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修仙传仙界篇原文解说(凡人修仙之仙界篇)

凡人修仙传仙界篇原文解说(凡人修仙之仙界篇)(1)

撰稿人:Fata_武陵仙君

仙狱裁决殿中的兽纹铁牌以篆文镌刻着一个个拳头大小的文字,内容无一例外,皆以“刑起”二字开头。

原文:

例如,刑起枭首,罚反叛诸恶,刑起灭魂,罚滥杀凡人,刑起点天灯,罚妄修禁术……

注释:

“刑”和“罚”同义,处罚惩罚的意思。“刑起”后面接处罚结果,“罚”后面接罪名即处罚原因。

译文:

“刑起枭首,罚反叛诸恶,刑起灭魂,罚滥杀凡人,刑起点天灯,罚妄修禁术”意思是:

因为犯了叛乱等大恶之罪,判处枭首(砍头)的刑罚。因为犯了滥杀凡人之罪,判处灭魂(消灭魂魄)的刑罚。因为犯了修炼禁术(如炼神术等)之罪,判处点天灯(燃烧神魂)的刑罚。

参考文献:点天灯,语见陶鸡鸡长老 “入了这阴阳阵,便是走上了阴阳路,都给我加把劲儿,将这厮的肉身给我研磨成齑粉,只留下他的神魂。我要用来点上一盏天灯,告慰我儿亡魂万年。”陶基高声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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