姓名或名。现如今起名是一门学问,虽然个人起名法律规范并不是很多,但法人和非法人团体的名称却有着一定的法律规定。但无论哪种名字他都要遵循一定的原 则。

姓名的性质(姓名的一些基本概念)(1)

姓名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姓名包括公民的姓氏和名字以及法人和非法人团体的名称;狭义的姓名仅指公民的姓氏和名字。为名和字的合称。在中国古代,名、字分开使用。今合称“名字”,则指姓名或名。

名字的分类:从历史的习俗沿革来看,名有乳名、本名、学名、曾用名、笔名、艺名等之分。

乳名:

乳名,也叫奶名、小名、小字,是一个人在孩童时期的名字。如小二、小三、宝贝、宝宝……,长大以后一般不用,除非长辈对晚辈偶尔呼之。

笔名:

笔名,常常是文人墨客依据自己的喜好在其作品上署的别名。

艺名:

艺名,即艺人演出时用的别名,如白玉霜,原名李慧敏,双名李桂珍,是评剧表演艺术家,其艺术风格,被称为“白派”。从以上“名”的各色特异的表现形式来看,既体现了不同年龄阶段的不同称谓,又象征着一个人的职业、地位和身份……

姓名的国家新规定:

公安部07年6月出台了《姓名登记条例(初稿)》,已由公安部研究起草完成,并下发各地公安机关组织研修。公安部相关业务部门人士称,“条例”还在研究过程中,现在只是个初稿。

子女起名立新规父母双姓可同用

《姓名登记条例(初稿)》中首次对公民起名作出硬性规定: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子女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时,可按照双 姓起名,但不算作复姓,按照目前中国现有1601个姓氏计算,这种做法将新增128万个双姓,从而缓解大姓人口姓名重复的问题。   从中国实际情况来看,允许子女随父姓或母姓,提倡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既可以表明子女与父母双方的家族和血缘关系,同时对于解决大姓人口的姓名重复问 题,也具有积极意义。

取名用字有限制

对于公民取名用字,应当在一定前提下予以必要的限制。《条例》规定: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损害国家或者民族尊严的;2、违背民族良俗的;3、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

考虑到中国姓名所用字数中单姓的通常为二至三个汉字、复姓或者采用父母双方姓氏的多为三至四个汉字,《条例》规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 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两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 比如:丈夫姓郑,老婆姓付,他们就可以给孩子取名“郑付贝克汉姆”。

《条例》规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1.已简化的繁体字;2.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3.自造字;4.外国文字;5.汉语拼音字母;6.阿拉伯数字;7.符号;8.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

变更:改名一生只有一次

《条例》规定子女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时,可以按照双姓起名,不算作复姓,一旦实施,很多父母可能就会打算将子女的名字进行更改,而《姓名登记条例 (初稿)》中同时还规定,为了防止滥用姓名权,频繁变更名字现象的发生,条例实施后,中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条 例》还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姓名登记或者姓名变更登记的,由户口登记机关给予警告,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骗取姓名登记或者姓名变更登记的,处 800元以下罚款。

所谓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根据《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具体来说,公民享有的姓名权包括三个方面:一、姓名决定权,也称命名权,即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姓、名、及其组合的权利。二、姓名变更权,指自然 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三、姓名使用权,指 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因此,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公民有权决定自己的姓名。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 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从法理和原则上说,只要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安部门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公民的改名申请。

有些地区现在限制名字不得用两个字,必须用三个字的名字。

姓名的性质(姓名的一些基本概念)(2)

英文名字介绍: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 自取名 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 George 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

现将英语民族的个人名、昵称和姓氏介绍如下:

I. 个人名

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再取用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

英语个人名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 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作为教名。

2. 采用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作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异体。

4. 采用(小名)昵称。

5. 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 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英语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John,David,Daniel,Michael,常见的女子名为:Jane,Mary,Elizabeth,Ann,Sarah,Catherine.

II. 昵称

昵称包括爱称、略称和小名,是英语民族亲朋好友间常用来表示亲切的称呼,是在教名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

通常有如下情况:

1. 保留首音节。如 Donald => Don,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元音开头, 则可派生出以'N'打头的昵称,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Tim => Timmy.

3. 采用尾音节,如:Anthony => Tony,Beuben => Ben.

4. 由一个教名派生出两个昵称,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规则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个昵称是 Bill.

III. 姓氏

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

英语姓氏的词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统关系的词缀,如后缀-s,-son,-ing;前缀 M'-,Mc-,Mac-,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词缀,如 St.-,De-,Du=,La-,Le-.

4. 反映地名,地貌或环境特征的,如 Brook,Hill等。

5. 反映身份或职业的,如:Carter,Smith.

6. 反映个人特征的,如:Black,Longfellow.

7. 借用动植物名的,如 Bird,Rice.

