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父母子女关系(未婚生娃男友不愿相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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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父母子女关系(未婚生娃男友不愿相认)

非婚生父母子女关系

女子恋爱期间生娃后男友不愿相认,孩子入户问题如何解决?非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义务如何界定?

8月3日,记者从广州市妇联万事兴维权综合服务中心获悉,35岁的李女士(化名)前来求助社工,说自己和男朋友在恋爱期间怀孕生下一个女儿,但是男朋友一直不愿意与女儿相认,孩子至今未入户。

李女士表示,自己是外地人,没有本地户口。如今女儿2岁半快要到入学的年龄,因为没入户,女儿无法入读幼儿园。李女士询问该如何与男朋友沟通,并且询问非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如何界定。

为何李女士的男朋友不愿意与女儿相认?据李女士介绍,男朋友之前离过婚,目前已有两个孩子,一个父母在带,一个前妻在带。此外,男朋友每月会给李女士8000元左右的生活费,这笔费用包括自己的房租、车子月租等。但是李女士说自己每个月还要为孩子的吃穿用住等多花3000多元,男朋友每个月给的8000多元生活费不足以贴补家用。

目前女儿到要上幼儿园的年龄,由于未入户一直在耽搁。李女士求助社工,希望让男朋友同她一起照顾孩子,同时解决孩子的入户问题。

律师: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非婚生子女是否可以上户口?非婚生子女一般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广州市妇联万事兴维权综合服务中心志愿者律师梁颖珍表示,“在法律上,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都应该尊重和保障其合法权益,因此非婚生子女是可以上户口的。”

梁颖珍介绍,子女申请办理入户要准备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本、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因为不同地方在落户问题上有不同做法,具体要看各个地方的具体政策,详情可以咨询当地派出所的户政科。在本案例中,由于李女士自己本身并无本地户口,如果孩子在本地入户,就需要李女士的男友共同处理。

“不管父母关系如何变化,都要承担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责任。既然选择生下孩子,就应当付出努力,担起责任,做一个合格的家长。”梁颖珍说。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利,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而改变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利。梁颖珍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虽然李女士和她的男朋友在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下生育孩子,但他们孩子享有的民事权利与婚生子女完全一致。无论孩子父母结婚与否都不会因此影响子女与父母的关系,父母双方均有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社工:

孩子的成长需要父母共同呵护

广州市妇联万事兴维权综合服务中心社工表示,建议李女士先与男朋友进一步沟通照顾孩子和入户安排问题,如果双方因不同的看法而产生矛盾,建议双方先给对方平复情绪的空间,再进行友好协商。

“我们可以看到李女士一个人照顾孩子的不容易,她作为母亲对于孩子的关爱是值得肯定的。”社工表示,每个孩子的成长都需要有父母的呵护和关爱,建议双方都需要积极承担起教育的责任,在给予抚养生活费、为孩子的吃穿用住花费开销之外,还需要进行家庭教育,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杨朝露 通讯员:市妇联万事兴维权综合服务中心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传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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