羔羊25天会吃草了吗(每到羊群产羔的季节)

远方的客人

丁颜

在临潭古镇最多最多的就是羊群。羊群在汽车往来的街道上早出晚归,多得像七月绽放在枝头的花朵,挤挤挨挨。好在镇外是草原,浩瀚无边的草原,有千万个进口和千万个出口,让羊群早进晚出,也让镇上的人富裕安康。

每年到羊群产羔的季节,大群的兽医就会在镇外的草原上出现,搭起的无数白色帐篷似朵朵蘑菇。大风一刮,帐篷门帘激动着,上面斗大的“兽医”二字变了形,也旧,像是从一千多年前的墓穴里发掘出来的。兽医们在帐篷里半仰半卧地休息,或将羊毛毯蒙在头上取暖,炉火煮茶,像是一次户外旅行那样,将用过的空瓶子、啃过的肉骨头、吃剩的面条、抽过的香烟盒子以及破塑料袋子、脏袜子、旧报纸、烂牙刷缸子扔得到处都是,还到处拉屎拉尿。但在天黑之前,他们又会将它们都收集起来焚烧,烧成一堆臭烘烘的灰烬,被夜晚的大风一刮,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但镇上经验老到的老人们还是不放心,开始细意叮嘱成天喜欢到处乱跑的小孩子:远方的客人们来了,你们不要再跑到镇外去玩儿,不然起大风的时候,他们焚烧过的屎尿渣子会飞进你们的鼻子和嘴巴里面。

而孩子们偏不听,偏要到草原上去玩儿。因为这些兽医,一见到从镇子里出来的小孩,就一个个哼着小调从帐篷里出来,要么给糖,要么给跳舞,让孩子们快乐得像去海边遇到了美人鱼。

诺尔胡赛尼是这些兽医中的一个,但他和别的兽医不同,他很安静,常常昂着头,像一棵自崖壁横长出来的树杈,久经风尘,早已参透世情。后来才知道他是一名兽医,但他曾身不由己给人看过病,在一个镇医院里面。这样看来他不应该是一个兽医,他只是凑巧跟一群兽医长途跋涉到了这里而已。

有一天黄昏微凉,已经完全沉静下来的草原,极目不见尽头。我和诺尔胡赛尼一起坐在他的帐篷外面,各有所思。突然我心血来潮就问他:“一个给人看过病抓过药的兽医是真正的兽医吗?”诺尔胡赛尼转过头,一张脸轮廓分明,一双眼睛风清月朗,笑了笑,说:“当然是了,我不但是一名兽医,我还是一个读完所有兽医专业书的兽医。”

我兴致奇高,又问:“那你为什么不去看看那些待产的母羊?”

“因为我要织地毯。”

“织地毯?”

诺尔胡赛尼用手指了指天边晃荡不定的晚霞说:“我能织出比晚霞还要美丽的波斯地毯。”

他能织出比晚霞还要美丽的波斯地毯,比晚霞还要美丽。他如此自信地说。

临潭古镇最长最宽的一条街叫西大街,从第一个街口跑到最后一个街口,再往前走几步,就是野茫茫的草原,和草原上的诺尔胡赛尼。一般他都会搬一张躺椅,坐在帐篷外面,闭着眼睛晒太阳,偶尔戴一顶防日光的圆帽,洗剪下来的羊毛。作为一名从远方来的兽医,他最擅长的工作竟然不是给羊看病,而是用洗好的羊毛做风格独特、花纹繁复的波斯地毯。

他的地毯色彩缤纷、图案各异,且散发着迷幻的香气。他说他现在最大的梦想是做一个骑手,骑世界上走得最慢的马,走没人走过的路,观察更远处的草原以及草原外无数的陌生古镇,然后将它们织进他的地毯里面。

我从外婆家出来,从第一个街口出发,忽略掉中间的广告牌、红绿灯、各类橱窗,跑到西门桥,再从西门桥出发,跑过很多个与第一个街口一样装腔作势的街口,跑到镇子外面,就看见了诺尔胡赛尼。他穿着一件非常干净的白色细麻衬衫,正低着头将晒干的羊毛卷成纺线,再将眼睛凑近纺线,细看有没有杂质,然后再将纺线稀松地放进不同颜色的染桶里面染色。我顺着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染桶,往诺尔胡赛尼身边走去。我看见他使用的染料有果皮、树根、核桃皮、石榴皮,都是天然的。最后,他将染好的纺线放在阳光下晒,活脱脱一个艺术家的模样。后来他终于发现了我,转过头直盯着我;与此同时,我也像他盯我那样一直盯着他,有点坚持不住了,眼睛泛酸,眼泪都快要出来了。终于在我想放弃的前一秒,诺尔胡赛尼突然像回神了一样,收回了目光,说:“你的这双眼睛跟一个人的太像了,可惜那个人已经死了,听说刚死没几天。”

我一听,眼泪就出来了,给人造成的错觉是我的眼睛背后好像真隐藏了什么秘密。还没等我擦掉眼泪,诺尔胡赛尼又问我:“你是来买我织的地毯的吗?”

他说:“你可以先看一看,或者踩在上面试试。”

他这样说,就停下来,将手套也脱下来,再将汗湿的手在围裙上揩两下,走进帐篷抱出一卷地毯,满脸笑容地将它在草地上滚开,说:“你踩在上面试一试,我的地毯不但细腻美观,还有其他普通地毯无法企及的一个魅力,那就是没有两张地毯是完全一样的。”

如他所言,我踩在他平滑且柔软的地毯上,感受到了它的魅力。地毯上的树快速地发芽长出来,开枝散叶,越长越大,想去撕裂天空,但是太远了,只戳破几个小洞,透出天外的光亮,像无数的星星,照亮了花朵,照亮了山谷,照亮了清凉泉水、房屋、道路,还照亮了我的眼睛。我从没见过这么明亮奢侈的光亮,这么色彩斑斓的世界,满目芬芳,处处是奇妙的乐章。

跟他熟悉了以后,我就常常跑去他那里,试踩他各式各样的地毯,无数新天新地在我面前逐一展开。我满足地向诺尔胡赛尼一笑,但我说:“我是不会买你地毯的。”

诺尔胡赛尼望望我,没说话。

我说:“我是没长大的小孩子,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我怕他不信,还将所有的口袋翻过来给他看。但诺尔胡赛尼非常慷慨,说:“你只管踩上去试好了,试是不要钱的。”

草原上的天气变幻无常,忽然下起了一场急雨。兽医们喧嚣、原始、率直的歌声停了。兽医们驻扎的地方,一地的垃圾被雨浸过,收集起来,湿湿黏黏一大堆,更脏更烂更不堪。他们就挖了个坑埋了,还是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我长时间和诺尔胡赛尼一起坐在他的帐篷门口,或者聊天,或者托着腮看草原。太绿了,无数的羊一只一只像是信手撒在绿豆糕上的白芝麻。

我习惯性地问诺尔胡赛尼:“为什么你不去看看那些待产的母羊?”他只淡淡地微笑,然后反问我:“为什么你不去读书?”

雨后的空气清明如洗,我一言不发,但诺尔胡赛尼说得没错,以我现在的年纪,我应该是在学校读书,但我没有,没去读书也是有原因的。

炎热的夏天中午,头上抹着发蜡的语文老师正在讲台上讲“牛头马面”,是的,就是在讲这个词语,这是一个比神气硬朗的头发更会引人发笑的词语。在混合着臭脚气味儿的教室里面,其他同学都在记平时没用、考试也许有用的笔记,只有我一个人在拼尽全力压制快要漫溢出来的笑,终于还是无法压制地笑了出来,发出了冒失的声音。老师提醒了我几次,可是每次抬头看见老师的脸,我又笑,弄得老师几乎无法上课。

老师吁一口气,叫我站起来,然后说:“学词语时头脑要冷静,不能热血沸腾。如果热血沸腾的话,就麻烦了。”

我说:“我没有热血沸腾。”

老师问:“那你莫名其妙在笑什么?”

