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近现代的历史(内蒙古大词典历史)

忽思慧(十二世纪末—十三世纪初) 蒙古族。古代著名的营养学家。忽思慧在元世祖忽必烈的政府管理饮膳的机构里担任饮膳太医,负责宫廷里的营养调配和饮食营养卫生的研究。后根据自己多年研究的成果进行全面整理,从主食、汤、本草、肉、菜、水果中取出具有“性味补益”的部分,于1330年写成了《饮膳正要》。共分三卷,卷一讲养生避忌、妊娠食忌、乳母食忌、饮酒避忌和聚珍异馔等;卷二讲原料、饮料和食疗,包括诸般汤煎、神仙服饵、四时所宜、五味偏走、食疗诸病、食物利害、食物相反、食物中毒等内容;卷三讲粮食、蔬菜、各种肉类和水果等。《饮膳正要》是中国甚至世界上最早的饮食卫生与营养学专著,也是蒙汉医学和饮食交流的产物,对传播和发展中国卫生保健知识,起到了重要作用。

乌鲁别克(1394—?) 古代蒙古族天文学家。元初受封于中亚阿姆河北地区,建都于寻儿干城(现苏联乌兹别克加盟共和国首都撒马尔干)。1447年继承父亲沙哈鲁王位为撒马尔干国王。他是十五世纪蒙古族伟大的科学家,在天文历法及数学方面有重要贡献。他在撒马尔干建立了1座天文台和1所科学研究院。在天文台里装备有当时最好的天文仪器,其中法赫尔六分仪是天文台里最大的象限仪,直径有60米,用以观测黄道面与赤道面的交角、行星的运行规律和恒星的位置等。乌鲁别克根据长期的观测记录,在其他科学工作者的协助下,完成了著名的《乌鲁别克表》四卷,包括太阳和行星的运行表和几千颗恒星的精确位置。为了配合天文学计算上的需要,编制了几种三角函数表,正弦表和正切表中数值精确到小数点后第八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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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户分封制 蒙古汗国和元朝的国家体制。成吉思汗即位后,建立千户制,将全国的人民和土地划分为95个千户,由大汗分别授与共同建国的贵戚、功臣,任命他们为千户的那颜,使之世袭管领。千户下分为若干百户,百户下为十户。千户作为统一的基本军事和地方行政单位,取代旧时的部落或氏族结构。通过分编千户,全国人民都在指定牧地居住,不许变动。国家按千户征派赋役和签调军队,所有民户都在本千户内登记户口,负担兵役和差发。成吉思汗任命木华黎为左手万户,管辖东边直到哈剌温山(今大兴安岭)方面的诸千户;博尔术为右手万户,管辖西边直到按台山方面的诸千户。万户只是军事统帅。蒙古汗国的最高统治集团是成吉思汗的“黄金家族”,全国人民都是他们的臣民。那颜对大汗和诸王处于绝对从属的地位,都是高踞于蒙古牧民之上的领主。高级那颜还参与选举大汗、商议国策和掌管国政。通过赏赐和战争中的掳掠,那颜们拥有大量牲畜、财物和奴隶。建立特殊功勋的那颜,还被授与种种特权。那颜阶级是成吉思汗“黄金家族”统治人民的支柱。约在1214年前,成吉思汗将蒙古东北部、斡难河、怯绿连河中游之地,分给诸弟拙赤合撒儿、合赤温、铁木哥斡赤斤、别里古台四家作为分地,合称“东道诸王”,各由其子孙一人承继。这四个兄弟家族成立了四个兀鲁思(国家),是大蒙古兀鲁思内的封国,有相对独立的地位。成吉思汗诸子的分地:长子术赤的领地是从海押立和花剌子模地区,扩展至撒克辛和不里阿耳极远部分;次子察合台所受领地从畏兀儿国伸延至撒麻耳干和不花剌;三子窝阔台的领地是叶迷立(今新疆额敏)和霍博(今新疆和布克赛尔);幼子拖雷的领地是蒙古本土,克鲁伦河至按台山、吉利吉思、谦谦州地区包括在内。术赤、察合台、窝阔台三支宗族称西道诸王。此外,受分封的还有姻族—弘吉剌、亦乞列思、汪古、斡亦剌等部贵族和勋臣;最亲信的那可儿木华黎、博尔术、博尔忽、赤老温、忽必来、者勒蔑、哲别、速不台、畏答儿和术赤台,合称十投下。姻族领有本部的军队和百姓,有自已任命千户长的权力。这些贵戚也形成了几个半独立性的藩部。勋臣的分封,要比贵戚低些。不论贵戚或勋臣,都不能与“黄金家族”齐等。所有领地都是大汗直辖的区域。受封的贵戚和勋臣都称为投下。1234年灭金之后,窝阔台按照蒙古体制,将所得中原汉地城子百胜,下令实行分土分民。史称“丙申年分土分民”。蒙哥于丁巳年(公元1257年)也进行分封。忽必烈建元以后,用政府法令重申成吉思汗及其后3个继成者实行领户分封的结果,也在全国继续分封。

