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制度生命力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1956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结束后,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共同存在的社会主义制度。60多年来的建设、发展,充分提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优越性,特别集中的表现在能够集中力量干大事上。60多年来,我们经历了各种困难、挫折和灾难,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凝聚力量、众志成城,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改革开放以前,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党中央一声号令,开荒山、修水利,亿万人民齐努力,国家经济有了明显好转。1998年抗洪抢险、2003年抗击非典、2008年汶川抗震救灾等灾害面前,全国人民和解放军齐心协力、奋勇争先,人员、装备和救灾、后勤、医疗物资第一时间送到一线,上下一条心,拧成一根绳。在社会主义的伟大凝聚力下,我们没有推诿扯皮、没有争功诿过,每次都取得了全面胜利,这是包括资本主义制度在内的任何国家制度都不能相比的。当前,面对新冠病毒疫情,再一次体现出优越性。武汉封城后,一支又一支的医疗队、数万名医护人员冒险而上;各省支援的蔬菜、水果、肉类,一车一车往上送;各个工厂加班加点生产防护、消毒物资;全国人民听党话,戴口罩、不聚会,呆在家里隔离病毒。无数的英雄牺牲了,后来者还在迎难而上,这是外国万万办不到的。现在国外疫情横虐,几乎处于失控的局面,我们更庆幸于生活在这个伟大的国度和社会主义制度下。

社会主义制度生命力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1)

社会主义制度生命力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2)

社会主义制度生命力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3)

社会主义制度生命力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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