我说:“在笑牛头马面。”

“牛头马面有什么好笑的?”

我没有回答,只含糊地笑着,然而老师不容许任何一个人含糊地笑过去,非要我讲清楚,那我只好讲了,我说:“因为我突然开始想象,想象老师你一会儿顶着牛头在上课,一会儿蒙着马面在上课。”

老师听完就生气了,气得脸色泛白,说我是在笑他,让我给他道歉。我哪里是在笑他,是我的想象让我笑出了声,我不觉得想象有什么不对,所以我坚决不道歉。不道歉的最终结果就是我被学校给开除了。

我变成了一个再也不用去读书的人,这让我有点开心又有点烦。开心的是我终于跟我所羡慕的傻穆罕曼一样了;烦的是我之前一直很羡慕傻穆罕曼那样的生活,现在我一点都不羡慕了。

临潭古镇悠长的历史就像一条长长的绦虫寄生在每个人的肚子里面,迫使每个人活得规规矩矩。但傻穆罕曼除外,他没有绦虫,也从不受绦虫的干扰。他活得非常自由,不用上学,不用读书,无拘无束,没有任何负担。他每日头顶脏兮兮的无檐小圆帽,圆帽周边头发凌乱翻卷出来,像一层薄薄的残云,遮住他的脸。他的脸又大又圆,像个神秘而蜡黄的月亮。他的衣服穿得长一层短一层,衣服边缘摇曳着破烂而夸张的流苏。他背一个破背篼,穿一双破凉鞋,拄一根锈迹斑斑的螺纹钢筋,随时随地从古镇的任何一个巷道里面出现。母羊和公羊交配产了羊羔,羊羔长大又产母羊和公羊,羊粪在地上铺了一层又一层,在它们被车碾烂、被人踩扁之前傻穆罕曼总会及时将它们拾起来,装进背篼里面。他为拾羊粪,走在羊群漫过的各种道路上,脑袋像个魔方转来转去。他就这样将自己转成了临潭古镇上的名人,从西大街第一个街口到最后一个街口,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让那些渴望成名而成不了名的人羡慕得要死。但是今年夏天他死了,傻穆罕曼死了。

为什么突然会说起这件事呢?大概有两个原因,一是临潭古镇最近紧随兽医之后来了一位新的镇长,新官上任三把火,听说新镇长的第一把火就是要彻查傻穆罕曼是怎么死的。

另一个原因是我不止一次觉得傻穆罕曼跟镇外的兽医们是一伙的:傻穆罕曼拾羊粪,保持街道干净;兽医们收集垃圾,保护草原环境。他们说不定都是环保主义者,甚至还可能属于同一个协会,于是我问诺尔胡赛尼:“你认识傻穆罕曼吗?”

“穆罕曼?”专心编织地毯的诺尔胡赛尼,突然回头看向我,说,“不认识,为什么要在好好的名字前面加一个傻字,很傻吗?”

“不知道,反正大家都这么叫他,而且他也挺特别的,跟大家都不一样。”

诺尔胡赛尼看了一下地毯的正面,又走过去看地毯的反面,并顺手剪掉了两个线头,说:“如果这样的话,那我就应该叫作傻诺尔胡赛尼。”“诺……什么赛尼?”“诺尔胡赛尼。”

“你叫诺尔胡赛尼?”“是啊。”

“这么绕口的名字,像是吃了迷幻药才给起出来的。”我笑他的名字,笑完问他,“是不是有什么特殊含义?”

他瞥我一眼,说:“名字,就一个标记而已,能有什么特殊含义?”

想想好像也就是这样的,每一个人一身赤裸来到世界,坦露在世人面前,没有任何防备,也没有任何标记。被剪断的脐带伤口是我们的第一个标记,名字是我们的第二个标记,以后标记越来越多,越来越多,一个贴满标记的壳将我们包裹在里面,湿黏黏,像鼻涕口涎一样,糊我们半脸,打不碎,洗不净,日子久了,也分不清哪个标记是真的、哪个标记是假的。就比如说拾羊粪的傻穆罕曼,他的第一个标记已经缩进了肚脐眼;第二个标记是穆罕曼;第三个标记可能是傻,也可能是拾羊粪的。而关于傻这一标记,细究起来可能还是假的,因为他一点都不傻。我们找他玩时,他曾说:“我一直觉得跟人相处很麻烦,所以我宁愿跟羊粪相处,也不愿跟人相处。”还说:“如果地球没有重力,大便就会从嘴里出来。”你看他能说出这样的话,是不是很像一个独自生活在遥远月球上的思想家,隔着距离,将地球上的人和重力都考虑得清清楚楚?

LIU Wen-bao, REN Dong-yan, TAO Feng, CHEN Guo-liang

再比如从远方来的客人诺尔胡赛尼,他是诺尔胡赛尼,是远方的客人,是兽医,他还是一个出色的地毯编织工,完全可以跟萨法维王朝最著名的地毯编织工匠相媲美。但我没有将自己的想法告诉诺尔胡赛尼。因为作为临潭古镇的居民,我早已被镇子内的人严厉警告,别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一个异乡人,别给自己找麻烦。

诺尔胡赛尼也不再跟我说话,只低头继续编织地毯。我目光四下搜寻,除了羊群就是草地,单调得像一个刚蒸熟的白芝麻绿豆糕。我忍不住又问诺尔胡赛尼:“你为什么不去给那些羊看病?”

诺尔胡赛尼说:“我正在编织地毯。”

我看着地毯上奇怪的图案问:“你编织的这是什么?”

“树根。”

“有这么奇怪的树根吗?”

“是三千年都不会腐烂的树根。”

我惊讶地张大了嘴巴:“三千年都不会腐烂?”

诺尔胡赛尼说:“我要在地毯上编织一棵扎根于大漠深处的胡杨。”

“胡杨有什么好编织的?”

“经历酷暑严寒,尝尽盐碱焦旱,依然屹立于风沙之巅,是一种精神。”

我见诺尔胡赛尼形容得太过于真诚,忍不住大笑起来。清脆的笑声传得老远,惊动了我墓里的妈妈,她伸了一个懒腰,说:“呀,你又来扰我清梦。”我心里的那些星星听见了,鬼火般闪了一下,又暗了下去。

在见到诺尔胡赛尼之前我跟我的妈妈生活在一起。我们住在一个很旧的房间里面,墙壁没墙纸,地板凹凸不平,天花板长霉。我从很早以前就一直蓬头散发,往返于家与学校之间。我妈妈从很早以前就一直在写小说,每次写不下去的时候,她就会痛苦,会恶心,会呕吐。每次她都将自己吐得四肢乏力、面孔呆滞,而那些呕吐物是她叙述的源泉,是她小说的生长土壤,而对这一切我已经完全习惯了。但我没想到的是,她最后一次吐完竟死了。在我见到诺尔胡赛尼之前她刚刚死去,顶着一个作家的头衔,呕吐完所有的痛苦和恶心,优雅而又有尊严地死去,不像傻穆罕曼那样被一只有粗壮弯角的公羊开膛破肚,血肉模糊。

在妈妈死去的那个夜晚,一颗闪亮的星星从我们家窗口滑了过去,一瞬间我像是在最平凡的黑暗中发现了最耀眼的光,我心狂跳,转过头十分激动地跟妈妈说:“一颗好亮的星。”但妈妈呆滞而平静地望着我,望了半天,然后闭上眼睛,死了。再然后我就感觉,我心里也是有星星的,那些星星全都失去了光芒,包括刚滑过去的那一颗,全都变成了坚硬而混乱的石头,沉甸甸的,压得我全身痛得像在拆散重组,又很不幸丢了螺丝钉。