千户制、护卫军制 蒙古国家体制中最基本的制度。铁木真征服乃蛮部之前(公元1204年)按千户、百户、十户进行整顿而建立。南宋开禧二年(公元1206年),成吉思汗即位后,普遍建立和完善了千户制,使之成为生产、行政、作战三者结合为一的领户分封制度。将全蒙古百姓划分为95个千户,分别授予共同建国的姻戚和功臣,世袭管领。1个千户那颜(长)统9个百户长,1个百户长统9个十户长。任命木华黎为左手万户长,管辖东至哈剌温山(大兴安岭)方面的诸千户。博尔术为右手万户长,管辖西至按台山方面的诸千户。纳牙阿为中军万户。豁尔赤领巴阿邻部之三千户和塔该、阿失黑所领管的百姓为万户,守备也儿的石河的林木百姓。管领格泥格思千户的忽难被命为术赤所属百姓的万户。万户只是军事统帅。

蒙元时期的世侯 世侯,据地称雄的军阀。蒙金战争中,金朝世侯纷纷投靠蒙古。蒙古统治者为笼络他们,以加强自己的实力,一律“因其旧而令官”,授予行省、领省、大元帅之类头衔,让他们世袭管辖原来的地盘。在辖境内,既统军,又管民,可以任命下属官吏,征收赋税,处罚罪犯。而且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世代相传,专制一方。其中势力最大的几家,如西京刘黑马、真定史天泽、顺天张柔、东平严实、济南张荣、益都李 等,都各握重兵数万,所治地方二三千里,俨若春秋时各有分邑的诸侯,或唐代专擅兵民财赋的藩镇。当时就称为世侯。元中统三年(公元1262)李 叛乱被镇压后,忽必烈为加强中央集权,迫使地方军阀交出实权和军队。史天泽等以释兵权的方式对忽必烈表示忠诚,带头请求实行,其他地方军阀都先后效法。

元朝军事制度 元朝的军队分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金朝降军和蒙古政权、元政府在华北签发的军队)、新附军(收编南宋的军队)。兵役制度是,在蒙古草原从事游牧的蒙古人,保留成吉思汗创立的兵民合一的千户制,平时屯聚牧养,战时出军。在汉地和江南则从军户中签发丁男应役。蒙哥初年,军户制度已基本确立。宪宗二年(公元1252年)登记户口时,已明确区分民户和军,。侏马亦牛,汉十、新附牛以及边八円 地的八,人户,皆登记为军户,以后又陆续有一些汉族和其他各族人户被签入军户。签发汉军时,一般取中户。凡户出一人者,称为独军户,合二、三户出一人,则出丁男户为正军户,余为贴军户,共同资助出军者所需鞍马、器仗等物。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规定军户和站户 (在站赤服役人户)减半纳地税,豁免杂泛差役,后来改为免税粮4顷,称“赡军地”。军户应役由奥鲁办理。蒙古人出征时,其家口、辎重屯驻地,称为奥鲁。《蒙古秘史》译为“老小营”、“老营”。元朝发展为完善的奥鲁制度。蒙古军、探马赤军的军户,由隶属其所在地区千户、万户的奥鲁管理。管理汉军军户的奥鲁由管民官兼领。对新附军军户未设奥鲁。奥鲁的主要职责,一是从军户中签发丁男应役,对“死亡患难,有所存恤”;二是为起发当役者置备鞍马、器仗、盘缠等。元朝的防卫分宿卫和镇戍两大系统。宿卫军由怯薛军和侍卫亲军构成,其任务是怯薛军保留了成吉思汗始创的四怯薛轮番入侍的制度,常额在万人以上。侍卫亲军用于保卫京畿。至元末先后增置30余卫,卫设都指挥史或率史,隶属于枢密院。镇戍军的布局由蒙古军和探马赤军戍守靠近京畿的要地,华北、陕西、四川的蒙古军,探马赤军由各地区的都万户府(都元帅府)统领,隶属枢密院。南方以蒙古军、汉军,新附军共同驻戍,防御重点是临江沿淮地区,隶属于各行省。镇戍诸军,有警时由行枢密院统领,平时日常事务归行省,但调遣更防等重要军务则归属枢密院决定。

