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巡游管理(郊区县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对策及建议)

曹利沈阳市辽中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出租汽车巡游管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出租汽车巡游管理(郊区县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对策及建议)

出租汽车巡游管理

曹利

沈阳市辽中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摘 要:结合沈阳市辽中区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实践,阐述了辽中区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现状,分析了出租汽车市场存在的问题,对规范和促进中小城镇出租汽车行业发展提出对策及建议,供相关管理部门参考。

关键词:郊区县;巡游出租汽车;出租汽车管理;现状分析;经营模式;

郊区县城镇规模小,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和经营与大城市有着很大的差异,如何做好小城镇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为乘客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出行环境,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辽中区位于辽宁省中部,是沈阳市最年轻、面积最大的区,区域面积1647km2,常驻人口39.5万人,距离沈阳市区52km。为贯彻落实国家实施低碳环保精神,按照“沈阳再振兴,辽中建新区,交通上形象”的构想,自2018年开始,辽中区出租汽车实施提档升级,提档升级工作实施以来,已更新新车型695台,为市民出行更方便、更舒适、更安全、更环保提供了保障,为促进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改善城市形象做出了重要贡献。但限于出租车数量、从业人员素质和市场容量,行业管理暴露出很大的问题,要根据郊区县城镇的特点,探索合适的经验管理模式。

1 辽中区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现状1.1 行业规模

辽中区出租汽车有偿使用经营权均为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的。目前,辽中区现有出租汽车926台,其中,小型轿车型725台;小型普通客车型201台。

1.2 经营模式

辽中区出租汽车经营模式均为个体经营。经营权和车辆为经营者个人出资购买,且多为从业人员租车运营,这种经营模式存在经营行为不稳定、从业人员更换频繁、经营权私下炒卖、提高服务质量缺乏内在动力等弊端。

1.3 日常监管

由于辽中区出租汽车经营模式局限于个体经营,为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行业管理上主要开展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车辆隐患排查工作,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及随机检查等方式积极开展隐患排除治理工作,检查中发现车辆未配备灭火器、运营标识配备不齐全、车身随意张贴广告等存在隐患或问题的车辆,责令其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2)设立出租汽车24h投诉、咨询热线,为便于市民提出诉求及咨询,设立24h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公示,通过努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减少服务质量投诉案件,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3)开展节能减排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蓝天工程政策,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区政府工作部署,从2016年开始,推进双燃料汽车的推广和使用工作,截止目前,已更新出厂双燃料汽车695台。

(4)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出租汽车经营者及驾驶员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签订率达到100%。

(5)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召开例会,组织安全警示教育培训,重点做好投诉案件有责从业人员的教育,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群、路检路查等方式进行政策贯彻落实宣传工作。

2 出租汽车市场存在的问题分析

出租汽车行业是交通运输行业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形象的“窗口”,就辽中区出租汽车行业发展来看,存在以下问题:

(1)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存在安全隐患

服务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出租汽车停车泊位和候车泊位及可供从业人员休息、午餐等服务场地缺乏科学合理划划。目前,辽中区出租汽车停车泊位和候车泊位只有3个,出租汽车运营和停靠不够规范,车辆乱停乱放,乘客招手即停,执法部门管理难度大。没有设置可供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休息、午餐的服务场地,从业人员也经常遭遇“吃饭难,饮水难、如厕难”等尴尬处境,不仅从业人员自身需求得不到保障,而且疲劳驾驶也存在安全隐患。

(2)经营权有偿使用,存在私自高价炒卖问题

自1994年开始,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辽中区出租汽车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有偿使用经营权,但没有载明具体期限。辽中区出租汽车经营权实施有偿使用已近30年,由于历史局限性,制定出租汽车退出机制难度大,存在出租汽车经营者私自转让、高价炒卖等问题,严重损害从业人员的利益。

(3)出租汽车个体经营,行业管理难度大

辽中区出租汽车自发展以来,一直是个体、松散经营,造成行业管理上存在一定弊端。从业人员成分较为复杂,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多数年龄偏大,党员人数不足40人,部分从业人员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时常发生出租汽车与线路班车争抢客源现象,违规运营查处难度大。