还好我妈妈的母亲,也就是我的外婆来了。她给我妈妈举办了葬礼,并将我接了过去。外婆是个寂静的老人,十分和蔼可亲。外婆家的庭院大门大得吓人,每个有太阳的早晨,阳光都会透过彩色的玻璃门洒进庭院,投射出七彩的光。外婆家富得流油,使我过上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定生活。这使跟着妈妈过惯了穷生活的我心里产生了两种相互抵触的愿望:我想待在外婆家享受安定的生活,同时我又想出去。我很努力地,将全副精神寄托在这两个愿望上面,内中的纠结,从深渊被抛到九霄,又竖直掉下来,像一枚掷地有声的硬币,替我做了决定。于是我从外婆家跑出来,从西大街第一个街口跑到最后一个街口,再往前走几步,就看见了诺尔胡赛尼。

踩在诺尔胡赛尼编织的地毯上,我就看见了无数个色彩缤纷、满目芬芳的世界,同时也唤醒了我内心的不安与愧疚。

我常常是个分不清主次轻重的人。我没有参加我妈妈的葬礼。我本来想找一件像样的衣服,穿去她的葬礼,但家里太穷了,根本就找不出一件像样的衣服,最后没有办法,我将我的校服用墨水泼黑,穿去送葬,但葬礼已经结束了,荒凉的墓园里,只剩下一座新起的坟墓和一场未下完的秋雨。仪表和行为上都有些失体面的我,就站在那座新坟前,被雨淋得像只掉进沸水里煮脱了毛的黑乌鸦。这件事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只对诺尔胡赛尼说了。他问我:“一个写小说的怎么会穷成这个样子?”

我说:“一个写小说的真的就穷成了这个样子。”

“怎么会呢?”

“怎么不会!”

他说:“写小说不但有稿费还有广告费,钱多着呢。”

我说:“我知道稿费,有时都不够我们吃喝,但广告费是什么?”

他疑惑地看了我半天才说:“就是广告商给的钱。小说中的人物吃什么牌子的馍馍,喝什么牌子的矿泉水,去什么地方旅行,蹲什么牌子的马桶,看哪个频道的节目,这些按着广告商的要求写了,广告商就会给广告费。”

“那不就成了广告商让写什么就得写什么吗?”竟还有人这样写小说,我顿然感到悲哀。但诺尔胡赛尼说这是一种合作,互惠互利,两全其美。

“我妈妈倔得很,她写小说甚至连形容词和副词都不用。”

我妈妈写小说,我耳濡目染,知道其路数。

诺尔胡赛尼一脸好奇,问:“你妈妈是谁?”

我不会告诉他我妈妈是谁。作为临潭古镇的居民,我同样被镇子内的人严厉警告,别将自己家里的事告诉一个异乡人,别给大家找麻烦。

一说到妈妈,我总觉得愧疚。我妈妈去世后我为了哭出眼泪,就努力地找一些悲伤的情绪,但是它们却像出埃及记那样越过红海,早已经到达西奈的旷野。于是我只是坐在诺尔胡赛尼的身边,坐在广大到相忘的草地间,双眼干涩地望着前方。

妈妈去世我为什么哭不出来呢?这得从妈妈生下我说起。我一生下来就没有父亲。我像一只草履虫一样来势汹涌,身不由己地从妈妈身体里面分裂出来。全镇子的人都不欢迎我,因为他们不知道妈妈是何时结婚的,也不知道是怎么怀孕的,更要命的是,从我的脸上也看不出另一个人的轮廓特征。外婆数百次问妈妈,我到底是谁的孩子。妈妈很倔强,就是不说。外婆气得牙关颤抖,说:“算了,我不管你了,你自己爱怎样怎样。”妈妈也很生气,说:“谁要你管,我死了都不要你管。”一气之下,还从外婆的家里搬出来住。外婆跟我说这些的时候,似触到了一根悲伤的神经,剧烈地哭,剧烈地颤抖:“多么倔的孩子呀,出生在殷实的家庭,受过高等教育,最后将自己给倔死了。”

我因为妈妈的倔强而获得了生命,又因为妈妈的绝口不提,活得像一只悲剧的草履虫。

而诺尔胡赛尼认为我哭不出来是因为我悲伤的情绪像出埃及记那样越过红海,早已经到达了西奈的旷野。他说:“这是真的,我编织过很多地毯,我知道从红海到西奈的旷野到底有多干旱,干旱得嘴里都冒烟了,还有什么眼泪能流下来?”

我看着他,他脑袋后面是绿茵茵的草地,一阵风过去,似波涛汹涌。更远的地方,秃鹫通体黑褐色,头裸出来啄食一堆骨头。我恶心得想吐,一口酸水已经泛了上来。一恶心就想吐是我妈妈的特征,此时我却有这种症状,像复制过来的一样。

之后,我将那一口酸水吐了出来,我说:“你看,诺尔胡赛尼,我不是因为干旱缺水而哭不出来的,我是真的哭不出来。”

诺尔胡赛尼的眼睛像一块儿温热的豌豆黄,带着淡淡的甜,将我自头顶至脚跟扫一遍,然后又抬起手臂,短暂地试探之后,伸手摸了摸我的头,说:“你跟我年轻时认识的一个姑娘真的太像,我这次来这里就是想跟她好好告个别,可惜已经没有机会了。”

“为什么会没有机会?”

“因为她已经死了。”

草原上刮着令人发愁的秋风,而我像小偷一样,从诺尔胡赛尼错综复杂的眼神里面偷窥到了他不为人知的遗憾和怀念。

傻穆罕曼的尸体就是在临潭古镇外的一片草地上被发现的,一时整个临潭古镇像通了电的空气炸锅,人们心中沉睡多日的种子,噼噼啪啪全炸成了爆米花儿,香甜的滋味唤醒了每一个居民的记忆——拾羊粪的傻穆罕曼是被一只有粗壮羊角的公羊抵死在西门桥栏杆上的。

我没有见到被公羊抵死的傻穆罕曼,却从各路绘声绘色的流言中得知,一开始傻穆罕曼只是被一群羊拥到了桥面上,于是他提起螺纹钢筋驱逐羊群,他说:“走开,都走开,不走我就宰了你们!”

可是为什么呢,桥头修鞋的人、卖菜卖水果卖豆腐的人,甚至放桥头很久的锥形警示桩都没有被羊群拥到桥面上,唯独傻穆罕曼就被羊群拥到了桥面上?镇上的人说那是因为傻穆罕曼离得近呀,他就跟在羊群后面拾羊粪,羊一回头,强悍如军队,傻穆罕曼就被拥到了桥面上。羊群里有一只公羊可能吃了草原上的致幻菌菇,天不怕地不怕,更不怕傻穆罕曼与它对战。它蓄势待发,冲过去一角,就将惊恐而慌乱的傻穆罕曼抵死在了桥栏杆上,而且公羊的角又弯又尖锐,被傻穆罕曼七长八短的衣服缠住,一次次撕扯掏挖,内里肠子比拉面还长,越扯越长,全扯出来与衣服纠缠在一起,血肉模糊。

有人又问,可是羊群为什么会突然回头呢?

因为吃了致幻菌菇啊,晕头转向,迷糊乱闯。

……

反正不管什么人提出什么样的疑问,总有人根据荒谬的逻辑给出合理的答案。

而诺尔胡赛尼显然对夏天发生的事一无所知。当我问起那具被他发现的尸体时,他正在给羊毛染色。他忽然怔住了,思绪飘忽至很远,一下子收不回来的样子。

我又问:“尸体不是你发现的吗?”

诺尔胡赛尼说:“是我发现的呀,但我不认识他,我不知道他是谁。”

“那你是怎么发现的,尸体究竟是什么模样?”