耶律楚材(1190—1244) 蒙古汗国成吉思汗、窝阔台汗时大臣。金元之际契丹人。字晋卿,号湛然居士。辽东丹王突欲八世孙,金尚书右丞耶律履之子。博极群书,旁通天文、地理、律历、术数及释老、医卜之说,下笔为文,如同早已写成者。原仕金,为开州同知、燕京行尚书省左右司员外郎。元太祖十三年(公元1218年),归附蒙古。1219年,随太祖西征,常晓以征伐、治国、安民的道理。1226年,蒙古军攻陷灵武(今宁夏灵武南),诸将争取子女金帛,楚材唯独收留书籍及大黄药材。不久士卒病疫,用大黄治愈近万人。禁止州郡官吏擅自征发杀戮,使贪暴之风稍得收敛。1229年,太宗即位。楚材建议“立仪制”、劝亲王察合台 (太宗兄)行君臣大礼。蒙古国朝廷尊属有拜礼,自此开始。奏立燕京等十路征收课税使,推行赋税制。建议颁行《便宜一十八事》,设立州郡长官,使军民分治;制定初步法令;反对改汉地为牧场。太宗三年(公元1231年)任中书令。从此事无巨细,太宗皆先同他商议。四年(公元1232年),太宗征金,楚材请制旗数百,发给降民,使归田里,全活甚众。楚材还劝阻太宗不要对汴梁实行屠城,保全了汴城人民的生命财产。又请派人入城、求孔子后、得五十一代孙元措,奏请袭封衍圣公。六年(公元1234年),登记中原民户,改变以丁为户的旧制,立以户定赋的方法。八年(公元1236年),奏置编修所于燕京,经籍所于平阳 (今山西临汾),由是文治之风兴起。楚材复请编印儒学典籍;请用儒术举士;儒人被俘为奴者,亦令就试,其主隐匿不送者死;贾人放高利贷,本利相等 问所欠

债务,官为代偿;统一度量衡;立钞法;定赋税和徭役制度;公布驿站制度;以五户丝岁赐制取代裂土分封。九年(公元1237年),以守成必用儒臣为由,建议开科取士,释放被俘为奴的儒者,加强文治。由是庶政略备,民稍苏息。楚材在太祖、太宗两朝任事近三十年,立国规模多由其赞襄。太宗死,皇后乃马真氏称制,宠信回回人奥都刺合蛮等,于是对楚材渐见疏远。信佛,多与僧人交往。著有《湛然居士文集》、《西游录》、《庚午元历》、《皇极经世义》等书。文宗至顺元年 (公元1330年),追封懿宁王。

中书省 官署名。元朝中央最高行政机关。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 忽必烈即位后,开始采用中原官制,设立中书省,又称都省,以总理全国政务。中书省最高长官中书令由皇太子兼任。实际长官为右丞相、左丞相,平章政事、右丞、左丞、参知政事等官员,总领省事,统率百司。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行政、军事、监察大权。并于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从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开始,中书省总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中书省有时与尚书省并设或改尚书省;有时撤尚书省,权力复归中书省。在统一全国过程中,各地区相继分立行中书省,总隶于中书省;山东、山西、河北及内蒙古部分地区,元朝称为“腹里” (内地的意思),则仍由中书省直接管辖。中国行省制始于元朝。明清用为地方区域之名,简称省。

