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知识构成(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

1937年毛泽东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讲授《辩证法唯物论》,其中最著名的篇章就是《实践论》和《矛盾论》大约占了讲授提纲一半的内容。《反映论》是第二章第九小节,其中揭示了认识的本质,阐述了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和意识对物质的可认识性。

物质世界能否被主观意识所认知,这个问题历来都有争议,过去的哲学无力厘清这个问题,是因为他们并没有认识到“认识的本质”。辩证法唯物论认为:认识是人脑反映客观事物的特性与联系、并揭露事物对人的意义与作用的思维活动。这种观点既不同于不可知论,又不同于直率的实在论。

唯物辩证法知识构成(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1)

休谟和康德主张“不可知论”,把认识的主体隔离开来,认为超越主体界限是不可能的,“自在之物”和它的形象之间存在不可跳过的鸿沟。

马赫主义主张“直率实在论”,把客体同感觉等同起来,认为真理在感觉中已经成就了完成的形态。他们不但不了解,“感觉”是外界作用的结果,而且不了解主体在认识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外界作用在主体感觉机关和思想的脑子中所做的改造功夫,取印象和概念的形式表现出来。

辩证唯物论的“反映论”,肯定了可认识论。这理论指明了我们的印象和概念,不但被客观事物所引起,而且还反映着客观事物。印象和概念既不同于唯心论者所说的那样,是主体自动发展的产物,也不是不可知论者所说的那样,是客观事物的标符。而是主观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映。

唯物辩证法知识构成(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2)

客观真理是不依靠主体而独立存在的,他虽然反映在我们的感觉和概念中,单不是一下子就完成的形态,而是一步一步完成的。

客观真理在我们的感觉和概念中虽然不是一次完成的,但却不是不能认识的。反映论反对一切不可知论,认为意识能够反映客观真理,认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当还未被认识的“自在之物”反映到我们的感觉和印象、概念上来时,就变成了“为我之物”。

感觉和思维,并不是像康德说的那样,把我们和外界隔离开来。相反,是把我们同外界联系起来了。感觉和思维就是客观世界的反映,思想的东西并不是别的,而是人类头脑中所转现出来和改造过来的物质的东西。在认识的过程中,物质世界是越来越接近地、精确地、多方面地、深刻地反映在我们的认识中。

唯物辩证法知识构成(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3)

辩证唯物的反映论认为,我们认识客观世界的能力是无限度的,这和不可知论者认为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意见相反。人的认识能力虽然是无限的,但是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是有界限的。真理的存在是绝对的,人们不断地向真理接近也是绝对的。但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人们能够掌握到的真理是相对的。一方面受限于人类认识能力的发展水平,另一方面事物的真理性暴露出来需要一个过程。

辩证唯物的反映论承认人的认识具有历史条件的局限性,但不是不可知论。在肯定了认识能力无限性和认识条件局限性之后,辩证法唯物论认为发展是具有无限性的,真理虽然不是一次就可以获得的,但是随着认识运动的发展,人类最终是可以认识真理的。认识不是无运动、无矛盾,认识过程处于永远的运动过程之中。

唯物辩证法知识构成(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4)

一切哲学在认识论上反历史的观点,都不把认识本身当作一个过程来理解,因此都带着狭隘性。感觉主义的经验论其狭隘之处在于,把感觉和概念之间设立了鸿沟。理性主义的狭隘在于,使概念脱离了感觉。只有把认识当作过程看待,辩证法唯物论的认识论才能去除这种狭隘性。

反映论指出:反映过程不限于感觉和印象,也存在于思维中,存在于抽象的概念中。认识是一个有感觉到思维的运动过程。列宁说:反映自然的认识,不是简单的、直接的、整体的反映,而是许多抽象的思考、概念、法则等等之形成过程。认识中的经验元素和理性元素相互关系,由矛盾而引起从关键到思维产生飞跃式的转变。感觉和思维不是割裂的,而是一致的,是辩证的一致。

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时空论

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运动论

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意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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