(4)非法营运屡禁不止,市场秩序受到影响

近年来,受利益驱使,一部分人利用私家车参与载客运营,“黑车”经营者停靠在饭店、宾馆等门口非法待客,还采用智能设备及通信手段,相互联络,逃避检查,执法人员检查时,驾驶员往往否认从事“黑车”营运,个别乘客又不配合取证,造成执法人员取证困难,“黑车”现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3 规范和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辽中区出租汽车行业发展,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我们将继续探索出租汽车经营模式及经营权配置模式,采取更加有效的对策措施,推动辽中区出租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3.1 加快出租汽车行业法律法规建设

尽快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权过渡方案,制定解决出租汽车经营权问题的指导性法规,探索经营权权属问题,推行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

(1)尽快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权过渡方案

应尽快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权过渡方案,明确出租汽车经营权属,实行经营权有期限使用制度,推行竞争退出机制,杜绝因出租汽车经营权长期使用导致的出租汽车私自转让、随意高价炒卖的行为。对违规严重、给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或经营行为受到乘客投诉举报屡教不改的,依法清退[1]。

(2)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出租车行业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行业文明建设至关重要,要当成日常工作长期坚持,精神文明建设要着眼服务经济社会的大局,以人为本,全面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提升管理和从业人员素质。精神文明建设要立足于法制建设、规范经营、科学管理、文明服务、诚信体系、行业稳定等方面,制定措施,形成长效机制,促进行业形象的转变。

3.2 鼓励出租汽车规模化经营、集约化发展

出租汽车个体经营给行业管理带来极大困难,建议从管理和经营体制上解决问题,由一家一户的松散经营逐步向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模式转变,鼓励出租汽车规模化经营。

(1)从规章制度上看,《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应当遵循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公平竞争、稳步发展的原则;鼓励客运出租汽车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推广信息化管理和使用环保、节能车型”[2]。

《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客运出租汽车行业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发展,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促进运营服务转型升级,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客运出租汽车应当选用节能、环保车型,优先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车辆。

目前,辽中区出租汽车均为个体经营,按照管理办法和条例要求,应尽快对出租经营实现企业化管理,促进行业管理的规范化。

(2)从行业管理角度看,出租汽车散户经营弊病甚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利于行业管理。借鉴周边市区经验,建议辽中区可以采取成立出租汽车服务公司的模式进行经营管理,既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品牌意识、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又有利于提高竞争力和抗风险力,同时,便于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切实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

(3)出租汽车行业应坚持绿色发展原则,选择安全、舒适、环保的清洁能源汽车,确保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自从2016年开始,按照相关要求,辽中区出租汽车行业已经积极推进节能、环保车型的推广和使用工作。

3.3 进一步完善服务配套设施

将出租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中,完善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1)科学合理划定出租汽车停车泊位和候车泊位,设定固定场地可供出租车司机停靠休息,确保出租汽车市场秩序平稳有序发展[3]。

(2)利用高科技手段,将卫星定位系统、电信通讯系统与警务系统联网,既可以实现定位跟踪,防盗、防抢,又可以通过导航来承接运营业务,大大减少出租汽车空驶率。

3.4 打击“黑车”,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秩序

(1)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力度做好宣传疏导工作,宣传非法经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相关处罚规定,减少“黑车”生存的空间,促使“黑车”主动停止非法运营行为。

(2)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营运的长效工作机制,从严查处非法经营行为,改善客运市场经营环境,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3.5 学习其他中小城镇出租车行业管理经验

我国南方很多地区,特别是旅游发达的地区,在长期实践中探索出针对中小城镇出租车特点的经验,比如行业发展规划、价格机制、服务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等,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可以加快规范化改革的进程。

4 结语

为使行业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我们要从经营管理、行业规范、服务意识、基础建设、依法监管等角度,积极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加大力度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出租汽车行业形象,全力维护行业经营稳定,进一步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Z].沈阳:2016.

[2] 沈阳市人民政府.沈阳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Z}.沈阳:2011.

[3]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Z}.沈阳: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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