宣政院 元代官署名。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和统辖吐蕃地区军政事务的中央机关。世祖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置总制院。命国师八思巴兼领,下设院使、同知、副使各级官吏。至元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改名宣政院。以帝师总领。长官为院使,下设同知、副使、佥院、同签、院判、参议等官。官属得自选用。地方置僧录司僧正等分理僧尼之政,隶于宣政院,武宗至大四年(公元1311年)撤销,凡僧人诉讼,悉归有司。文宗至顺二年(1331年)又于全国各地置广教总管府16所。惠宗元统二年(公元1334年)又撤销。“遇吐蕃有事则为分院往镇”,以决定吐蕃地方的机构设置、高级僧俗官员的任命等事宜,唯重大军事行动需与枢密院商议。仁宗延祐五年(公元1318年)曾置行宣政院于杭州,总管江浙僧政。宣政院所辖吐蕃之地分置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即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下设宣慰司、安抚司、招讨司、万户府等各级机构。院使以下各级重要官吏,均由宣政院荐举或帝师提名,僧俗并用,军民兼管。

札鲁忽赤 蒙古汗国和元朝的官名。蒙古语。汉译断事官。又译札鲁火赤、札鲁花赤、札鲁忽赤、札儿忽赤。《元史·百官志》:“国初未有官制,首置断事官,曰札鲁忽赤,会决庶务。凡诸王驸马投下蒙古、色目人等,应犯一切公事,及汉人奸盗诈伪、蛊毒厌魅、诱掠逃驱、轻重罪囚,及边远出征官吏、每岁从贺公司L如七四七冬诸事,悉掌之。”札鲁忽赤之长称也可札鲁忽赤,汉译大断事官。自太祖至世祖初年,也可札鲁忽赤位在百司三公之上,处于“丞相”地位。元朝建国后,政事归中书省。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设大宗正府后,设札鲁忽赤至40人左右,以诸王领其事,开始专主蒙古公事,兼理刑名;间或审理色目人、汉人、南人重囚。此时,札鲁忽赤之地位没有先前那样高。在诸王、贵戚、功臣分地内,也置断事官,管治本部百姓。中书省断事官(札鲁忽赤)掌刑狱,兼理钱谷。枢密院断事官掌处决军府狱讼。

达鲁花赤 蒙古汗国、元朝官名。蒙古语音译词。《蒙古秘史》释为镇守官。蒙古汗国始置。据记载,太祖“定西域诸城,置达鲁花赤监治之”。(《元史·太祖纪》)在中原、中亚、西南亚、东欧各主要地区、城镇、非蒙古军队皆置达鲁花赤监治,管民掌印,行总辖监治之职,为众官属之长。有元一代承用此制。必须由蒙古人或个别出身高贵的色目人担任路、府、州、县录事司及南方少数民族地区长官司的达鲁花赤。汉人不能任正官。军队中除蒙古军、蒙古探马赤军外,其他各族军队在元帅府、万户府、千户所皆设此职,以监军务。元朝的重要官署如宝钞库、运粮提举司以及各大寺院总管府、营缮司,皇室及各投下所属人匠总管府等官衙亦设此职。各投下达鲁花赤由各该诸王驸马以陪臣充任。元代达鲁花赤品秩最高为正二品,最低为正八品。

硕德八剌(1303—1323) 元朝皇帝。幼时从汉儒读经史。仁宗延祐七年(公元1320年)即帝位。1321年改元至治。以拜柱为左丞相,整顿朝政,命人编纂汇集了元世祖以来累朝律例2539条,为《大元通制》,于至治三年(公元1323年)颁布。行助役法。在位三年,于1323年8月在上都以西之南坡被铁木迭儿义子、御使大夫铁失等刺死。谥号格坚皇帝,庙号英宗。

