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老化失火是否构成失火罪(插线板电源线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致3名未成年人身亡)

2020年11月28日凌晨2时56分许,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一制冷设备维修服务部发生火灾,当地消防救援支队调派46名消防指战员到现场处置。本次火灾造成3名未成年人不幸身亡。后经调查,起火原因系插线板电源线电气线短路引起火灾。7月10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已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被告人邵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4年。

线路老化失火是否构成失火罪(插线板电源线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致3名未成年人身亡)(1)

插线板电源线电气线路短路引起火灾致3人死亡

北京青年报记者查询发现,2021年3月,芜湖消防曾发布该起事故的警示教育片,这起事故中,3名死者均为未成年女性。起火建筑为一栋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住宅楼。商家违规在门店内部设置钢筋夹层,将店铺隔成上下两层,一层用于办公和存放物品,二层用于开会和员工住宿,夹层的楼梯为钢筋材质,整个门店只有一门一窗,窗户安装了不锈钢防盗窗,并用铁栅栏封死。

消防人员勘验后发现,该门店工作人员从室内拉线,给室外的电瓶车充电,电线中间有处连接痕迹。该连接处短路失火后,引燃了空调外包装。由于起火点在店铺门口处,大量货物堆放在此,导致火灾迅速蔓延,且大火封门,唯一的窗户还被铁栅栏焊死,导致室内人员无法疏散逃生。

芜湖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的事故调查报告显示,门面房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违规将原经营场所进行改造,设置夹层,违规拆除原消防喷淋装置,在消防安全措施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情况下,让员工违反有关规定在夹层内居住;店内堆放大量可燃物包装的空调、洗衣机;违规私接电线,使用不合格的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等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插线板电源线电气线路短路引起火灾。经调查认定,该起火灾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犯失火罪 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邵某、张某(另案处理)夫妇于2015年购置芜湖市弋江区一门面,用于经营制冷设备维修服务部,将室内改造成两层。2020年,维修部办公区域搬迁他处后,该门面作为仓储点,一楼用于堆放家电及维修零配件等。期间,邵某、张某违规安排员工三人在该门面二楼住宿。邵某在经营期间,购置电瓶车给单位维修师傅使用,并安排电瓶车晚间从该门面一楼室内通过插线板连接,置于门面外充电。

2020年11月28日凌晨2时许,该门面发生火灾,造成3名员工(三人均系未成年人)死亡、周某(住)户财产受损,直接财产损失68万余元。经消防救援大队调查认定,起火原因系插线板电源线电气线短路引起火灾。火灾发生当日,邵某接到他人电话告知门面房着火遂赶到现场,后被现场通知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庭审中,邵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他的指定辩护人朱某提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邵某系自首,主观恶性较小,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取得谅解。

法院认为,邵某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三名未成年人死亡和68万余元直接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邵某被现场通知到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视为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邵某夫妻已赔偿被害人亲属等的经济损失,得到部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以被告人邵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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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起火后3分钟内火温即可达到千摄氏度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凭借其经济、方便等特点,成为公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北京青年报记者此前曾报道,相关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年销量超过3000万辆,社会保有量接近3亿辆。与此同时,近年来因电动自行车起火引发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频频发生。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2021年7月曾发布信息,从火灾场所看,居民住宅、自建房和沿街门店是电动车火灾高发场所。从起火原因看,电气故障和自燃是造成电动车火灾的主要原因,分别占电动车火灾总数的62.1%和23.5%;而电池单体故障、电气线路短路是导致电动车电气火灾的根本原因。从发生月份看,电动车火灾随气温升高呈逐月上升的趋势明显。

此前,消防部门也曾多次提及,电瓶车起火后3分钟内,火温即可达到千摄氏度,30秒内有毒气体即可覆盖整个房间,烟气温度超过1000℃,4分钟左右,烟气就可以充满整个建筑楼梯间,如果这些高温烟雾进入人体呼吸道,则会导致严重灼伤,危及生命安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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