“我去剪羊毛的时候,发现草丛里有一条领带,凌乱地挂在一个脖子上。扒开草丛就看见躺着一个死人,蓬头垢面,里外带伤,手上脚上全是羊粪,散发着刺鼻的腐烂气味。”

没有父母的孩子就像床边香炉里缭绕萦回的青烟,永远飘在追寻的路上,永远慢人一步。因此,当我听到傻穆罕曼的尸体被发现的消息并及时赶往草原时,这具尸体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又一次错过了傻穆罕曼死后的场面。我觉得我现在差不多已经忘记了他的面容了。

也许人死时间久了,其他人大概也会遗忘掉死者的面容,这是正常的。但同一个人怎么会有前后两种不同的死法?怎么可能?临潭古镇的居民,满腹疑团,议论不休。最后因为某些我并不知道的原因,所有人又口径统一,都相信远方的客人诺尔胡赛尼去剪羊毛时发现的尸体就是傻穆罕曼。那么,在那个炎热的夏日午后,被公羊抵死在西门桥栏杆上的男人是谁?由于已经统一了口径,就议论得更厉害了,但也不能大声地讨论,所以从西大街第一个街口到最后一个街口,一路走下去,全是纷乱的窃窃私语——那个被公羊抵死在桥栏杆上的男人是谁?傻穆罕曼到底是怎么死的?

“傻穆罕曼其实就是被最早发现尸体的那个兽医杀死的,兽医们最喜欢贼喊捉贼了。”突然之间,这样一个来历不明且毫无根据的消息,像一条细细的蛇,冷不防钻进临潭古镇每一个居民的脑袋里,盘旋游走,骚动异常。

而更让居民们骚动的是,我们新上任没几天的镇长已经走了好多天了。原因是镇长要彻查夏天傻穆罕曼为什么被公羊抵死在西门桥栏杆上,是谁家的羊,要还傻穆罕曼一个公道,但是全镇的人为了免受说不清的牵连可能带来的麻烦,就都各寻借口,避而不谈,那只公羊好像也已经被人宰杀吃掉好长一段时间了。镇长即使有三头六臂,也经不起这样的五敷七衍,锐气和耐心终于消耗殆尽,走了,听说走的时候失望至极,连辞职报告都没写。

我心中生出一种说不清的慌乱和惆怅,匆忙跑到草原上,气喘吁吁地将这些坊间流言全说给诺尔胡赛尼听。我说:“你知道吗,他们都认为是你杀了傻穆罕曼。”诺尔胡赛尼正低头编织,地毯上是一条宛转延伸的蓝色河流,河水快要干枯了,河里的水草和游鱼好像也都知道了,都敷衍而怅惘地苟活着。我又说:“他们都认为是你杀了傻穆罕曼。”诺尔胡赛尼停下手中的编织,抬起头,脸上是月朗风清的微笑,问我:“你认为呢?”

就这一问,我心中被流言绷紧的那根弦,那根一碰就嗡嗡荡出声音的弦,突然就松弛了下来,我也笑了。

诺尔胡赛尼继续低头编织,织完了河流,将一些野花野草织在了河边,又抓过来一把带着孢子的风织在了井台上,一会儿工夫井台上就长满了菌菇。我问他:“你织的这是哪里?”

“临潭古镇。”

“临潭古镇河里的水早就干枯了,河边没有这样的花朵。另外街道上没有马,也没有骑马满街晃悠的人。还有这里,这里既没有水井,也没有井台,更没有这些奇奇怪怪的菌菇。”我指着地毯上的图案问诺尔胡赛尼,“你到底有没有去过临潭古镇?”

诺尔胡赛尼笑了,说他编织的是以前的临潭古镇。

我也笑了。他真的是太不了解临潭古镇了。临潭古镇的居民世代生活在这里,用行动和智慧打了一堵隐形的围墙或是一口井,里面的人不出去,也拒绝外面的人进来,偶尔离经叛道出去的人会被他们迅速遗忘。外面的世界丰富多彩、宽广无比,而他们只相互之间嫁娶往来,悠长的岁月将他们的血缘,像擀羊毛毡一样,错综复杂地擀在一起,难分难离。同时他们自己也对这种血缘关系有着谜一样的情思,他们将全部的智慧都用在理清血缘这一件事上,他们日常只做两件事——梳理血缘和仇视异乡人。他们对异乡人存在一种经常性、永久性的敌意。

明白了这一点,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临潭古镇上的居民个性各不相同但又非常相似;为什么他们习惯人云亦云,甚至耳朵尚未听到声音,脑子攒存的旧信息便已经为其定了性质,且极少怀疑;为什么他们对一切符合他们期望的消息反应极快,常常忽视这些消息的真伪;为什么古镇上的一切流言都坚不可摧;为什么从异乡来的镇长要查案,而没有人配合他;为什么母羊产羔的季节出现的兽医们总是在镇外搭帐篷居住。

我跟诺尔胡赛尼说:“你有没有觉得临潭古镇像一口没有井盖的井?”

诺尔胡赛尼看了我半天,反问道:“像吗?”问完,又补充说:“其实这也没什么值得谈论的。”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没什么值得谈论的?”

诺尔胡赛尼想了一会儿问:“一口没有井盖的井值得谈论吗?”

我被诺尔胡赛尼问迷糊了,不知道到底值不值得谈论,但诺尔胡赛尼不知道的是,古镇上最老的老人是一位干瘪的、驼背的小老头,他能讲我们未曾经历过的时代和未曾经历过的故事,同时他也犹如背负他的驼背那样背负着古镇上最复杂、最棘手的使命——提醒与告诫。他总是说:“孩子们,你们不要去跟镇外的兽医们说话,不要跟他们谈论任何问题。无论他们问你什么,你都不要告诉他们。”

其中一个爱吃糖又常喜欢跑去草原上玩儿的孩子问他为什么。

他眼风向众多孩子扫过去,慈祥又和蔼地说:“比如一个兽医拿着一块儿糖给你,你要知道就是这件貌似友好的小事,也蕴含着他们的阴谋诡计,蕴含着他们想要摧毁我们辉煌过往的狼子野心。因为他们跟我们没有血缘关系,他们是穷困潦倒,迂回在草原上的兽医,他们不重视过往,没有过往,也不计较未来。而我们和他们不一样,我们一切辉煌的过往最终都要与我们艰苦奋斗的现在连接在一起,变成我们精彩的未来。”

经他这么一说,大部分孩子都信了,但常喜欢跑去草原玩儿的那几个孩子持怀疑态度,而且有充分的理由怀疑他说的这些,甚至我认识的小胖引颈左右窥视一番后,直接跟我说:“千万不要信他的话,他就是个老骗子。”

但那个干瘪的、驼背的小老头竟一点也不愕然,继续慈祥又和蔼地要所有的孩子都听他的话,好像不能让孩子们听他的话,便枉为古镇上最老的老人。我好奇地注视着他,为什么要听他的话?现在已经长成大人的那些人,如果他们小时候也不听话,那他们现在是不是就不会对异乡人存在一种经常性、永久性的敌意?

我问小胖:“你怎么知道他是老骗子?”

小胖说:“骗子的伎俩总是编造辉煌的过去,许诺精彩的未来,然后要你牺牲掉现在。”

我听完,一下子木呆呆,对现在的恐惧,远远超过对未来的期待。

小胖用他的胳膊肘捅了捅我,担心地问道:“你不信吗?”

