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r基点对房地产有影响吗(房地产不是重点)

lpr基点对房地产有影响吗(房地产不是重点)(1)

(视觉中国/图)

LPR即贷款基础利率,是指商业银行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每家商业银行都有自己的LPR,经过各自报价和数据整合后,可为市场提供一个最优贷款利率的参考定价。理论上讲,通过各家银行实际报价形成的LPR肯定比央行直接给一个基准利率要市场化,随行就市也会更灵活。这一改革的方向无疑是正确的。

LPR利率改革出台以后,大量媒体解读都聚焦在对房贷的影响,却忽视了其中丰富的含义。

其实,2019年8月17日的央行公告表达很明确,推出LPR利率改革的目标是“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贷款利率两轨合一轨 ,提高利率传导效率,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和房地产没有直接联系。

“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才是推出此项改革的用心所在,其中牵涉的问题远比对房贷的些许影响重要得多——根据央行8月25日针对房贷打的“补丁”看,LPR利率改革对房贷几乎没有直接影响,因为最终决定权主要在省级央行和金融机构。

LPR利率改革之前,央行为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做足了功夫。2018年以来的6次定向降准(或降准)共释放基础货币约3.4万亿元,为银行系统提供了充足的货币供应。

利率引导方面花的力气也很大,央行从2014年设立了中期借贷便利(MLF)。仅2015年的MLF累计达21948亿,利率仅为3.25%—3.5%。自2018年4月17日以来一直保持在3.30%。

央行给的“子弹”又多又便宜,可是“前线”的“弹药”供给状况还是没有改善。2017年末的银行一般贷款平均利率为5.8%,到2019年2季末为5.94%,反而上涨了一点。这就是17日公告里提到的“利率传导效率”问题。

对商业银行而言,“央妈”发“便宜口粮”当然好,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放出去也得便宜。于是乎,降下来的资金成本就转化为商业银行的利润,四大行每年好看的利润率就是这么来的。

LPR改革之前,央行有没有刚性的利率传到机制呢?当然是有的,那就是下调基准利率。但是,很明显,央行又是定向降准、又是MLF的利率引导,十八般武艺都用上了就是要避免动用这个“大杀器”。因为下调基准利率指向了了货币政策全面宽松,汇率、物价都会迅速联动,影响蔓延到整个货币体系。既然央行不能下调基准利率,没有刚性利率传导机制约束的商业银行也乐得自在。

这就是LPR利率改革出台的背景——既然给“糖”也不肯走,“鞭子”又挥舞不起来,央行只能另辟蹊径,激活LPR系统。LPR即贷款基础利率,是指商业银行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每家商业银行都有自己的LPR,经过各自报价和数据整合后,可为市场提供一个最优贷款利率的参考定价。

早在2013年7月央行就创设了LPR,根据当时的设计,由10家大中型银行每天报价,去除最高、最低后,加权平均后得出的就是LPR数据,由银行间市场发布。显然,设计这套LPR系统的意图就是强化贷款利率的市场属性。如果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更多参考LPR,这一设计意图就会实现。但是,中国银行业以国有银行为主,且有一定垄断性,没有主动选择利率市场化的动力。因此,2013年以来银行实际贷款业务中中还是以参照基准利率为主,参照LPR制定贷款利息百无其一,LPR机制形同虚设。但是,这套预设好的系统现在稍加完善,就可以拿出来用。

那么,用这套系统的好处在哪里?理论上讲,通过各家银行实际报价形成的LPR肯定比央行直接给一个基准利率要市场化,随行就市也会更灵活。这一改革的方向无疑是正确的,中国多次的双轨制改革,无论过程怎么曲折,最终都是走向市场定价。但是,理论上的市场化方向不会一蹴而就,这也是有先例可循的。2015年10月,央行宣布放开了存款利率管制上限,实施了市场化的存款利率改革。可因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各银行之间形成“利率同盟”,并没有什么显著的结果。还是那句话,国有银行为主的银行系统没有主动选择市场化、加强竞争的动力。既然存款利率改革如此,贷款利率改革又能如何?这次央行激活LPR时,把原来规定的10家银行扩大到18家,也有这方面的考虑。但是“加权平均”的计算方式之下,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话语权不会受到多大影响。

乐观一点看,LPR也许会给未来贷款利率市场化机制打开了一丝门缝,但是近期发挥市场作用的可能性不大。真正具有现实意义的是,加强了利率传导的效率。LPR和央行MLF利率是直接挂钩的,而且改革后LPR应用情况及贷款利率竞争行为MPA宏观审慎评估机制加以考核——8月26日央行行长易纲在相关会议中专门强调了这一点。根据央行部署,给出了LPR应用占比逐步提高的时间表,要求截至明年3月末,上述占比不少于80%。进入考核规定后,商业银行肯定不能像过去那样对央行的利率引导装聋作哑了。

那么,LPR利率改革能不能实现“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目标呢?无疑会有一定的效果,但是能起多大作用还有待观察。中国实体经济的经营困局成因复杂,各项因素之间还存在联动关系。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融资成本高就是多项因素复合而成,很多因素不是银行系统造成的,但是银行发放贷款时必须加以考虑。比如说企业经营环境不稳定、不友好,银行放贷时要不要考虑?你今天交出来的财务数据还不错,但是明天就有可能因不可抗力关停了,哪家银行敢冒这个风险吗?放贷时接受股票质押,可是股市大跌导致爆仓,银行要不要考虑其中的风险呢?风险因素和是否放贷、贷款利率的关系,是不言而喻的。

中小企业的情况更为复杂,大型商业银行考虑管理成本不肯放贷,中小金融机构本身的资金成本就高,贷款利率不是那么容易降下来的。互联网发展起来后企业格局发生变化,传统金融怎么适应新格局、新需求的问题在全世界范围都存在。

商业银行在贷款利率上是有出于市场实际情况的现实考量,既然LPR利率改革是市场化方向的,并不能否定其中的合理性。因此,只能说LPR利率改革是央行为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成本高又出了一份力。央行直面问题、认真解决问题的立场是值得敬佩的,至于最终结果如何,央行并没有决定权。而且,央行手上的政策工具用一件是一件,“工具箱”总有见底的时候。

中国实体经济面临的问题艰巨复杂,我们既要坚信良好基本面支撑的未来前景,也要有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务实态度。把复杂局面简单归咎于单一因素是不行的,过度聚焦反而会模糊问题的真相。比如说,迎合社会情绪,放大了房地产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就干扰了判断。随着房地产调控趋于稳定,现在各界关注的重心又转移到金融业发挥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功能。

(本文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江东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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