8. 由双姓合并而来,如 Burne-Jones. 英语姓氏虽然出现较教名晚,但数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Miller,Johnson,Brown,Jones,Williams.IV. 几点说明

1. 较早产生的源于圣经,希腊罗马神话的教名通常不借用为姓氏。

2. 英国人习惯上将教名和中间名全部缩写,如 M. H. Thatcher;美国人则习惯于只缩写中间名,如 Ronald W. Reagan。

3. 在姓名之前有时还要有人际称谓,如职务军衔之类。Dr.,Prof.,Pres. 可以用于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仅用于教名或姓名前。

与汉语民族“名多姓少”相反,英语民族是“名少姓多”。据专家估算,整个英语民族的姓氏多达150万个。中国知名学者周海中教授在1992年发 表的论文《英语姓名论》中指出:常见的英语姓氏有3000个左右,数量上居前十位依次为史密斯(Smith)、琼斯(Jones)、威廉姆斯 (Williams)、布朗(Brown)、戴维斯(Davis)、约翰逊(Johnson)、安德森(Anderson)、泰勒(Taylor)、托马 斯(Thomas)和埃文斯(Evans);其人数大约占英语民族人口的一半。一项最新调查显示,这十大英语姓氏目前仍保持同样的排序。

姓名的性质(姓名的一些基本概念)(3)

法人和非法人团体的名字法律规定:

如果您正准备建立一个自己的公司,那您事前需要为它准备一个名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公司也不例外,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 司,在申请设立登记前,都必须先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为公司准备名称,正如为您即将出生的孩子起名字一样,不同的是,办理公司的名称核准登记,比给自己的孩 子办理户籍备案繁琐得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程序在设立公司的整个过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只有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出资、验资等程序。 因为许多人对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企业名称的规定不够了解,在确定企业名称时不够规范,往往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现象。所以,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名称预先 核准是办理公司注册登记的起步阶段。

要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必须先确定公司的名称。我们自然人的名字由姓和名构成,而公司的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

企业名称= 行政区划 字号 行业表述 组织形式

这种组成形式是企业名称的最常用形式。例如:北京(北京市) 全顺来 商贸 有限公司,北京(北京市)为行政区划;全顺来为字号,为减少重名, 建议您使用三个以上的汉字作为字号;商贸是行业特点,应与您申请经营范围中的主营行业相对应;有限公司是公司的组织形式。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 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字样。例如,吉林天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旺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面我们来具体介绍一下企业名称的构 成要素。

1.行政区划

企业名称中所冠行政区划名称是指企业所在地的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不包括乡、镇和其他地域名称。住所在河北的企业,名称不能冠以 “北京”。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只能与市行政区划名称连用。因为市辖区的名称在全国不是唯一的,如“朝阳区”在几个城市都有, 如将其单独作为行政区划名称冠用,很容易引起重名误认。

另外,各地建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这些名称也不得单独作为行政区划名称使用。但是,在企业名称冠以了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的前提下,可以在行政区划名称后缀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名称。

2.字号

“不到长城非好汉,不吃烤鸭真遗憾”,“全聚德名镇四方”;“东来顺的涮羊肉,真叫嫩”;“同仁堂的药,货真价实”;“砂锅居的买卖,过午不候”;等等,这些京城民间歇后语充分地表现着字号的重要性。

所谓字号是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它是构成企业名称的核心要素,其他三要素属于共有要素,唯有字号例外。在同一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其他三要素可 能完全相同,但是字号既不能“相同”也不能“相似”。一个好的企业,往往具有一个好的字号,人们提起这些字号,就会联想到该企业良好的信誉和优质的服务。 既然字号对于企业来说如此重要,我们介绍一下相关法律法规对字号的要求。

(l)行政区划作字号。在我国,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如“上海”不得用作字号,如果县以上行政区 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可以用作字号,如“东方”等地名。但使用这类地名作字号,应当冠以行政区划名称,如“东方市东方印业有限公司”。

(2)使用自然人姓名作字号。《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15条规定,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但是自然人的姓名中,经 常出现同名同姓的现象。因此使用自然人姓名作字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如果所用自然人的姓名与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老一辈革命家的姓名相同的,应另起字 号。②如果所用自然人的姓名与古今中外知名人士姓名相同的,应考虑到是否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如有可能,应另起字号。③如果所用自然人的姓名,在 文字上另有其他含义,作为字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违反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应另起字号。

(3)‘中国”等字样不能用作字号。“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不能作为字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冠以这些字样的企业名称应另有字号,如中环国际旅行社。

3.行业表述

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依照国际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字词,该字词应当具体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服务 的范围、方式或特点。企业名称是社会公众了解该企业的第一途径,看到一个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就能得知该企业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即人们所说的“卖什么 就吆喝什么”。法律、法规对行业表述的要

求如下:

(1)如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 类;②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l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③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2)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申请跨行业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应当作为主营行业。

(3)企业为反映其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上述地名不视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4)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例如:主营销售百货,那么名称应以“商贸”或“经贸”为行业特点;主营科技开发业务,那么名称应以“科技”为行业特点。

4.组织形式

企业应当根据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在企业名称中标明组织形式。

我国目前企业使用的组织形式较多,根据适用的登记法规的不同,可以将它们分为两大类:

(l)公司类。依据《公司法》第8条的规定,依照该法设立的公司名称中必须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样,其中“有限责任公司” 可简称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简称为“股份公司”。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申请登记的公司名 称,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 一般企业类。依据其他法律、法规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组织形式不得申请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可以申请用“厂”、“店”、 “部”、“中心”、“所”等作为企业名称的组织形式,例如 “北京xxx食品厂”、“北京xxx技术开发中心”、“大连xxx化工研究所”。

律师提示

一旦您确定了公司的名字,您就别再犹豫了.赶紧敲定吧。不过千万别忘了去看看别人已经注册过的公司名字,不要侵害了他人的权利,因为很多时候您会发现自己想好的名字已经被人捷足先登地注册过了。所以一旦确定了名字,就要尽快去注册,也别让别人侵害了您的权利。

法规常识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宇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舍行政区划的。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

(二)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舍有同级行政区划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外商投责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

接本办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第十五条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姓名的性质(姓名的一些基本概念)(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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