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对产生危险废物单位进行差异化管理)

本报讯 记者张维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以下简称《技术导则》)《技术导则》对运用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台账记录和有关资料申报的要求作出具体规定,为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成效,进一步夯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提供了制度保障,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对产生危险废物单位进行差异化管理)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

本报讯 记者张维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以下简称《技术导则》)。《技术导则》对运用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台账记录和有关资料申报的要求作出具体规定,为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成效,进一步夯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提供了制度保障。

据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突出管理重点,提高管理效率,根据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和环境风险等因素,《技术导则》将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管理类别分为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危险废物简化管理单位和危险废物登记管理单位。

为落实“放管服”要求,减轻企业负担,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技术导则》对不同管理类别的单位提出差异化管理要求。对于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管理计划制定内容包括单位基本信息、设施信息、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信息、危险废物贮存情况信息、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情况信息、危险废物减量化计划和措施、危险废物转移情况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推行电子地磅、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有条件的可与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联网。

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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