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联惠传销案第二层一审结果(玉林传销骨干当庭认罪)

云联惠、全返积分 共创1 1 1>111

这样的宣传标语曾经是不是很熟悉?甚至街头巷尾都有可能看到,风靡一时。“在云联商城消费,买100返100,买1000返1000,总之是买多少钱的东西就返还多少钱给你。”花多少返多少,东西是你的,钱还是你的。试问,这种简单粗暴的发家致富之路有谁不想走?这种天上掉馅饼的诱惑有谁能不动心?

且慢!!!莫被金钱蒙蔽了双眼而陷入非法传销的陷阱。

云联惠传销案第二层一审结果(玉林传销骨干当庭认罪)(1)

近日,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云联惠”网络传销案。“云联惠”玉林传销骨干刘宁慧发展下线近3万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获刑。

云联惠传销案第二层一审结果(玉林传销骨干当庭认罪)(2)

2017年3月份,刘宁慧缴纳16.2万元获得了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公司(以下简称“云联惠”)玉林地区的代理权,并成为云联惠在玉林的代理公司即玉林云联国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在此担任财务总监,并积极推荐他人注册成为云联惠会员。

期间,玉林云联国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云联惠公司在玉林地区的业务拓展、宣传等工作,该公司获得玉林地区所有消费者消费额的千分之八的提成。

云联惠传销案第二层一审结果(玉林传销骨干当庭认罪)(3)

云联惠公司规定要享受消费返还必须先注册成为其会员,并主要通过推荐方式发展会员,并根据推荐关系确定上下线关系。上下线不限层级,原则上可以无限发展,由此形成了典型的金字塔状的传销会员体系。

普通会员需缴纳99.9元升级为金钻会员,或者缴纳999元升级为铂钻会员,会员级别由低到高依次为普通会员、金钻会员和铂钻会员。在会员获利方面,云联惠公司规定,会员除了发展直接下线可以获得一次性奖励外,只要下线会员通过缴费升级、消费或者销售、推荐奖励等方式获得白积分收入时,云联商城的后台系统都会根据上下线层级关系自动计算、分配上线各层人员相应的佣金。

为了发展业务,云联惠公司按照行政区域和行业类别设置了代理公司制度。刘宁慧为云联惠铂钻会员、广西玉林云联国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总监,在云联惠整个网络层级图中位于第24层,其下线层级22层,下线人数达到26375人。

公诉机关认为,刘宁慧伙同他人以消费返现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会费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诱使参与人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参加和传播,导致部分会员受利益诱惑进行非理性消费、过度营销分享,破坏了公平竞争,扰乱了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云联惠传销案第二层一审结果(玉林传销骨干当庭认罪)(4)

5月23日,玉州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世穗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宁慧及其辩护人廖建强、石荣江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中,刘宁慧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当庭认罪。其辩护人辩称,公诉机关的指控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不能成立。最后,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一致。

法院认为,刘宁慧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为严肃国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根据刘宁慧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刘宁慧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云联惠传销案第二层一审结果(玉林传销骨干当庭认罪)(5)

近年来,一些传销组织打着各种网络新概念和新型营销方式的旗号,采取虚假、夸大宣传的方式以及潜在的高额回报诱惑群众参加,通过“拉人头”,缴纳入会费等方式维持运作,具有极强的诱惑性和欺骗性。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投资需理性,以下种新型传销模式要警惕:

第一种,“纯资本运作”的传销模式。此模式的参与者只要缴纳一定金额的“入会费”后,就可以通过发展会员、下线缴款来提成,定额提成的多少依参加者的层级身份而定。

第二种,以消费返利为诱饵的传销模式。此类传销模式多以“消费返利”“购物还本”为幌子,承诺高额回报,按照层级发展会员,收取巨额佣金,相应的操作模式为,在全国范围招收网店、实体店为代理商或加盟店,形成连锁会员店,群众在代理店消费一定金额后,即可成为会员并获得总店逐日返利,总店来源实则为加盟店向总店缴纳的佣金,此类模型具有极强隐蔽性和欺骗性,群众往往防不胜防,上述“云联惠”即具有此类传销模式的特征。

第三种,以投资原始股、基金等形式的传销模式。此类传销多以海外、香港、北京等公司名义,事先经过专门“包装”,并在网上设立网址,夸大公司资金和业绩,进行虚假宣传。同时在全国各地设立代理商、代理人,以该公司即将上市,提前销售公司原始股或募集基金为名,进行传销。此模式推出的投资方案一般有两种:一是固定收益,即购买股票或基金后,在一定期限内获取连续分红,且承诺公司上市后,持有的原始股可入市交易。二是“对碰”收益,这要求投资者发展下线,通过与下线投资者“对碰”,将获得固定收益以外的高额奖励,下线越多奖励越高。

第四种,以养老保险返利为名的传销模式。以买养老保险的名义诱惑老人,多推行类似“三养合一”的消费养老模式,要求投资者进行消费投资。投资者加入后可注册成为会员,并可得到公司提供的等价产品。如果会员发展新投资者,就会成为新投资者的推荐人,并获得相应返利,老会员再把新投资者注册成为新会员,让其继续发展新投资者,发展的投资者越多,获利就越多。

来源:玉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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