我说:“信。”

小胖的话应该信,因为他是我们镇上读书读得最多的孩子,但读书多并不是因为他酷爱读书。他一开始天真地以为只要将书读完了就不用再读了,于是他什么书都读,不管什么地方、什么场合,时时刻刻,日复一日,拼了命地读,就想将书读完,赶紧回家忙于生计,但是后来他读完无数的书,读得面孔苍白、眼睛发红,才发现书是读不完的,也就不着急了,开始像一条吃饱的蛇一样,边读书边忙于生计,慢慢迂回行进,寻找出路。

一想到这些,我就有些苦恼和悲伤。我觉得诺尔胡赛尼根本不可能杀死傻穆罕曼,他最大的兴趣是编织地毯,他的微笑是耐心而月朗风清的,所以他怎么可能会去杀人?当然,这样的话我从未对诺尔胡赛尼提起,而诺尔胡赛尼还是一如既往地在编织他的地毯。他已经编织了很多地毯,各种颜色,各种花样,极其丰富,有时他甚至会主动将刚编织好的地毯铺平,让我踩试。我毫不客气就踩上去,踩来踩去,踩得自己开心死了。但出了宗意外,我的脚在地毯上崴了一下,一瞬间痛楚锥心,眼泪一滴连一滴。诺尔胡赛尼连忙伸手将我从地毯上接了下来,说:“再好的地毯,踩的时候自己不小心,那还是会崴到脚。”

诺尔胡赛尼帮我看了一下,没有脱臼,不碍事。但我走回去的时候还是痛,痛得冷汗涔涔,完全没料到傻穆罕曼被远方来的客人诺尔胡赛尼所杀的流言,突然会在古镇内传得沸沸扬扬。一镇的人毫无证据,但却像一盆花毛茛,为应一个虚景,个个气血翻涌,愤怒绽放,然后又万分庆幸地说还好还好,杀死他的并不是古镇上的某个人,也不是那只属于古镇内某个居民的公羊,而是一个异乡人,一个来历无处可寻、血缘模糊不清的异乡人。

那具被诺尔胡赛尼发现的无名尸首被运至火化场火化时,火化场的员工迟迟不能确定要将他塞进高档炉还是普通炉火化。那员工说镇内的血亲用高档炉火化,异乡人只能塞进普通炉火化。送尸体的人说当然用高档炉,这是傻穆罕曼啊。那员工说傻穆罕曼已经火化过一次了,名字和身份已经被占掉了。送尸体的人气得头发都竖了起来,不问是高档炉还是普通炉,就自己搬起尸首往里塞,边塞边骂:都是人,活着的时候分亲疏远近,死了进火化厂还分,难道高档炉烧出来的血亲还能常回来看望你我?

此事之后,整个古镇的人突然就更加地团结了,团结得像生长在草原上的草,草尖是齐一色的绿,草根深扎地底,纠结成地毡,即使将整个草原倒转过来也掉不下来——他们打着横幅,拿着大喇叭,结队来到古镇与草原的交界处,朝兽医们骂脏话,扔空瓶子,扔臭鞋子,扔烂鸡蛋,扔死猫死狗死鸭子死羊羔。兽医们一定很疑惑,镇子里面的这些人,人死了火化掉了,又来搞这么一出闹剧,莫名其妙的,不知道要干什么?也就没作什么反应。在天黑之前,照常将这些扔过来的烂东西跟他们自己的垃圾一起收集起来焚烧,烧成一堆苦涩而刺鼻的灰烬,被夜晚的大风一刮,仿佛从没有存在过一样。

诺尔胡赛尼也一样,依然每天寂静而沉默地在帐篷前编织地毯,各种图案——直线几何图案、曲线写实图案、树木动物、庭院建筑,玫瑰和夜莺以及诗人的故乡——包含着各种神秘而陌生的智慧。我脚不痛了,继续往新织好的地毯上踩,但我心神不宁,我问诺尔胡赛尼:“你怎么不去给那些母羊接生?今年连一个羊羔都还没有出生。”

诺尔胡赛尼的目光从我脸上一扫而过,他立起来,去拿纺好的羊毛线,然后继续埋头编织。我站了一会儿,再一次说:“到目前为止,真的一个羊羔都还没有出生。”恨不得立马拉诺尔胡赛尼去给羊接生,但诺尔胡赛尼还是在织地毯,他手中的羊毛线在地毯上有节奏地穿梭、跳跃、回返、停顿,然后说:“如果没有羊羔出生,那明年我就没羊毛编织地毯了。”

我想这也许就是从远方来的客人诺尔胡赛尼,他是跟兽医们一起来的,但他却只织地毯。他让我踩在地毯上试试,但试的不是地毯本身,而是编织在地毯上的新天新地。母羊产羔的季节,他来了,却不关心母羊有没有产羔。

人们无可言喻的生之欢愉与死之苍凉仿佛是那种精确而冷静的头脑经纬交织而成的一块完整地毯,不同的是地毯上的颜色和图案。我说的是,当站在远方的客人诺尔胡赛尼编织的地毯上,就会看见无数这样的古镇。它们陷落在草原,上面都是横七竖八的电线。它们像一个一个的笼子一样,各不相连。它们各自有各自一脉的文化、协调的思想、千古的荟萃以及柔韧如丝的血统。若再站得高一点,它们就像草原上发霉的点点灰斑。我的意思是,有这么多的古镇,而草原又那么大。镇上最老的老人,那位干瘪的、驼背的小老头说若走出一座古镇,将再也无法进入另一座古镇,也无法走回自己原来的古镇。他说浩瀚无边的草原有千万个进口和千万个出口,会让人彻底迷失方向。

我一面站在诺尔胡赛尼编织的地毯上,一面幻想自己迷失在了草原。但地毯上的图案告诉我,迁徙的候鸟和进出的羊群可从来都没有迷失过方向;还告诉我,到了未来,到了现在活着的每一个人都已经死去的以后,兽医必然还会像胡杨一样继续坚强存在,不定期地驻扎在每一个古镇的外面,给羊群看病,给母羊接生,用柔软的羊毛织地毯,和从镇子里面出来的人做朋友。

我想事情应该是这样的,在很久很久之前。我说的是,在兽医还没有出现之前,这些古镇从很远很远的宇宙中看,都是点状的、粉末状的物质,是蜜蜂足上附着的花粉,蜜蜂扇一下翅膀就是一场风暴,震撼汹涌,淹没了每一个人,也淹没了镇子,人人面目全非,全死了,只剩下不言不动、还未睁眼的婴儿,他们一个一个如同寄居在襁褓中的蛹,吸收着蛹壳里面的养分,一天一天地长大蜕变,从蛹壳里面出来,看不见大人,也没有镇子,更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关心。他们各个眼里闪着原始的光芒,遵循着自然的法则继续成长,而生命的延续有时就是这么神奇,凭借天性长大,却各个非同寻常。他们带着帐篷、炉火,带着原始的、自然的、由大地喷射出来的力量和智慧,一路前行,并与那些从各个镇子里面跑出来的人们相遇。他们天生地养,什么都会,无不精通,只是临潭古镇上羊群最多,他们在镇外刚一出现,就开始给羊看病,进而被镇内的人称之为兽医。

这一次我将我的想法告诉了诺尔胡赛尼,他听了一点都不吃惊,反而笑着伸手过来摸了摸我的头,很肯定地说:“你想得一点都没错,就是这样的。”说完又补了一句:“看来我的地毯没白给你踩。”

突然一只带血的羊羔不知从何方向飞来,直直砸在诺尔胡赛尼刚织完的地毯上,发出令人肝胆俱裂的闷响。刚落在草丛间的飞鸟马上受惊,扑啦啦展翼翻飞。

诺尔胡赛尼无辜而庆幸地一笑,说:“还好没砸我头上。”然后静静地看着,但看的不是那只羊羔,而是注视着羊羔的我。地毯上血污狼藉的羊羔反映在我的眼中,再折射到他那月朗风清的眼睛里。

我问诺尔胡赛尼:“这也是镇上的人扔过来的吗?”

