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工作冲昏了头脑的姜小果 被工作冲昏了头脑的姜小果

在电视剧《二十不惑2》里,25岁的“红楼四子”分别迎来了各自的“人生拐点”:

李庚希饰演的罗艳不想再浑浑噩噩过日子,直接一句“姐要出国”后就下线了;

被工作冲昏了头脑的姜小果 被工作冲昏了头脑的姜小果(1)

关晓彤饰演的梁爽成为了大主播,走上了职业生涯巅峰,却把人际关系处理得一塌糊涂;

被工作冲昏了头脑的姜小果 被工作冲昏了头脑的姜小果(2)

董思怡饰演的段家宝“家道中落”,从开公司的大老板变成了着急开单的“打工人”;

被工作冲昏了头脑的姜小果 被工作冲昏了头脑的姜小果(3)

相比之下,由卜冠今饰演的姜小果依然在自己喜欢的投行里工作,依然会为了做好一件事情而拼尽全力。乍看之下,姜小果似乎是四人里变化最小的。

但实际上,看似变化最小的姜小果,其实才是“红楼四子”里变化最大,且最让人心疼的。

罗艳虽然“解放了思想”,但其实还是仗着老妈的支助肆意妄为,出国留学也是漫无目的;

梁爽虽然站在风口上飞了起来,但性格依然是那么耿直,一言不合就要跟所有人干架;

段家宝就更不用说了,做事还是那么地没主见,看问题还是那么地简单。

被工作冲昏了头脑的姜小果 被工作冲昏了头脑的姜小果(4)

反观姜小果,尽管对朋友还是那么贴心,却明显褪去了学生时代的稚气,还展露出了心机。

首先在外形上,她留起成熟的披肩长发,脱下了稚气的圆框眼镜,变得更有“女人味”了。

从剧情上看,姜小果已经踏入职场三年,继续维持稚嫩的学生装扮显然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所以,她的外形变化既是剧组的刻意设计,更是角色本身的自发行为,暗示了姜小果在职场打拼多年后,早已不是第一部里那个只会“打了鸡血就往前冲”的丫头片子了。

被工作冲昏了头脑的姜小果 被工作冲昏了头脑的姜小果(5)

其次在为人处世上,姜小果在工作时充满了“攻击性”,为了赚钱有点“杀红了眼”。

想获得升职加薪的机会,直接就和比自己有经验的“师傅”宣战,结果被对方耍得团团转;

遇到童年的小伙伴齐颂,发现对方表现比较好,马上就将他视为“假想敌”,处处设防。

比起第一部里因为眼里只有活而被周寻赏识的姜小果,第二部里的她显然不那么“纯粹”了。

被工作冲昏了头脑的姜小果 被工作冲昏了头脑的姜小果(6)

这样的变化显然并不是好事。

努力又正直是姜小果最讨人喜欢的底色,但她目前的成长,似乎正在和正直背道而驰。

为什么在第一部里明明有这么好的性格,在第二部里却变得那么

我认为这和她与周寻的“有缘无分”息息相关。

被工作冲昏了头脑的姜小果 被工作冲昏了头脑的姜小果(7)

在第一部里,姜小果在职场里基本上都是被金世佳饰演的周寻“牵着走”的。

周寻不仅是她的暧昧对象,还是她进入社会后的第一个人生导师,对姜小果的影响很深远。

在最新的剧情里,姜小果和齐颂就工作态度进行辩论,开口闭口都是周总“金句”可见一斑。

结果最后周寻为了事业一番骚操作伤她不浅,让她不仅一气之下拒绝回到普凌,还拒绝了周寻的表白,选择了“看破红尘、另起炉灶”的新生活。

被工作冲昏了头脑的姜小果 被工作冲昏了头脑的姜小果(8)

但是,她真的放下周寻了吗?其实并没有,她只是不理解为何爱情只能占周寻的10%。

更不理解为何周寻一边说喜欢她,一边却为了保住项目、顾全大局而伤害她。

也许是为了追上周寻的步伐,更好地理解对方,她选择了模仿。

显然,姜小果的模仿并不是很成功,她没有周寻的阅历和城府,盲目地模仿只会被工作冲昏了头脑,不仅理解不了周寻,还逐渐迷失自我。

被工作冲昏了头脑的姜小果 被工作冲昏了头脑的姜小果(9)

所以,截止到齐颂出现之前,我认为我们所看到的姜小果的转变并不是她的成长。

恰恰相反,她所表现出来的功利和心机,是她成长过程里“误入迷途”的证明。

如果没有周寻的指引,姜小果恐怕会在这个迷途里越走越远,最终完全失去自己的个性。

但是,齐颂的出现让姜小果找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人生方向,在这个方向里,她不需要时刻紧绷神经、全力以赴,也不用顾及职场上的勾心斗角,只要随性而为就行。

被工作冲昏了头脑的姜小果 被工作冲昏了头脑的姜小果(10)

如果说周寻是一剂强心针,那齐颂就是一瓶快乐水。

对于目前被工作冲昏了头脑的姜小果来说,前者能让她快速脱困,事业也会更上一层楼;

而后者则能让她缓解紧绷的神经,久而久之甚至还能让她改变紧张的生活节奏,活得更加地洒脱和轻松。一个是事业型,一个是享乐型,大家觉得25岁的姜小果更应该选择哪个呢?

#对《二十不惑2》有哪些期待#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