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物价罚款6000(对哄抬价格价格欺诈)

9月5日,在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疫情防控专场新闻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孙玉杰就我市在稳定物价方面采取的措施作发布。

哄抬物价罚款6000(对哄抬价格价格欺诈)(1)

我市本轮疫情发生后,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启动价格应急监管措施,以确保群众“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价格稳定为目标,严格规范市场经营者价格行为,不断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等违法行为。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提前发布《规范市场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向哈市86家大型商超、在哈117所高等学校、中专、中职、技工学校校内经营者发出提醒告诫,要求经营者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截至目前,线上线下双线累计发放提醒告诫1731份。

密切关注价格动态,强化市场巡查监管。围绕农贸市场、连锁商超、社区超市三级保供体系,加强价格巡查检查,对全市6个主城区53个封控小区周边商超、农贸市场、菜店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进行统计汇总,自8月30日至9月4日,个别蔬菜品种价格呈下降趋势,其他品种价格有小幅波动。

强化对重点经营场所的督导检查,坚决打击违法行为。以大型农批市场、大中型商超和连锁超市为重点区域,以查处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案件为重点,集中组织执法力量,全面开展价格执法检查。截至9月4日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634人次,检查车辆215台次,共检查1207个经营场所,暂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从市场检查巡查总的情况来看,我市民生商品价格基本平稳。在此,提示广大市民,经过商务等有关部门的努力,我市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不要因恐慌心理而过度囤积,人为造成价格上涨。如遇价格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再次提醒广大经营者,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诚信守法经营,杜绝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发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借疫情防控和中秋、国庆假日之机,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经营者依法从重处罚、公开曝光,并纳入社会信用记录,进行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记者 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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