围猎 蒙古游牧民的重要副业。蒙古大汗、诸王、贵族都喜欢围猎。围猎时所属牧民都得参加。秋冬有五六个月是蒙古牧民围猎的季节。当春天冰消春泛时,又用放鹰隼的办法捕捉水鸟和野兽,叫做“飞放”。捕猎期间,只吃猎获的野物。是对畜牧业生产的补充。唐麓岭以北和贝加尔湖地区森林中的百姓,主要以狩猎为生。他们制作“察纳”(滑雪板)代步,以皮带将“察纳”系于脚下,用木棍支撑,在雪上滑行,其速如飞,能在狩猎时追赶上野兽。草原上的狩猎,马是必备的乘骑。巴尔忽和乞儿吉思出产的鹰鹘很名贵,每个蒙古贵族都要驯养他以借围猎之助。元朝皇帝、诸王都有养鹰人,蒙古语名“昔宝赤”。养鹰的土屋名“鹰房”。蒙古大汗和诸王、贵族私属人户中另有猎户,散居于全国各州、县,总计4400多户。猎户按定额每年向皇室、王府交纳猎物和齿革羽毛。

古列延 蒙古语音译词,意为圈子或营。汉译“翼”。古代蒙古族牧民的集体游牧形式。由同族成员组成。驻屯时,称为阿寅勒的各个家庭列帐置车为环形,首领帐幕居中,象圆圈的中心点,这种形式叫古列延。规模大者达数百帐幕。随掠夺战争的加剧,游牧经济组织日趋军事化,古列延逐渐演变为军事经济合一的组织。从此,其组成和性质也发生变化,原借以维系的血缘纽带松弛,不同血缘的各族杂居一起,内部贫富差别和阶级分化日益加深。由于军事需要,规模益大,达千车千帐。蒙古游牧经济随着牧业发展,牲畜增加,个体家庭单独活动能力提高.这种集体经济逐渐被个体游牧的阿寅勒取代,古列延逐渐解体,其残余被军事组织形式保留下来,称“翼”。

阿寅勒 蒙古语音译词。古代蒙古族个体经营畜群的方式。自十世纪以来,古列延这种共同经营畜群的方式逐渐演变成军事组织的方式。畜牧业经济的发展,交换的发达,生产关系也随之而发生变化,原始的氏族共同占有关系变成私有制,其占有形式便是个体牧户经营畜牧业的阿寅勒方式。阿寅勒是由子女继承父母的财产为基础的私有经济。根据《蒙古秘史》记载,阿寅勒在成吉思汗十二世祖脱罗豁勒真时代(约九世纪后半叶)就已产生。脱罗豁勒真家里有一名家奴后生,两匹骗马。从此个体家庭阿寅勒逐渐发展成为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

站赤 元朝驿传的名称。蒙古语音译词,意为掌驿站者。元代文献中,通常指驿站或站官。驿站的作用在于“通达边情,布宣号令”;其交通工具,“陆则以马以牛,或以驴,或以车,而水则以舟”。(《元史·兵志》)成吉思汗时,仿效中原的驿传制度,开始在境内设立驿站。太宗初年由诸千户出站户、马夫,负责供来往使臣等食宿及交通工具等。世祖至元七年 (公元1270年)设诸站都统领使司执掌;后相继隶属通政院和中书兵部。元朝建立后,全国各地设有驿站1500多处,其中包括少数水站,在辽东还有狗站。与驿站相辅而行者有急递铺,每10里、15里或20里设一急递铺,其任务主要是传送朝廷、郡县的文书。驿路北至吉利吉思、东北至奴儿干,东连高丽,南接安南,缅国,西南至乌思藏、大理,西通钦察、伊利二汗国。可谓“星罗棋布,脉络相通”。漠北和漠南设有蒙古站赤(又称达达站)。大站置驿令,小站置提领,交通枢纽之地置脱脱禾孙以检查乘驿人员。各地驿站由路或散府、散州长官提调。分领五至七百或二三千站户。驿传玺书谓之铺马圣旨,遇军务之急,则以金字、银字圆符为信。乘驿者的饮食亦有分例。元初隶属兵部。世祖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立通政院,专掌驿站。至大四年至延祐七年(公元1311—1320年),汉地驿站由兵部兼掌。