诺尔胡赛尼却说:“它死了。”

是的,的确死了。诺尔胡赛尼拿剪羊毛的剪刀将死去的羊羔从地毯上拨下去,肯定而又饶有深意地说:“今年母羊腹中的羊羔都会死去。”

草原上起风了,帐篷门帘像一张飘扬的牛皮纸。我起身走在回去的路上,看见一个黑影在草丛间一闪就过去了。我慌忙跟过去,但草长风大,早没了踪影。我最近常感觉,在去找诺尔胡赛尼的路上,总有人悄悄躲在暗处跟踪我。我吃不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也不知道其他孩子去草原有没有被跟踪,但现在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我不管怎么猜想、怎么回味诺尔胡赛尼最后说的那句话,都茫茫然,无济于事。我心中的不安渐渐变成了担忧,只好将它讲给镇子里的其他人听。他们一听,就跟没听到一样,毫不在意;只有小胖,搬运着体积和重量远远大于自身的煤气罐从我身边走过时,不太确定地跟我说:“这可能是个报复性的诅咒,也可能是个先瞻性的预言。”

果真像诅咒或者预言一样,接下来镇子里的母羊一只羊羔都没有生出来,都滑了胎,或者正在滑胎。滑下来的血肉一团一团,简直触目惊心。而此时的太阳像是一只被抓进玻璃瓶中的蝴蝶,遭乙醚迷晕后,做成了标本,脸皮紫涨不变不移,将地面烤得像烧砖的窑。街上没几个人,桥头卖豆腐的高个子女人看着一车的豆腐没人买,就急躁而疲倦地推起三轮车,想下桥去找一块阴凉地,却一不小心踩在一团黏腻的血肉上,一个踉跄趴倒在地上。她嘴唇磕破了,牙齿咬得嘎吱吱响,终于爬起来,又滑倒;一滑再滑起不来,也没人理会。

临潭古镇历史上注定会被后人怀疑其真实性的“母羊滑胎事件”就这样一发不可收拾地来临了。无数的母羊每天都在滑胎,势不可挡。古镇上的居民猜测说,羊群去镇外草地上吃草时,远方的客人诺尔胡赛尼肯定对羊群做了什么,因为诺尔胡赛尼说了:“今年母羊腹中的羊羔都会死去。”结果就一只羊羔都没有生下来。滑了胎的母羊,胎衣不下,继发子宫内膜炎,奄奄一息堆在地上,像过了时的破旧皮袄。公羊厌食消瘦,拱背行走,如丧家之犬。在散发着恶臭的阳光下,左一团右一团的血肉,如晒焦的鹤顶红。人人都很慌张,怕保不齐连自己的命都要搭进去,进而开始屠宰,屠宰那些看上去有气无力、快要死掉的公羊和母羊。越宰越多,全镇的肉价直线下跌。

强光下的肉店像一只庞大的嗜血动物,羊脖子处的鲜血被吸干了,一只挨一只,赤条条的。

“喂,要不要我帮你剁成块儿啊?”

“好的,你帮我剁成块儿吧。”从不计其数的屠宰中大发横财的屠夫晃了晃胳膊,飞快几刀,将一块四斤不到的羊腿给我剁成了小块儿。

诺尔胡赛尼看见我拿给他的羊肉块儿,惊讶地看着我问:“你这是干什么?”

我说:“羊差不多被宰完了,羊肉很便宜,可能也是最后的羊肉,宰完就没有了。”

我望着诺尔胡赛尼,终于还是忍不住将镇内的事情告诉了他。我说:“他们都说这是你干的。”

诺尔胡赛尼轻轻叹了一声,便不言不语。

我略略靠近他,说:“你不是兽医吗?他们说你能控制羊滑胎,自然也能控制人流产。我听说东城角的一个孕妇已经流产了,我还听说,为了防止古镇绝种断代,他们要杀了你。”

诺尔胡赛尼听了,又叹了一声,脸上起一丝苍凉,说:“是啊,我是会开药打针,但这些事跟我没关系。母羊滑胎是羊布氏杆菌造成的,羊的一种慢性传染病。太阳下的羊粪清理不及时,就容易四处散播传染。孕妇流产可能是意外。”

镇子里每天都在屠宰羊,羊越来越少,那些兽医们也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阳光明媚,云朵在碧蓝的天空中轻轻飘着,宁静祥和的草原上一只羊也没有。

而街面上母羊滑下来的胎像先前满街的羊粪一样普遍,毒辣的太阳像一个闪闪发光的暴君,日日出来故意曝晒,任由大人小孩一起怨。苍蝇更是一来一大群,团团乱旋,巨大的嗡嗡声伴着直冲脑门的恶臭,简直令人烦躁到了极点。一部分人待不住,就封了门窗,进了自家的地窖;另一部分人坚持在光天化日之下,意志不可摧残似的,持续谈论这件事情。

我再去找诺尔胡赛尼,他正躺在帐篷前的躺椅上看书。我非常害怕,不是对诺尔胡赛尼害怕,而是对我们镇子里面的人,我说:“他们也会杀了我的。”

诺尔胡赛尼的目光移动在书页的字迹上面,说:“怎么可能?你一个小孩子,他们才没时间理会你。”我站在诺尔胡赛尼的帐篷前只好再说:“他们真的会杀了我。”诺尔胡赛尼还是在阅读,目光在一行一行地移动,移动到一个句号上,抬头精神地睨着我一笑,说:“人命关天,怎么会随随便便杀人,都是吓唬你这样的小孩子的。”

我注视着诺尔胡赛尼那垂下来的、几乎要将眼珠淹没的睫毛,无理而荒谬地问他:“你不能送我回去吗?”

“为什么要让我送?”

“我怕他们真杀了我,秘密地杀了我。”

黄昏已落幕,远的近的都无奈地模糊了起来。诺尔胡赛尼看不清字了,就放下书,走过来用他的大手摸了摸我的头,说:“他们不会杀你的,你只是一个孩子。”

很明显兽医诺尔胡赛尼,远方的客人诺尔胡赛尼,他不可能送我回家。因为他以及其他的兽医都被称为远方的客人,既然是客人,那没受邀请,就绝不能迈进镇子一步,也绝不会迈进镇子一步,多少年来始终如此。

我又等了一会儿,冷冷的风迎面吹来,将我头发吹得瑟瑟乱颤。诺尔胡赛尼还是丝毫没有要送我回家的意思,我只能再次说:“我还是很害怕他们会杀了我。我时常离开镇子来你这里,他们总会找到杀我的理由的。”

诺尔胡赛尼明显是不相信我,嘴角泛起一丝月朗风清的微笑,走进了帐篷。炉腔里大块的马尾松在燃烧,帐篷里弥漫着松香和松潘茶的混合香味。

“我不敢一个人回家。”我站在帐篷门口,一次又一次地相逼。我对自己有些失望。当古镇上的人跟我说你去将诺尔胡赛尼带到镇子里来时,我就有充分的理由担心将他带到镇子内的结局。但正当我要拒绝时,镇上那个寒窗苦读没读成书,却将眼睛读成深度近视的人,手握一支铁棒,戴一副砧板厚的眼镜,堵在我面前,威胁我说:“你常跑去草原上的账,还没跟你算呢!”我突然想起来就问:“难道前几天在草丛里跟踪我的就是你?”

