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素问五脏别论全篇(通读黄帝内经之六十五)

《黄帝内经》一起读第65天,打卡,继续……今天是讲述阴阳、标本、逆从的——

《素问 标本病传论篇》

黄帝内经素问五脏别论全篇(通读黄帝内经之六十五)(1)

原文:黄帝问曰:病有标本,刺有逆从,奈何?

  岐伯对曰:凡刺之方,必别阴阳,前后相应,逆从得施,标本相移。故曰:有其在标而求之于标,有其在本而求之于本;有其在本而求之于标,有其在标而求之于本。故治有取标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从取而得者。故知逆与从,正行无问;知标本者,万举万当;不知标本,是谓妄行。

夫阴阳逆从,标本之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少而多,浅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以浅而知深,察近而知远,言标与本,易而勿及。

翻译如下:

黄帝问(岐伯):疾病有标病、本病之分,刺治之术有逆治、从治之别,为什么?

岐伯回答说:凡刺治的法则,在时令、脏腑、经络、气血上都有阴、阳之分,必须辨清是阴还是阳,治疗过程中前后一致,逆治还是从治运用恰当,根据标病、本病的具体情况决定治疗顺序,可以相互转换。所以说:有些标病而治标,有些本病而治本,有些本病而治标,有些标病而治本。所以,治疗上有治标而令病人痊愈的;有治本而令病人痊愈的;有在本求标,在标求本逆治而令病人痊愈的;有在本求本,在标求标从治而令病人痊愈的。知晓了逆治、从治的规律,依照标、本、逆、从治疗时就不会出差错,懂得治标、治本的道理则万无一失,不懂得治标、治本的道理就是罔顾病人生命的妄举。

阴阳、逆从、标本中的道理,虽看似微小实际上却非常大,可说是谈一而知百病的要害,由少及多,由浅近而博大,可以谈一而知百。由浅显而知深邃,体察近则能知远,但说起标和本之中的道理虽易理解,但真正运用起来却并不容易掌握。

相反而治为逆治,相顺而治为从治。病人先患上某种疾病,之后发生气血逆乱的,要先治疗本病;先发生气血逆乱不和,而后患上某种疾病的,要先治疗本病;先被寒邪所袭患病,之后又患上其他病症的,要先治疗本病;先患上某种疾病,而后出现寒证的,要先治疗本病;先患上热病,而后又患上其他疾病的,要先治疗本病;先患上热病,而后又发生中满(脘腹胀满)的,要先治疗标病(中满);先患上某种疾病,而后有发生泄泻的,要先治疗本病;先发生泄泻,而后有出现其他病证的,要先治疗本病,必须把泄泻调治好,才能治疗其后发生的病证。先患上某种疾病,而后发生中满的,要先治疗标病(中满);先出现中满而后发生心情烦闷的,要先治疗本病。病人有新感受的邪气,也有体内本就有的邪气,先受病为本,后受病为标,新受的邪气为标,原有的邪气为本。大小便不利的,先治疗标病;大小便通畅的,先治疗本病。病证发为有余的实证,要“本而标之”,也就是先治疗本病,后治疗标病;病证发为不足的虚证,要“标而本之”,先治疗标病,后治疗本病。谨慎诊查病轻还是病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治疗,病情轻浅的可以标本同治,病情沉重的或治标或治本。先出现大小便不利而后发生其他病证的,要先治疗本病。

疾病的传变,心病先发生心痛;病后一日传入肺而咳嗽,病后三日传入肝胁部支满胀痛,病后五日传于脾,大便闭塞不通,身体疼痛沉重。再过三日不愈,就可能不治,冬天时会死于夜半时分,夏天时会死于中午时分。

肺病先发生气喘咳嗽;病后三日未愈则传入肝,胁部支满胀痛;再一日传于脾,身体沉重疼痛;再过五日传于胃,腹部闷胀;再过十日不愈,就可能不治,冬天时会死于日落时分,夏天时会死于日出时分。

肝病先发生头晕目眩,胁部支撑胀满;病后三日传于脾,身体沉重疼痛;病后五日传于胃,腹部发胀;再三日传于肾,腰脊、少腹疼痛,小腿发酸;再三日不愈,就可能不治,冬天时会死于日落时分,夏天时会死于吃早饭的时候。

脾病先发生身体疼痛沉重;病后一日传于胃腹部胀闷;病后二日少腹、腰脊部疼痛,小腿酸;再三日脊柱两侧的肌肉、筋膜疼痛,小便不通。如果再过十日不愈,就可能不治,冬天时会死于人定(申时后)时分,夏天时会死于晏时(寅时后)时分。

黄帝内经素问五脏别论全篇(通读黄帝内经之六十五)(2)

肾病先发生少腹疼痛,小腿酸;三日后传于膀胱,出现脊柱两侧肌肉、筋膜疼痛,小便不通;再过三日传入胃,出现腹胀;再三日传于肝,两胁部为支满胀痛。再三日不愈,就可能不治,冬天时会死于大晨(天亮)时分,夏天时会死于晏晡(黄昏)时分。

胃病先发生腹部胀满;病后五日传于肾,出现少腹、腰脊疼痛,小腿酸;再三日传于膀胱,脊柱两侧肌肉、筋膜疼痛,小便不通;再五日传于脾,身体沉重。再六日不愈,就可能不治,冬天时会死于半夜后,夏天时会死于日落时分。

膀胱病先发生小便不通;病后五日传于肾,出现少腹胀满,腰脊疼痛,小腿酸;再一日传于胃,腹部胀满;再一日传于脾,身体沉重疼痛。再过二日不愈,就可能不治,冬天会死于鸡叫时分,夏天时会死于午后时分。

以上各种病证都按照一定的次序传变,正因为如此,都有一定的死亡之期,不可以用刺治之术。病邪不按上面的次序传变,而是间脏相传或间隔三四脏相传的,可以用刺治之法阻止疾病传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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