哈剌抽 蒙古语音译词,意为平民、下民。古代蒙古社会的牧民群众。在贫富差别和阶级分化基础上形成的游牧业基本群众。拥有牲畜、帐幕、工具等少量私有财产。有一定人身自由。但受那颜阶级统治。哈剌抽除为本部落贵族服役外,尚须为宗主部落贵族当差。平时缴纳税物,战时要自备马匹、武器服军役。到十三世纪,已经没有不属于任何领主的哈剌抽和牧地。从此蒙古各部落的哈剌抽已丧失自由,成为各级那颜私属依附民。元朝的法令也一再声称,牧民 (哈剌抽)不得“擅离所部,违者斩”。由于每个哈剌抽都被固定在各个领地,因而也与领主建立了人身依附关系。太宗时期,哈剌抽要向国家缴纳实物税,即牲畜按百分之一输纳。此外,哈剌抽还要向领主供食用羊和饮用的马乳。哈剌抽在社会上处于无权和受歧视的地位。战争取胜时只可分享少量战利品。

孛斡勒 蒙古语音译词。古代蒙古社会的奴隶。汉译奴婢。辽、金、蒙古、元时期蒙古社会中的一种隶属人口。主要来源于战俘,也有因贫困、犯罪沦为奴隶者。《蒙古秘史》称“门限的奴婢”,意谓隶属于各个家庭父权家长,世代作孛斡勒。孛斡勒社会地位最低,没有人身自由。“奴婢男女止可互相婚嫁,例不许聘娶良家”;(《南村辍耕录》)不忠于其主,可以任意杀戮,以至充当殉葬品。“诸主奸奴隶者,不坐”。(《元史·刑法志》)孛斡勒有家室妻孥,亦有少量财产。在古代蒙古社会中,被视为主人家庭中低等成员,故常称“弟”。当代史学界对孛斡勒的性质看法不一:一说为家庭奴隶,一说为游牧社会的生产奴隶,一说为农奴式的隶属人口。

那颜 蒙古语音译词。汉译官人。古代蒙古社会的贵族。蒙古诸部统一前,部落之长号那颜;蒙古汗国建立后,万户长、千户长等亦号那颜。后逐渐成为蒙古汗国贵族的通称。在社会上居于特殊地位。享有各种各样的荣誉称号(如“把阿秃儿”、“薛禅”、“蔑儿干”、“孛阔”、“必勒格”等)。在政治上,享有种种特权,“众达达百姓”由他们管理,能随意处分其财产,且得处分其身体。在经济上,除拥有众多的畜群,占用水草丰美的牧场外,都有为数不等的牧人和奴隶为其放牧、服役,占有这些人的劳动,对其进行剥削和奴役。在军事上,在其周围聚集一批被称之为那可儿(伴当、亲兵)的勇士等为其效劳,并借此巩固和加强统治地位,进行掠夺战争。

