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号线地铁拍照(成都地铁站内拍照需先去函)

近日,有网友发文称,自己在成都地铁十八号线锦城广场站内拍照时,有保安前来制止,保安表示按规定不能拍照。后又有地铁工作人员称:“在这里照相需先正式去函,征得我们允许方可拍照。”

成都二号线地铁拍照(成都地铁站内拍照需先去函)(1)

当事人发文。图源/网络

据《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范围内设置商业设施、拍摄影视资料或者从事其他可能影响行车安全、客运服务活动的,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运营单位同意。

7月6日,九派新闻联系到成都地铁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如果要在成都地铁内进行商业拍摄,包括博主含广告的视频内容,只要涉及到成都地铁的场景,均需发函,等审批同意过后才可进行拍摄。

乘客作为游客使用手机、相机进行日常拍照打卡(非商用)是允许的,但地铁站及地铁车厢内属于人员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为了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客运服务活动,拍摄时需关闭闪光灯。

对于已经拍摄并发布在社交平台上商用的内容,该工作人员表示,成都地铁的相关规定已经告知大家,希望大家能遵守地铁的相关要求,自觉执行,如未删除视频,造成的后果需自行承担。

九派新闻实习记者 杨雪彤

【来源:九派新闻】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