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产纯净水处罚(纯净水不纯)

平凉二三里从信用中国(甘肃)获悉,华亭市莲花山泉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纯净水被罚2万余元。

非法生产纯净水处罚(纯净水不纯)(1)

10月20日,华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华)市监罚〔2021〕40号行政处罚决定文书,2021年7月22日,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研究院在华亭市莲花山泉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抽样的生产规格为18.9L/桶的纯净水经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研究院检验,于2021年8月19日得出“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结论。

华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责令华亭市莲花山泉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18.45元;罚款20000元,罚没款共计20618.45元。

公开资料显示,华亭市莲花山泉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李媛媛,该公司主要以桶装纯净水生产销售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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