元朝内蒙古地区的畜牧业 蒙古汗国建立以后,大贵族的领地由大汗指定和确认,而大贵族又有权逐级往下指定牧场,防止争夺牧地,有利于畜牧业生产的发展。国家政权还采取一些促进畜牧业生产发展的措施。例如,在缺水的地方打井,颁布严格的禁令,不准在草生时掘地,不准遗火烧毁牧场。蒙古牧民还从被征服的游牧民族那里学到了新的生产技术。例如,从西夏人那里学会了驯养骆驼的技术,从钦察人那里学会了制黑马奶酒和提高畜牧管理的技术。元朝,蒙古族人口在增长。成吉思汗统一漠北后,从出兵的数字估计,人口远低于100万。元世祖至元末年,由于西北诸王叛乱,从漠北流亡云、朔间 (今雁北地区)的人口就有70余万。武宗初年,从西北叛王各部归附的又有86万。岭北行省的总人口可能要大大超过此数。人口增加了,牧民放牧的牲畜数也相应增加。泰定元年(1324年),中书省确定区别蒙古牧民穷富的标准:凡马、骆驼不够20匹,羊不够50只的,算是穷困。可见十三至十四世纪牲畜总头数和各个牧户平均拥有的牲畜头数都比十二世纪有显著的增长。蒙古大汗、诸王和贵族的大畜群所有制得到了更大的发展。他们从战争中掠夺了大量牲畜,又向所属牧民征收贡赋,收买和没收所谓无主牲畜,使大量牲畜集中到他们的牧场上来。元朝有官牧场14处,“自上都、大都,以至玉你伯牙、折连怯呆儿,周回万里,无非牧地”。(《元史·兵志·马政》)官牧场条件最优越。政府除指定某些地区给官牧场牲畜缴纳饲马的刍粮和饲草,还发行盐券向农民换取秆草。元朝畜牧业的需要促进了华北地区牧草种植业的发展。由于官牧场牲畜极多,牧人的分工也更为专业化。从事放牧的有羯羊倌、山羊倌、羊倌、骡马倌、骗马倌、一岁马驹倌、马倌等名目。大规模的分群放牧,有利于畜牧业的发展。仅就残存的少数记载看,在皇室的某个牧场上,官有母羊达30万头。(《大元马政记》)弘吉剌部一个陪臣“马牛羊累巨万”。(揭傒斯《竹温台碑》)可见当时大畜群所有制的巨大规模。上述数字尽管不完全,但可反映出元代畜牧业生产的发展情况。

元朝内蒙古地区的农业 十二世纪时,漠北几乎没有农业。成吉思汗建国后,曾经令镇海屯田于阿鲁欢。一些地区也种植一些耐寒的糜、麦之类谷物。金朝末年,由于经过长期战争,北方广大地区包括内蒙古地区社会经济残破不堪,农业生产衰落。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后采取了一系列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如建立管理农业的机构一劝农司、司农司、大司农司,指导、督促各地的农业生产,并以“户口增,田野辟”作为考课官吏的主要标准;编辑《农桑辑要》,推广先进生产技术;保护劳动力和耕地,限制抑良为奴,禁止占民田为牧地;招集逃亡,鼓励垦荒;军民屯田;减免租税,设置粮仓、常平仓,赈济灾民,储备种子;兴修水利等。从而北方农业生产得以恢复和发展。为了供应驻屯军队的需要,政府陆续发动在许多地方屯田,农业更加稳定地发展起来。忽必烈为防御西北诸王的叛乱,在称海、五条河、谦谦州等战略要地驻军,并从事屯种以给军饷。结果,漠北一些地区成了产粮基地,改变了漠北基本上仅是单一畜牧经济的局面。和林成为岭北行省一大屯田中心。到武宗时,称海屯田年收粮20万斛。漠南地区原有农业也得到发展。弘吉剌部的达里诺尔,“人烟聚落,以耕钓为业”。弘吉剌驻地应昌府,每年可籴储粮食近1万石。被列入全国120余处屯田之一。砂井、净州境内的汪古人多从事农业,称之为“种田白达达”。亦集乃路的黑水河流域,土著的唐兀人也从事农业。汉族士兵和唐兀人在亦集乃开渠辟地,扩大耕地9000余亩。兀剌海路也有种田人。元朝中期以后,由于政治腐败,地主阶级剥削加重,加上水旱灾荒频繁,农业生产呈现出停滞与衰敝。

元朝内蒙古地区的商业 由于畜牧业、农业、手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统一的货币在全国流通,元朝内蒙古地区的商业也很发达。元朝政府鼓励通商,不断减轻商税。民间贸易商税,一般为三十取一。世祖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上都商税为六十取一。内地商人到上都经商,政府还给予免税待遇。从而吸引了中原、中亚以及欧洲的商人。上都商业因此非常繁荣。贵族、官吏和寺院依靠特权也从事经商活动,色目商人资金雄厚,善于经营,多成为大商贾。他们发放高利贷,叫“斡脱钱”。和林城内有各族商人聚集的回回街,生殖殷富等同内地。汪古部领土内的天山县和集宁县有互市的榷场,丰州城 (今呼和浩特市东郊白塔) 内有麻市巷、牛市巷和酪巷。汪古部有个田姓回鹘商人,“往来于山东、河北。”(《蒙鞑备录》)是个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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