他不说话就看着我,厚厚的镜片一圈一圈,眼球像一个靶心,万箭穿不透的靶心。我一下失了勇气,不敢再言语。

夜还是到来了,深深的,像个无底的潭。我继续一遍又一遍地对诺尔胡赛尼说我不敢一个人回家。

诺尔胡赛尼终于扛不住了,霍一下站起来,穿上外套,扣子一路扣上去,扣到下颌,再裹上围巾和帽子,从帐篷里面走出来说:“走,我送你回家。”

灯火影影绰绰的街道上,诺尔胡赛尼宽肩膀、长脖颈,帽子围巾裹得严严实实,看上去黑乎乎的,如一只新死的魂,乍到阴间玄界,以一种急不可待又迫不得已的矛盾节奏径直向前走。

这让我想起我最后一次见到拾羊粪的傻穆罕曼时的情景。那是一个刚下过微雨的下午,我在临潭古镇的河滩边上看见了傻穆罕曼。那天他没有拄螺纹钢筋,也没有背破背篼,不知道他站在河堤那里看什么,静悄悄的,半点声音也没有。我问他:“你站在这里看什么呢?”

他将流散至遥远的目光收回来,对我微微一笑,一副嚣张不羁却欲言又止的神情,最终什么都没说,笑了笑就离开了,以一种急不可待又迫不得已的矛盾节奏越走越远,边走边唱:“月亮月亮光光,赵家院里娘娘,娘娘不吃大米饭,要吃裹了白面的羊粪蛋。”

我当时还在想傻穆罕曼今天怎么这么奇怪,他怎么唱这么傻的歌?我老远大声问他:“为什么不吃大米饭,要吃裹了白面的羊粪蛋?”他大声回答我:“因为世界上没有绝对干净的食物。”我一听,感觉这说的比他唱的更傻,就说:“没有绝对干净的食物是没错,但也不能因此就吃羊粪蛋啊。”但他已经越走越远了,浓雾中的背影,犹如谁留下来的一记杀手锏。第二天就听说傻穆罕曼被公羊抵死在了西门桥的桥栏杆上,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见过他。大街小巷里的羊粪没人拾,铺展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被太阳一晒,被车子一压,成了一片片尘土,到处飞扬。

安全抵达外婆家的门口之后,我将这件事告诉了诺尔胡赛尼,我说:“你过西门桥时要小心一点,傻穆罕曼就是在那座桥上被羊抵死的。”诺尔胡赛尼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又一次露出风清月朗的微笑,说:“不用担心,现在已经没多少羊了。”

我一次又一次地按门铃,但就是不见外婆来开门,正要掏出手机打电话进去,就见门从里面开了。是外婆,她刚做完祈祷,连开门的动作都是虔诚的,但诺尔胡赛尼吓了她一大跳,确切来说是映在地上的影子吓了她一大跳。诺尔胡赛尼映在地上的影子高大得像个水塔。外婆抬起头,眉头皱成一团。诺尔胡赛尼有点失措,慌忙往后倒退了一大步,影子也跟着慌忙蜷缩在两脚之间。

诺尔胡赛尼调整半天,才勉强调整出一副自若的神态,跟我挥了挥手,极其郑重地说:“再见。”

我怔在原地,有样学样,也极其郑重地朝他挥手。

外婆年纪大了,身体有点颤巍巍,压低嗓子问我:“你怎么认识他的?”

我问:“怎么了?”

外婆眉头皱得更紧,说:“他曾是临潭古镇上的居民,在古镇的医院里面做过一阵子大夫,也是你妈妈的朋友,曾常常来我们家门口徘徊,我认得他。”

我为之愕然,并再一次跟我外婆确定:“他不是异乡人吗?”

“不是。”

怪不得别的兽医都留有络腮胡子,就他一个没有。我进门前不禁又回头望了一眼,就这么随便一望的瞬间,我看见诺尔胡赛尼正转过来看我,眼泪盈了一眶。在荒黯的夜晚,这情景实在难以理解,我心里生出了一种说不清的辛酸,且自此觉得背后始终有一束盈满眼泪的目光在看我。

外婆关好门上了锁,疑疑惑惑地说:“既然出去了,干吗要回来呢,怎么又回来了呢?万一被人抓住了怎么办……”

我连忙问:“被人抓住了会怎样?”

外婆说:“会杀了他。”

啊?真的会杀了他!一堆干柴,天天听人说要烧了它;天天没见烧,就没担心过会被烧;但一下子又确定了会被烧,心里实在是慌。

外婆大概也看出了我的慌,问我:“你怎么了?”

我说:“为什么会杀了他?”

“出去的人就不该回来。”

“我问的不是这个。我问的是为什么要杀了他?”

“因为他出去后又回来了。”

答非所问,快要急死我,只能更清楚地再问:“为什么出去后又回来就要杀了他?”

“他会从外面带来不一样的东西,会让大家的生活都乱掉。”

“那他为什么要离开古镇呢?”

“为了活着啊,还能为什么。”

外婆叹了一口气,跟我讲诺尔胡赛尼曾也是个上进的孩子,从小拼命读书考学,考完去医院做实习大夫,下了班又穿梭在古镇的大街小巷,帮人搬水搬家具扛煤气罐,踩三轮车送货送菜,串街卖水煮蛋卖水果,摆夜市卖衣服卖鞋袜兼手机贴膜,忙忙碌碌,脚不着地,但时间久了,却发现毫无怨言做这么多,也不过是个越努力越没出路的恶性循环,逃出古镇又成了另一种蠢蠢欲动的新出路。再后来诺尔胡赛尼就像傻穆罕曼的离奇失踪那样不见了,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母羊产羔的季节还没有彻底结束,但镇上的羊已经被宰完了。草原上的风像闷声的呜咽,所有的兽医大包小包整装在一起,都离开了。一只病病弱弱的母羊不甘心地跟上去几步,走不动了,被俯冲下来的秃鹫扒开胸膛血肉,心肠肺腑都啄干净了,终于也没有了,草原空了。习惯了在古镇与草原之间来回的我,心里空荡荡的,说不出地纳闷。与此同时,镇上最辉煌最高级的那家饭店顶楼上的花窗亮了,镇上的人说上面派下一个视察组来古镇视察;以前也来视察过,一来就住在那里,然后由镇长出面接待。但镇长呢?镇上有头有脸的居民,竟不知从什么地方就弄来一个,并坚称这就是原来的那位镇长,那位新官上任要三把火的镇长。但有那么几个居民仗着自己是血亲,竟先跑出来拆台,甚至其中还有一个直接在嘴皮底下嗡嗡:这不是傻穆罕曼吗,烧成灰都认得出来好吗?第二天就听说这个人在家做饭时不小心房屋着火。然后这位镇长就像所有原来的镇长那样,出来接待视察组,并庄重地挥着手臂跟众人打招呼。有了前车之鉴的众人也都使劲鼓掌迎合他,还不够,又点燃了一串鞭炮,噼噼啪啪响了半天,一点乱子都没出。我因好奇,忙窜到人群最前面观望,却一眼认出他就是傻穆罕曼。我怀疑自己出现了错觉,眨一眨眼睛,再看,还是傻穆罕曼,从头到脚的新衣新裤,反似一身无形枷锁,连走路都怪里怪气。

随后临潭古镇上的居民都和我一样,趁彼此不注意的时候按着手指幽幽地推算:傻穆罕曼还活着,之前去哪儿了,现在又怎么出现了,全都不清楚;也不清楚视察组的人与镇上的人中间有过什么话,竟也真的将他看作镇长。那么,那个被公羊抵死在西门桥栏杆上的男人是谁?镇子外面被远方的客人诺尔胡赛尼发现的尸体又是谁?所有临潭古镇的居民,除了有头有脸的那么几位,其他都是营营役役的小老百姓,全都开始人前一个样子、人后一个样子,全都不提心知肚明的事,生怕让人听去一个字,后患无穷。

大清早,天上的雨下得如毫毛,冷冷湿湿的,要人人都觉察到秋。两片未黄透的树叶不肯再承一承雨滴的重量,一起豁出去,脱离了树枝,但也都是头一次,有点慌乱,几次撞在一起几次弹开,最后又很平稳地落在树底下,一脸落叶归根的欢喜。但清洁工来了,穿橙黄色清洁服的清洁工,今日套了一身透明的雨衣,扫地的动作比从前慢了点,将两片树叶连同昨天炸过的红彤彤的鞭炮屑一起扫过去,倒进了垃圾箱。

