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十三元买一个爵位(清道光卖功名的凭证)

花十三元买一个爵位(清道光卖功名的凭证)(1)

清道光十七年(1837年)捐纳监生的执照

漳州新闻网讯(记者罗培新通讯员苏春红张铭媛文/图)在漳州首届珍贵档案评选活动中,南靖县档案局选送的“清道光十七年(1837年)捐纳监生的执照”获得提名奖。该执照历时180年保存得较好,是非常珍贵的实物研究资料。

执照长大约50厘米,宽30厘米,采用一定的格式,盖有四个红色大印,并有几处用朱笔签字。正文大多清晰可辨,用一百三十多个蓝和黑文字写道:“福建等处承宣布政使司为酌定备储等事据。刘鼎悦系漳州府南靖县,男,年三十八岁,面白、无须、民籍,由俊秀遵投捐封储银一百八两,于道光十七年七月二十七日,缴收藩库,准作监生,合给印信,实收换给部照以□□□□至实收者三代,曾祖益常,常祖秉适,父奕祚,正实收。右系南靖县□秀刘鼎悦收执。”

“正实收”即相当于现在的收据的意思。监生,是国子监学生的简称,分为恩监、优监、荫监、例监(捐监)。据了解,清代允许“捐纳”功名和官职,在户部设立常设机构——捐纳房。捐纳过程有两份执照,一份是户部发给纳监者交银的正式收据,一般称为“户部执照”。捐纳者凭“户部执照”,可以到清代最高学府国子监换“监照”。“监照”是国子监发给纳监者的监生执照,也是监生的资格证书、学历证书。

有了监生资格后,也就具备了捐纳官职的资格,以及可直接参加三年一次由布政使司举办的乡试,走正常渠道入仕。只是,捐监成为当时地主、商人、富家子弟曲线进入仕途的捷径,如未取得秀才资格欲应乡试考举人,或未取得科名而欲捐官者,都必须先捐监生作为出身。值得一提的是,收据不但写明了“捐纳”的具体数额,还注明了买功名者的籍贯以及家庭出身,罗列了其祖父三代人的名讳。甚至由于当时没有相片,为杜绝假冒者,执照上还写明捐纳者的相貌特征:“身中(等)面白无须”等。

不过,现在保存在南靖县档案局只有这份刘鼎悦捐钱买功名的“户部执照”,并没有相应的“监照”。该执照征集进档案局前,为南靖县书洋镇一户刘姓人家所收藏。后来于2009年,由南靖县方志委退休干部江清溪向南靖县档案馆捐赠。南靖书洋镇现在还保留有刘鼎悦家族一座土楼。江清溪研究后表示,执照反映的是,当时的清朝廷出现财政困难,可以捐资取得功名。刘鼎悦是当时南靖的富人,他为了“买功名”而进行捐款,当时的清朝廷发给他一个凭证。只是,此类监生作为一种荣誉,不是真正的功名。也有专家认为,这是显示出封建清王朝的腐败的实证。江先生还曾表示:对刘鼎悦其人,则必须去查阅族谱、县志等,才能作进一步的了解。该执照是清道光年间,南靖县客家刘氏族人依例捐纳,获得监生身份的凭证。它对考证清代捐纳制度、科举制度、文书防伪、预防贪污等制度和措施,具有参考价值。

另据媒体对上述有关“执照”的报道:在道光年间一百四十四两银子,可买到十五亩上等白地,一个七品县令的岁俸不过四十五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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