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住房公积金准入条件(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喊你了)

这10000多人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喊你了!

济南住房公积金准入条件(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喊你了)(1)

个人因工作调动或跳槽,在新单位又开设新的公积金账户,就出现了“一人多户”的现象。

4月12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始对“一人多户”现象清理,存在多个个人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可通过销户提取、账户合并、账户转移方式办理,只能拥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根据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初步核查,共有11577名职工存在多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予以公示。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据此,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予以规范。

存在“一人多户”的职工可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职工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可按相应条件办理提取。

二、职工调入本市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可将原来账户转移至新单位并办理合并手续。

三、职工调往济南行政区域以外单位工作,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4月12日至6月10日期间,“一人多户”公示职工仍然没有按上述方式办理的,其账户将转移至“公积金中心个人封存户”中并予以合并。账户合并后,职工可正常办理各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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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时报APP 记者罗晓飞

编辑:坦克 校对: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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