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自律典型个人事迹(教育整顿清正廉洁)

学习身边先进典型

廉洁自律典型个人事迹(教育整顿清正廉洁)(1)

李欢,女,汉族,中共党员,1990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于黑龙江大学英语笔译专业,2018年8月进入茄子河区法院工作,现为茄子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四级主任科员。

自参加工作以来,李欢时时刻刻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主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内容,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坚持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严守政治纪律、站稳政治立场、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思想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李欢同志主要负责人事工作。在工作中对干警职级的晋升、员额法官等级的晋升、选升以及司法警察的套改、晋升工作要非常细致,按照不同序列的要求及相关制度文件规定,严格各项流程。她总是将干警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对于干警的调转、新考录干警的调入工作格外重视。尤其是干警档案信息等重要人身事项,一再确认,严谨细致。

此外,在工作上,她还很注重虚心向领导和同事们学习优秀的工作方法及经验,对领导安排布置的任务积极认真完成。一是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和自学。在党支部学习的过程中,着重对政治思想理论知识进行学习;二是积极主动加强业务理论知识学习。对有关人事制度文件及工作方法进行系统学习以提高驾驭整体工作的能力;三是学习与实践相结合,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及时改进,将工作不断地引向深入。

李欢同志在工作一直有较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论是对待领导同事还是工作,从不计较个人得失,讲奉献,讲学习,讲团结。以严谨的工作态度认真完成每项工作,在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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