有一对新人在西门桥头的饭店里面结婚,新娘头上别满红绸花,金首饰连绵成串,挂满全身,几乎连穿衣服的必要都没有了。参加婚礼的人心荡神驰,一杯一杯仰首直灌喝高了,就站起来癫狂而迷惑地说:“新娘有钱买首饰没钱买衣服。”另一个脸上也喝得红通通,一把将他拉坐下说:“这你就不懂了吧,衣服论时代,物换星移不经穿,但首饰不一样,首饰始终是首饰,亘古不变能长存。”第三个一张脸喝成一片颓垣败瓦,手在脸上一扫,似恍然大悟,说:“这就跟让傻穆罕曼做镇长一样,别扭是真别扭,但论血缘,是自己人。自己人始终是自己人,敲断骨头连着筋。”第四个自个儿一笑,垂下眼睛,昏昏沉沉地说:“什么血缘不血缘的,让他做镇长就只是因为他傻……”突然一个人从饭店门口跑过,兀自嚷着桥栏杆下发现了一具陌生男人的尸体。桥头两边很多人,听了声音,全都往桥中间跑。卖豆腐的高个子女人和众人一起跑,且跑得最快,脚下连绊几次,终于重重跌倒在桥栏杆下,头发散了,披散在眼前,丑陋而悚然地尖喊:“这不是镇子外面草原上的那个兽医吗,就是那个,能织出美丽的波斯地毯的那个,那个叫什么……”

越来越多的人聚拢过来,其中有个瘦长面孔、颧骨很高的人,像只耗子一样窜过来,清脆地应和道:“叫诺尔胡赛尼。”

高个子女人将头发往耳后一抹,眉梢眼角之间一下恢复了桥头卖豆腐时的慧黠和精明,说:“对,就是他。”

一瞬间我仿佛遭雷击,僵直地站着,虚晃晃分裂出无数个不同的我,个个望着我,就像望一个永远不可被饶恕的帮凶。忽地心里一颤,想起上一次死在西门桥上的人,说是被羊抵死的。那这一次呢?这一次是怎么死的?没人追究,尸体一连在桥栏杆下晒了好几天,最后被收尸的人抬出古镇,埋在了草原深处。堆起来的坟堆,没有墓碑,扁扁的,像一个馊了的馒头。很快它就馊透了,成了草莽的肥料,应该不会再被人提起。但我知道是谁杀了他,那必然是古镇内的人,他们让我将他拐骗进古镇,他们杀死了他;还不止他,他们在桥头弄出来一个死人,让一只羊来背黑锅,并掀起流言制造恐慌,为接下来的一场巨大的阴谋作铺垫。而来了一个软硬不吃、只求真相的镇长,但他蛟龙进浅水,无处着力翻腾不说,还将自己明晃晃亮出来,给人机会下死手,被抛尸镇外。巨大的阴谋剩下半残的局面,却旋风似的乱卷,沸腾了,收不了局,只能脑筋一转,再来一场新的阴谋,并尽最大可能地留出余地,引起争论,再在争论里面掺杂进更多含混不清的争论,最后真亦假假亦真,真真假假,不了了之。

秋天了啊,满地的草都枯黄,满目都是苍凉。我向草原深处走去,风很大,升在半空的太阳像卡在人嗓子里的一块儿异物,咳不出来又咽不下去。突然一颗凶蛮的星星,如墓穴中一点蓝绿的鬼火,迎头盖面飞过来,吓得我连心脏也掉在草丛间,被草掩着,捡拾不回来。却有坚硬而混乱的、沉甸甸的石头从草丛间飞升了上来,也是蓝绿的,好像是我心里的那些星星,升上去,和那一颗凶蛮的星星到了一起,一颗一颗的,像冤魂,冤魂不息。我恐怖地看着,想逃离,却也像魂不附体,寸步不能移。突然有兽医的歌声从远处荡漾了过来,空空洞洞的心又给填满了,人也像是重生了,但还是那个人。

不像重生的傻穆罕曼,身份变了,成了镇长,穿一身挺括的衣服,与镇上的居民进行双向的欺骗——成天悠闲地到处转悠,见谁都呵呵傻笑,全镇的人也都以笑回他,同时奉承似的说镇子里面缺少一个拾羊粪的人就跟缺少了过去一样,应该再找一个拾羊粪的出来,接替那些过去。可是有必要吗?全镇的羊都已经被屠杀完了呀,羊群没了,哪有羊粪?要打响铜锣满街找,看能不能找到一颗?所以呢……拾不到羊粪,就代表古镇没有羊;没有羊,就代表没有人被羊抵死在西门桥头,更没有兽医曾在镇外出现过;没有诺尔胡赛尼,西门桥栏杆下没有出现过死人。否定之否定是为了新的肯定,但也说不准是一场新的阴谋。我为此专门跑去找傻穆罕曼,好奇地追问他:“你之前去哪里了?怎么会成为镇长呢?”傻穆罕曼嘴角浮出一点微微的笑意,什么话都没跟我说。我就又提醒他,我说:“你不要相信他们,你自己要小心一点。”就这一提醒,我不仅得罪了傻穆罕曼——他从此再也没有理过我——而且我还得罪了全镇的人。当我再上街的时候,我沮丧地发现,他们个个对我视而不见,仿佛我不存在一样。后来我在草原上遇见了跑出来玩儿的一伙小孩子,小胖也在里面,我问他:“我是好心的,可为什么会这样?”小胖想都没想就说:“这还不简单,当你提醒傻子要小心的时候,你就得罪了骗子,因为你让骗子的舒适和稳定受到了威胁。与此同时,你也得罪了傻子,因为傻子觉得你侮辱了他的智商。最后,傻子和骗子联合起来,不对付你对付谁?”

突然小胖打了个寒颤,以一种奇异的表情问我:“可是傻穆罕曼真的是傻子吗?”

“那不然呢?”

“可是傻子怎么会做镇长?”

“很明显是被人给利用了呀。”

“那怎么一天一天还做得十分适应似的,一点纰漏也没有?”

大伙一起呆住,对啊,怎么做到的?再后来这话就在全镇传开了,也听说传给了傻穆罕曼。还听说傻穆罕曼一听,傻呵呵的脸上竟百密一疏似的,露出破绽的慌惶。

兽医的歌声还在空荡荡的草原上方荡漾。我刚要起步,突然就看见草丛里有一块诺尔胡赛尼生前未织完的地毯,已经湿漉漉地发霉了。我像以往那样踩了上去,但况味不同了。那无数个像临潭古镇一样的镇子,犹如一个一个纷繁拥挤的蚁巢。里面的世事一天一天照旧,里面的世人一个一个像是抽上了鸦片的瘾君子,连人带魂一起深陷在那忙碌而模糊的富裕安康中,你来我往,婚丧嫁娶,一代又一代轮回不息;全然不顾被来历不明的流言盲目操纵,全然没觉得有任何不妥。而兽医或者诺尔胡赛尼这样的人,可能永远都不会再出现在临潭古镇外面了,因为里面的羊群真的已经绝迹了。

阳光苍白,遍地的黄草以及黄草上颓败凋零的野花,在秋风的萧瑟中微微地痉挛着。我空落落一个人站着,像极了床边香炉里的那一炷香,周身青烟缭绕萦回,但颈项上的那一点红星竟然熄灭了。而远处像一条吃饱的蛇一样,慢慢迂回行进。找不到出路的小胖,将一个便当盒系在腰带上,跑去追赶已经带着帐篷越来越远去的兽医们,和他们一起远去了。

羔羊25天会吃草了吗(每到羊群产羔的季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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