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驭人有五术(再谈商鞅徙木立信)

商鞅驭人有五术(再谈商鞅徙木立信)(1)

秦人风采

商鞅是战国时期著名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主导了两次变法,虽身遭“车裂”,却为强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基础。结合商鞅在变法过程中极具代表性的事件“徙木立信”,研究其变法的理念和手段,对当下的我们仍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史书记载,为立信推进改革,商鞅下令在都城南门外立木一根,并当众许诺:搬至北门者重赏。

商鞅驭人有五术(再谈商鞅徙木立信)(2)

法治之火

其一,之所以选择在城门闹市,就是要让更多的百姓知之传之,为变法改革的推行积累“人气”,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治的根基在于百姓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伟力源于百姓真诚的信仰。法治的宗旨理念要被更广大的受众所知晓、所接受、所传播、所遵循,让更多的人知之行之。

商鞅驭人有五术(再谈商鞅徙木立信)(3)

利益,人性之考量

其二,初赏十金,围观者犹疑不定,这是自然,人们遵法中必要有权衡得失的环节,这是人的自然天性。当赏金提至五十金,便有人将木头扛至北门。一个小小的举动,却揭露出趋利避害这一人的本性,成本考量体现在人际处事的时时处处。马克思有句名言:当得利润达到10%的时候,他们将蠢蠢欲动;当得利润达到50%的时候,他们将铤而走险;当得利润达到100%的时候,他们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当利润达到300%的时候,他们敢于冒绞刑的危险。

因此,立法定规必须把违法代价考虑进去,通过提高违法成本来最大限度打消人们的侥幸心理,无关痛痒的规章必被无视漠视。违规成本过低是削弱法治权威最直接的因素,违法违规的代价不高,就等于对无视法治行为的放纵,长此以往,法治的权威将在人们的心中大打折扣。

商鞅驭人有五术(再谈商鞅徙木立信)(4)

行法,必先立法

其三,商鞅对于扛走木头者立即兑现了承诺,奖赏了五十金,迅速赢得了百姓的信任,为变法施行争得了势头。言而有信兑现奖惩,说明只有执行力才能树起法的权威性。法规制度的生命力也正在于执行,威力亦然,即便法规制度一箩筐,不执行、不落实,也永远是废纸一堆,长期下去人们便会失去信心,没有了信心,又何谈对法治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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